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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的民主保障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民主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强调人民主权具有至高性,权力集中于中央,这契合了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很容易被我国人民所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我国统一和稳定,符合我国多民族、单一制的国情。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最好制度载体。又经过半世纪的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较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的民主保障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的民主制度

民主是历史上曾有过的最好的制度,但是民主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只有一个模式的。任何国家都不能照搬某一民主模式,包括美国的模式;宪政民主制度的建设要与具体的社会条件相适应。“一个国家的基本问题,多数不能通过宪法的设计得到解决。如果一个国家的基础性条件非常不利,任何宪法也维持不了民主;而如果它的基础性条件非常有利,那么它就有大量的宪法安排可供选择,这些选择都能够使它的基本民主制度得以维持。”[2]所以,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必须与其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相适应。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民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相适应。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处于农业社会状态,政治上实行专制统治,历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在思想领域一直大力推行集团权力本位、政治权力一元化、宗法等级制度、人治、道德至上等思想,而且将其意识形态化,与中国社会和政治制度紧密结合并融为一体,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和进化后,大一统思想已经深深地浸入了中国人的精神之中。大一统有着丰富的内涵,在地理概念上指的是国土统一、领土完整;在文化上,“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立儒家为国家正统文化;在社会结构上,重农抑商,抑制独立组织和异己力量的产生;在国家管理体制上,实行郡县制,中央集权,上下一体。清末以来,虽然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文化赖以生存的制度已经被推翻,但思想文化本身并不会随着制度的消灭而马上消亡,文化的惯性使其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中,潜在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多少先贤们为了在中国实现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然而他们的运动都失败了。这充分显示在一个崇尚大一统而缺乏分权传统、权利意识淡薄的国家,要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是没有社会基础的,这样的宪政体制自身都难以维持,更不能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强调人民主权具有至高性,权力集中于中央,这契合了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很容易被我国人民所接受。而且,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维护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独立和统一,能够高效地组织整个国家的力量应对各种复杂形势。(www.xing528.com)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我国统一和稳定,符合我国多民族、单一制的国情。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单一制的传统、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我国在政权组织上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独立和统一,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最好制度载体。民主集中不同于传统中国社会的中央专制集权,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是专制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民主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较为彻底地改造了中国社会,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经过半世纪的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较完善。这一制度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改变了权力来源于最高统治者的传统;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既有利于发扬民主,又有利于人民对国家的管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调动各民族人民建设国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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