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吉普赛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同样纯洁的血液。普天之下,所有的吉普赛人都是亲兄弟,都是心心相印的一家人。他们是随着浩荡春风播撒世界的种子,然而当他们破土成长的时候,他们却是遥相呼应的茁壮树林。严密的社会组织和强烈的血缘归属感维系吉普赛民族的统一。这是一种非凡的组织才能和智慧。
1965年,罗姆人国际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吉普赛人的国际性组织。在这一组织的引导和配合下,欧洲委员会所属的社会与保健委员会对生活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吉普赛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在获取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他们作出结论:“吉普赛人用非常惊人的方法维持了他们的特殊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构成吉普赛人行动的前提、标准和价值,是与当代欧洲社会的一般文化模式截然不同的。吉普赛人维持并发展了以大家族和家庭联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的强有力的因素。”
一般而言,人们很难想象浪漫而自由的吉普赛人会存在极其严格的社会组织。一个偶然闯入吉普赛世界的外来者常常会忽略这其间的奥妙所在。对于流浪世界各地的吉普赛人而言,血缘关系是维系他们这一松散型社会的重要因素。吉普赛人非常强调血缘的纯洁性和归属性,一方面,血缘关系是凝聚吉普赛群体的内在力量,无论阻隔千山万水,无论生活风貌千差万别,所有的吉普赛人都坚信他们同出一宗,都确信他们的身上流淌着一样纯洁的血液;另一方面,不同远近的血缘关系划分出不同的世系、部落和家族,从而构成吉普赛群体内部纵横交织而又泾渭分明的关系网络。吉普赛人的群体区划和分布在本书前几节已经提及,这里再作一归纳。
从血缘归属和语言角度来划分,全世界的吉普赛人可以分成三大群,也可以称之为三大世系。但对于具体群落的名称和界定,目前似乎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如今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纳。据该组织的刊物《文化》发表的题为《吉普赛人和他们的文化:流散之中的聚合》所介绍的,吉普赛人分为三大群,即罗姆群(Rom),讲罗曼尼语(Romany);马努斯群(Manus)或辛特群(Sinte),讲辛多语(Sinto);卡列群(Kale),讲卡洛语(Kalo)。各大群之下还有数目不等的众多亚群,各有自己的方言;同一群吉普赛人生活于不同国度,语言也不尽相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吉普赛人按照他们的在欧洲形成的固定游动区域,分成三大群,即卡尔德拉什群(Kalderash),原先生活于巴尔干半岛和中欧,现占全部欧洲和北美吉普赛人的大多数;吉塔诺群(Gitanos),长期流浪于伊比利亚半岛、北非和法国南部,马努斯群(Manus),又称之为辛特群(Sinte),主要活动于法国、阿尔萨斯和德国。这三大居民集团又可以按照具体定居地、传统职业、血亲关系进一步细分。[7]
这些吉普赛群落称谓都包含着特定的生活背景和寓意。“罗姆”这个名字可以追溯到古代印度,如今,无论欧洲、亚洲还是美洲,无论是定居的还是流浪的吉普赛人,他们基本上都采用这一名字作为自称。二战以后成立的国际吉普赛人组织——罗姆人国际委员会也以此命名。由于“吉普赛人”一词本身带有种族歧视的色彩,因而许多有识之士也开始用“罗姆人”这一称呼取而代之。
“马努斯”这个词来源于印地语马努什(Manushu),同“罗姆”一词一样,也是“人”的意思。德国、奥地利等国的吉普赛人群体均沿用“马努斯”作为自己的称谓。在这些国家,“马努斯”和“辛特”又是驯兽师和杂技演员的代称,因为这些吉普赛人通常以马戏和杂耍表演谋生。
“卡列”(单数为kalo)一词也同样源出于遥远的印度,其字面意思是“黑”。在西欧伊比利亚半岛、东欧巴尔干半岛、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前苏联、叙利亚等国的吉普赛人的语言中,“卡列”一词还包含着原始的“黑”的意思。今天,在西班牙、英国、芬兰、意大利、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国,吉普赛人自称为“卡列”,而称非吉普赛人为“加杰人”(Gagio),这个词原意也是“人”,由于作为“黑”的对立称谓,如今的字面意思也就成了“白”。这一称呼已被广泛使用,凡是吉普赛群体以外的人都被统称为“加杰人”。黑白之分还是岁月沧桑的烙痕和印证,初来欧洲的吉普赛人,因其肤色黝黑而被称之为来自非洲的“埃及人”。黑色也就成为吉普赛人的标志色。自强的吉普赛人并不以此为耻,反引以为骄傲,引以为自称。在众多色彩之中,黑色能包容和吸收赤橙黄绿青蓝紫多种色光,这不恰恰吻合了吉普赛人兼容并蓄的天性和品格吗?
