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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有分 坚信不怨命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荀子主张,天人各有其职,即天人相分。天人有分在荀子,首先在阐明天与人、自然与人事各有自己的职分和规律,天有天的运行规律,人有人的活动规律,不能互相代替:“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

天人有分 坚信不怨命

荀子主张,天人各有其职,即天人相分。

天道属于必然,人道却是有为。天人有分在荀子,首先在阐明天与人、自然与人事各有自己的职分和规律,天有天的运行规律,人有人的活动规律,不能互相代替: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正因为如此,人们应当自己为其所从事的活动负责。如果他积极努力,天不能阻挠之;而如果消极怠慢,天也不能保佑之。人世的吉凶灾祥、物质生活的贫富丰欠,主动权掌握在人们自己手中。从而,明于天人之分在他就既是当然的前提,也是必然的结论。而且,与天行有常相应,天时等自然条件是相对稳定的东西,而人世却从来就有祸福兴衰,故怨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其道然也。(www.xing528.com)

天人有分并不排斥双方的统一。人是天演而成的,人的自然属性与禽兽无别,故人与自然相分不是表现在与万物的对立,而是在于对万物的超越上。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是天人合一的方面;但合一又是与有分相并存的,人位于自然进化的最高序列而又区别于其他自然物,他能够凭借其所特有的礼义法制超胜于万物,制天命而用之制天命而用之在荀子突出地表现了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意义,它说明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人有能力驾驭自然并为人类造福。与此相反,错(措)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抛弃人为而一味顺从天命,才是真正割裂了天人之间的联系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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