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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多年,凝聚出的人本法律观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苦苦追索而凝聚的学术之果“人本法律观主张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有五大要求:合乎人性,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体恤人情,保障人权。人本法律观揭示了法律异化与回归的发展历程,是法学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人本法律观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学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人本法律观是李龙十年如一日苦苦追索而凝聚成的学术思想精华。

追索多年,凝聚出的人本法律观

苦苦追索而凝聚的学术之果

“人本法律观主张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有五大要求:合乎人性,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体恤人情,保障人权。人本法律观揭示了法律异化与回归的发展历程,是法学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人本法律观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学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人本法律观是李龙十年如一日苦苦追索而凝聚成的学术思想精华。早在大学时代,不到20岁的李龙就已经萌发了人本法学的初步构想。大学期间,李龙就在《光明日报》、《湖北日报》等报刊上发表《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等论文,文章中流露出他对法律的人文关怀的特别关注。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李龙在《光明日报》发表了《略论法律至上》一文,较早地提出了“法律至上”的重要命题。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法学界掀起法的本质属性大讨论之际,李龙发表了《公益法简论》一文,将人本法律思想运用于法律本质的研究之中。至90年代,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纵深推进,李龙将人本法律观的视角聚集于法的人权精神,由他担任执行总主编的《人权的理论和实践》一书以近200万言的鸿篇巨制在中国人权法研究史上独树一帜,成为中国人权问题研究的最权威、最全面的标志性著作之一。当历史的步伐进入到21世纪时,李龙在反复梳理、全面提升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起了人本法律观的完整体系。著名法学家汪习根说:人本法律观的提出已经或正在引起中国法律观和法治实践的深刻变化,在法学史和法律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要“法治”还是要“人治”,曾在法学界引起一场广泛争论。真理愈辩愈明,法治的思想和主张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据悉:当年起草党的十五大报告时,不少法学家担心“法治”会被“法制”代替——因为当时报告草案向官员、专家征求意见,对用“法治”还是“法制”,意见并不完全统一。毕竟包含了民主、自由、人权重要内涵的“法治”,并不像现在这样被普遍接受。从法制到法治,是20年改一字。个中艰辛,法学界深尝其味。(www.xing528.com)

在构建法治理论基本体系的基础之上,如何将理论推向现实生活,具体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探索当代中国的法治路径,是摆在转型时期国人面前的关键问题。李龙开始研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问题,并实现了3个理论创新:其一,提出并论证了法治的模式。将古典法治模式、近代法治模式和现代法治模式进行纵向对比,并对西方的法治模式加以深刻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进行了富有价值的研究。其二,首次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如何构筑良法的体系。依法治国实质上是良法治国,但如何界定良法却从未有学者进行过专题研究。李龙率先提出了良法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理论标准和实践标准以及良法体系构建的具体方式与体系,这一成果丰富了当代中国的法治理论。其三,首次全面探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步骤。在内部,重点研究了立法法治、行政法治和司法法治的具体对策和措施;在外观,重点突破了“依法治国与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这一难题;在法律上,研究依法治国路径的选择,提出了切合中国实际的规范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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