“卡尔德拉什”(Kalderash)因吉普赛人擅长制锅而得名,意大利的制锅匠称为Calderai,卡尔德拉什群基本上是世代从事金属加工业的。“吉塔诺人”擅长娱乐性的艺术表演,在法国也称为Gitans。
世系群落是对血缘归属的强化和细化。同一大群的吉普赛人一般散布于许多国家,但是,世系相同的两个吉普赛人集团,尽管他们也许相隔千里,分居于不同国度,其关系也比住在邻近而世系相异的吉普赛人要亲近,更易于产生信任感。
群落分化永远不可能导致民族统一体的分裂或同化,因为吉普赛人具有强烈的血缘认同感。对于他们而言,居住于世界哪个洲、哪个国家或受哪个政府管辖都无关紧要;他们把普天之下所有的同胞都视为一个伟大民族的统一整体。他们可能一辈子流落天涯海角,可以没有土地和国家,可以讲着形形色色的异族方言,然而,他们的内心永远只接受一个事实:吉普赛人是一个牢不可破的血亲集体。(www.xing528.com)
吉普赛人的社会结构在许多世纪中一直保持不变,其基本形态是属于氏族类型。在同一群落中,血亲家族是最大的组织形式,部落的权限具有原始共产主义的性质。为了确保血缘的纯洁性和稳定性,吉普赛人不仅严禁与外族通婚,而且有时反对跨越世系通婚。在民间故事中就有“卡尔德拉什群”铁匠女儿不应嫁给“吉塔诺群”的乐师儿子的说法。着眼于血缘归属的内婚无疑是为了巩固和延续群落内部共同的信仰和生活方式。
在外族人的脑海里,吉普赛人似乎是缺乏任何约束和组织的“无政府主义者”。但吉普赛人自己却反对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历经岁月的风雪磨砺,他们早已形成了明确而又坚韧的民族集团。吉普赛人的流浪从来就不是个人的放任行动,而是一个整体的统一活动。众多历史资料和民间传说都证实,吉普赛人的迁徙实质是由许多家庭组成家族或类似氏族组织的集体性流浪。一旦抵达预定的目的地,这些家庭便分散在这个国家或城市的各个角落,表面看来互不相干,实际上却始终热线不断,随时可以召集起来,共同行动。即使是定居的吉普赛人也总是集中居住在某些城区和乡野,自觉形成吉普赛居住区和村庄。这虽然也是“文明社会”排斥的结果,但从吉普赛人自身来说,还是心灵深处的文化归属感把他们自觉自愿地聚集在一处。
吉普赛社会的最小单位是家庭。一个大家庭往往包括祖孙三代,若干家庭又组成一个庞大的家族,这种家族有的可多达数百人,拥有非常完善而又高效的权力运作机制。若干家族再组成部落,一般的大规模迁徙即是这种家族部落的集团军出征。家族部落的集合便是世系群落。世系群落并不表现为具体的权力和权利,而只是一张隐性的文化网,是联结吉普赛人的血缘纽带。吉普赛人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也正是因为这千丝万缕的血亲纽带默默地释放着惊人的召唤力和凝聚力。
【注释】
[1]乔治·彼得·默多克:《社会结构》,英文版,麦克米伦出版社,1949年。
[2]马文·哈里斯:《文化人类学》,李培茱、高地译,第205-206页,东方出版社,1988年。
[3]台湾《第一手报道》,转引自《海外文摘》1990年第5期。
[4]参见乔治·默多克:《社会结构》,纽约,英文版,1949年。
[5]〔美〕马文·哈里斯:《文化人类学》,第155-156页,李培茱、高地译,东方出版社,1988年。
[6]丹尼尔·克雷格:《借助亲属关系的不朽:物质性和象征性地位的垂直传播》,载于《美国人类学者》,1979年第81期,第94-96页,英文版。
[7]参见《大英百科全书》,第500-501页,英文版,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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