四、老年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是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社会福利项目,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安定老人生活、维护老人健康、充实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服务。在我国,老年人是指年满60岁以上的公民,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2009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3 474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6 714万,占总人口的1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 309万,占总人口的8.5%。[5]因此,老年人的社会福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社会保障”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是老年人福利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老年人社会福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卫生福利。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病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等服务。提倡为老年人义诊。国家采取措施,加强老年医学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2)住房福利。老年人所在组织分配、调整或者出售住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照顾老年人的需要。新建或者改造城镇公共设施、居民区和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https://www.xing528.com)
(3)教育福利。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
(4)文化体育福利。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老年福利设施和社区服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老年生活用品,适应老年人的需要。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
(6)交通福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