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公布
在国民经济恢复以后,为了奠定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即开始着手编制以工业化建设为主体的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在编制“一五”计划的过程中,毛泽东对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进行新的思考,并进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又依据总路线所规定的10年至15年基本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确定了“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
“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项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地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从1952年着手编制,到1955年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后共用了3年多时间。
1952年初,根据周恩来的建议,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6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于8月试编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10月和11月,又仿照苏联,成立了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这是为了建立起以物资平衡计划制度为主的资源分配制度而成立的组织。中财委和国家计委曾试行编制10年或15年的远景发展规划,但因没有经验、地质资源情况不清、可供使用的统计资料极少、人才不足、知识不足等因素,没有搞出成型的东西来。后来,向苏联学习,并得到苏联的具体援助,才比较顺利地完成了计划的编制工作。
中国的东北地区与苏联接壤,抗战胜利后深受苏联的影响,又是新中国的重工业基地和计划经济的实验基地,所以,在苏联的影响及其帮助下,制定发展经济的计划,首先是从东北开始的。1949年,东北在其行政区主席高岗的领导下已着手编制经济计划。在东北使用的编制计划的技术方法,不久就应用于全国范围。
1952年8月,以周恩来为团长、陈云和李富春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征询苏联对中国“一五”计划的意见,商谈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经济建设的具体方案。周恩来和陈云在苏逗留的一个多月里,两次会见斯大林。斯大林对中国“一五”计划提出了有益的原则性的建议,同意帮助中国设计一批企业,并提供设备。周恩来、陈云回国后,李富春继续留苏。1953年4月4日,米高扬向李富春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对中国“一五”计划的8点意见。这些意见虽然主要是立足于苏联的经验而谈的,但基本上符合中国的实际。中国参考这些意见对《五年计划轮廓草案》作了较大的调整。
1953年6月至8月,全国财经工作会议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并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总结。1954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中央决定调整编制“一五”计划的领导班子,成立了以陈云为组长的8人小组。8月,8人小组审议国家计委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并逐章逐节地进行讨论和修改。10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聚会广州,审议修改后的“一五”计划草案。11月,陈云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仔细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又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五”计划草案,并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颁布实施。195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五”计划草案,并向全国公布。此时,距五年计划的完成只剩下两年半时间了。
“一五”计划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工业化基础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这个战略方针的特点是:把生产资料制造工业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起点,大幅度地提高投资率,并把投资的重点放在工业上,特别是生产资料生产部类上。之所以采取这样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首先是向苏联学习的结果。其次,中国的工业基础薄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和禁运,全靠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支援也不现实,所以必须建立起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最后,当时最为强大的美国实际上同中国处于军事对峙状态,所以中国极需要建立强大的军事工业以增加国防力量。“一五”计划的基本内容是:(www.xing528.com)
(1)5年内,国家计划对经济、文化事业总投资766.4亿元,其中属于基本建设的投资为427.4亿元,占总投资的55.8%。进行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基本建设是五年计划的中心,工业投资占总投资的40.9%,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基建投资的58.2%,工业基建投资中,生产资料制造工业的投资占88.8%。
(2)将694个限额以上基建项目的222个分布在东北和沿海地区,基本完成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的建设,利用东北和沿海地区原有工业基础支援新工业区的建设;将其余472个项目放在内地,进行华北、西北、华中等新工业区的建设,以便组成以包头钢铁联合企业和武汉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两个新工业基地;在西南开始部分工业建设,为建立新工业建设基地作准备。
(3)到1957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51.1%,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98.3%,现代工业总产值增长104.1%,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26.7%上升到36%。各种工业品产量要有显著增长,并增加许多中国原来不能生产的汽车、飞机等产品,初步改变中国国民经济极端落后的面貌。
(4)到1957年,全国参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达到总农户1/3左右,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的人数达到210万,私营工业大部分转变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私营商业半数以上转变为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形式的商业,树立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更大优势。
(5)“一五”计划还对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邮电、贸易、银行、物资储备、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相应规划。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一五”计划注意了5个问题:①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力求各经济部门间的发展保持适当比例。②建设计划同资金积累进度相适应,并估计到技术力量。③地方计划和中央计划相结合,在中央统一领导下,首先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④合理利用沿海原有工业基础,积极建设内地新的工业基地,逐步改变过去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使经济建设布局日趋合理并适应国防安全的需要。⑤照顾资金积累和改善人民生活两个方面。
“一五”计划从1952年着手编制1953年开始执行,1955年3月中共中央讨论通过,到1955年7月才经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实施,其原因在于:①缺乏经济建设和计划工作的经验。②资源情况不清,所需统计资料既不全面又欠准确。③出现了最初计划与经济发展实际水平不相适应的情况,主要是农业生产不适应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国民经济恢复的时期结束后,中国农业的净产值占工农业净产值的2/3;在工业总产值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产值占1/2;出口产品中,有3/4是农产品或农产加工品;直接或间接同农产品有关的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4%~58%。这就是说,农业生产对于“一五”计划的实施有相当大的约束力。但是,从国民经济恢复后的农业落后状况来看,要维持“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大规模的工业建设,特别是重工业建设,是很困难的。所以“一五”计划一开始实施,就造成了农业方面连年紧张的情况。农业生产的不稳定,造成农产品的采购和供应出现紧张,特别在农业歉收(1953年、1954年农业连年歉收)的年景下更为紧张,直接影响下年度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也影响着城市商品粮的供应,这就使得计划的制定者不得不修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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