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覆盖层厚度大于80m时,勘探孔深度应大于80m,并分层测定剪切波速。10层和高度30m以下的丙类和丁类建筑,无实测剪切波速时,可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按土的名称和性状估计土的剪切波速。在需要做判定的土层中,试验点的竖向间距为1.0~1.5m,每层土的试验点数不宜少于6个。
8.7.2 勘探工作量布置要求
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勘察以钻探、波速测试为主要勘探手段,以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为辅助手段。其工作量布置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为划分场地类别布置的勘探孔,当缺乏资料时,其深度应大于覆盖层厚度。当覆盖层厚度大于80m时,勘探孔深度应大于80m,并分层测定剪切波速。10层和高度30m以下的丙类和丁类建筑,无实测剪切波速时,可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按土的名称和性状估计土的剪切波速。
(2)在场地的初步勘察阶段,对大面积的同一地质单元,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应为控制性钻孔数量的1/3~1/5,山间河谷地区可适量减少,但不宜少于3个;在场地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的密集高层建筑群,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不得少于一个。(www.xing528.com)
(3)地震液化的进一步判别应在地面以下15m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桩基和基础埋深大于5m的天然地基,判别深度应加深至20m。对判别液化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
(4)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液化时,应按每个试验孔的实测击数进行。在需要做判定的土层中,试验点的竖向间距为1.0~1.5m,每层土的试验点数不宜少于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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