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岩土工程勘察
不良地质作用是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地质灾害是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在人类工程活动或工程建设中常遇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有:岩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海水入侵等等。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地区,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承压水和集中的工程活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许多山区的铁路、公路沿线和江河水运沿岸发生滑坡、崩塌或泥石流,损毁铁路、公路设施,阻塞水运航道,威胁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在对大量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无论其属于哪种类型,均具有一定的渐变性、突发性、区域性、周期性、致灾性和可防御性特点,可以通过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它们的孕育时间、条件,影响因素,演化、发生规律,预防、预测其活动发展,把灾情减小到最小程度。因此,在岩土工程勘察中,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勘察已经越来越受到岩土工程界和地质灾害研究者的重视。
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勘察中,目前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勘察规范,一般是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以查明和解决以下问题为主。
(1)调查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以及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与区域地质构造的关系;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活动现状;(www.xing528.com)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影响因素、成因机制与活动规律;
(4)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控制和治理对策;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应结合区域地质条件,预测发生的可能性,并进行有关计算,提出预防和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产生的动力来源、影响因素、活动规模各有不同,故其类型较多,但其勘察方法亦大同小异,可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类型选择踏勘、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长期观测、钻探、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室内岩土试验、水化学分析试验及地理信息系统(GIS)、地质雷达和地球物理层析成像技术(CT)等新技术、新方法。工作量的多少以获取高可靠度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布置。(详看第八章有关内容)
除以上各种岩土工程勘察外,还有地基处理岩土工程勘察、既有建筑物的增载和保护岩土工程勘察、铁路岩土工程勘察、公路岩土工程勘察、地铁岩土工程勘察、城市轻轨岩土工程勘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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