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治国方略;任何一种治国的方略,几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而治国方略正确与否,根本原则是否恰当,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乃至民族的存亡。以我国春秋战国时代为例,当时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天下动荡,诸侯并起,相互吞并。如何才能使国家强大,便成为当时最根本的需求,于是就出现了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一个个治国方案纷纷面世。儒家的治国方略是“德治”,根本原则是“仁爱”;墨家的治国方略是“人治”,根本原则是“兼爱”,道家的治国方略是“无为而治”,根本原则是“道法自然”,法家的治国方略是“法治”,根本原则是“法、术、势”。但适应时代要求的,并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是法家。秦王按照“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方针,很快就横扫六国,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揽了“诸侯异政,百家异说”,著书立说,影响极大,其治国方略是“以法治国”,根本原则是“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很快被秦王接受,统一天下后又继续推行。但由于这种法治,实质上是人治的变种,是维护秦始皇封建专制的工具,再加上在实施中实行严刑峻法,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秦王朝很快就垮台了。但法家的治国方略与根本原则却成了有价值的法律文化遗产,供人们吸取经验与教训。西方国家对治国方略和根本原则也很重视。因此,我国在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之后,还必须有自己的根本原则。而根本原则,则以符合国情,适应国体、政体为前提。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已逐渐形成。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已被提出;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又重申了这一根本原则,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5]这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验的科学总结。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立国已深得民心,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以下简称“三者统一”)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那段令人难忘的日子里,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并在1954年宪法中得到确认,人民当家作主已经成为现实,尽管在民主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依法治国虽然没有正式提出,但已废除了国民党“六法全书”并制定了新的、人民的法律;国家机关依法办事,人民的“公、检、法”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正在健全和完善之中。总之,“三者统一”在这一时期和十年建设的前几年得到了初步实现,新中国的高大形象引起世界人民的重视和全中国人民的赞许。令人遗憾的是,自1958年后,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三者统一”受到严重干扰;从1960年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1962年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到“四清”,到“文化大革命”,法制建设日益下滑,甚至“公、检、法”被砸烂。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嚎叫中,在所谓“文攻武卫”的动乱里,“三者统一”受到极大的破坏,“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了“四人帮”的“全面专政”,冤、假、错案多如牛毛,国民经济几乎走到崩溃的边缘。纵观1949年至1976年这段历史时期,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当我们认识到“三者统一”的重要性并开始践行时,我们的国家就昌盛,就出现人间奇迹;当“三者统一”受到破坏时,整个国家乃至中华民族就要遭殃。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这就是中国人民的科学总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一个伟大的转折点,使党和国家的重心由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同时确立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方针,促进了“三者统一”的形成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使之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的根本原则,不断深化其科学内涵。首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坚持了党的领导,为“三者统一”提供了前提基础和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理论不断深化:一是进一步论证了党的领导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得出了“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一科学的结论;二是在新时期,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三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并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四是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强调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五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突出党要管党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六是扩大党内民主,强调用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七是坚持反腐败斗争,要求党员廉洁奉公,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总之,在“三者统一”中,党的领导是其中的灵魂。(www.xing528.com)
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三者统一”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根本归属,才能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要使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各个基层,使其由宪法文本成为生活现实,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在民主形式的多样化上下工夫,既要坚持和完善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选举民主为基本方式,又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既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富有活力,形式多样,又要运用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和激发广大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人民成为实实在在的国家主人。
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古语说“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这实际上是一条客观规律,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是史无前例。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取得成效。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举,也是伟大的壮举。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大发展、大交流、大调整的当今世界,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使党的领导更能坚持与完善,才能使人民当家作主更有生命力,才能使整个国家和民族真正富强。由此可见,只有坚持“三者统一”这个根本原则,才能使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当家作主的主体作用,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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