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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得十倍回报,古兰经也誓言祝福善人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到十倍的报酬阿拉伯人的乐善好施是举世闻名的。奖善惩恶在此是界限分明的:“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报。”“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十倍的报酬,作一件恶事的人,只受同样惩罚,他们都不受亏枉。”“至于信道而且行善的人,真主要使他们享受完全的报酬。”《古兰经》中说,信道而敬畏的人,“在今世和后世,他们都将得到佳音”。

行善得十倍回报,古兰经也誓言祝福善人

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到十倍的报酬

阿拉伯人的乐善好施是举世闻名的。即使在今日,你与阿拉伯朋友交往,如果你热情赞赏他的某件物品,他会坚持将其送给你,那怕这是一峰你无法消受的骆驼。翻开阿拉伯的文化典籍,无论是《古兰经》还是一般民谚,劝导鼓励人们做善事的言行比比皆是,诸如:“一刻不忘行善积福,日后必获佳美回报”,“多行善事,永不厌烦”。甚至劝人们:“行善吧,即使向河水投食,也能赢得回报。”据说,历史上还真有此事。那是在牟塔瓦开勒任哈里发的时代:巴格达的鞋匠穆罕默德·本·侯森为了多做善事,曾每天做20张薄饼,在每张饼上印上鞋匠穆罕默德·本·侯森几个字,然后将饼盛在一个木盘中,放入河中,让其顺水而下。一年半之后,他突然被哈里发召见,鞋匠不知发生何事,心中忐忑不安。没想到哈里发见了他,询问了有关薄饼的事之后,对他说:“你能坚持行善,理应得报”,便把巴格达城门附近的五个村庄赠给了他。原来,哈里发的一个义子游泳遇险被水冲到底格里斯河的一片荒滩旁,在等待救援的那些天里,正是从上游冲下来的薄饼救了他的命。哈里发为了报答鞋匠救子之恩,便赐他这些土地。此后,侯森家便富裕起来,他的儿孙后来一直居住在那里。不用说,这是一个极为典型的阿拉伯式的善有善报的故事。

虽然乐善好施,慷慨待客最早源于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生活方式,那里大部分人口非牧即商,始终处于流动状态,而半岛的自然条件在多数地区又十分恶劣,在流动中,饥饿、患病与死亡是经常发生的事,在与这种生活条件的搏斗中,人们逐渐养成了乐善好施,慷慨待客的习俗,以此互相救助。但是,行善积福真正成为一种超越部落与宗族观念的自觉行为,却是在伊斯兰教诞生之后。伊斯兰教以普济与功利交融的道德智慧,孕育和催发了阿拉伯人新的民族个性。

自然,与所有宗教一样,阿拉伯穆斯林也有关于今生与来世的观念以及善恶报应的观念。但是,与其他世界性宗教相比较,在阿拉伯人的善功意识里,已少了些宿命论的色彩,而多了层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意蕴。因为在阿拉伯人看来,今世生活既是真主赐予人们的,真主也有权收回它。真主以末日审判来作为今世生活的结束,同时也作为来世生活的开端。真主掌握着根据人的今世行为而在末日给予报应的权力。也就是说,进“天国”的许可证不是可以通过其他替代手段换取,而必须由各人自己的现实表现来决定。

关于“末日”,《古兰经》作了极为详细的描写,它是《古兰经》中最引人注目的语言,那一天,“是太阳黯陨的时候,是星宿零落的时候,是山峦崩溃的时候,是孕驼被抛弃的时候,是野兽被集合的时候,是海洋澎湃的时候,是灵魂被集合的时候,是被活埋的女孩被询问的时候:‘你因什么罪过而遭杀害呢?’是功过簿被展开的时候,是当天皮被揭去的时候,是火狱被燃着的时候,是乐园被送近的时候,是每个人都知道他所做过的善恶的时候。”《古兰经》中警告说:末日时刻的灾难确是可怕的,当那日来临时,“每个乳母都被吓得忘记婴儿,吓得每个孕妇都要流产,你把人们看成醉汉,其实他们并非是醉汉,而是因为真主的刑罚是严峻的。”(22∶2)

正是在这样的时候,真主将收回他所创造的万物,他会将“天”卷起,犹如卷轴将书画卷起一样;他会使山岳消逝,使大地变成光秃秃的一片;他将召集所有的人。当号角吹响的时候,死人将从坟墓中出来,和活人一同奔向真主,列队接受真主的检阅。这时,真主的功过簿将展现出来,世间一切善行和罪恶,在上都有详明的记载。“在那日,人人都要发现自己所作善恶的记录陈列在自己面前。”(3∶30)天地间微尘重的事物,都不能逃避真主的鉴察,无论比微尘小还是比微尘大,都记载在一本明显的天经中。奖善惩恶在此是界限分明的:“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报。”“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十倍的报酬,作一件恶事的人,只受同样惩罚,他们都不受亏枉。”(6∶160)一个人在来世是进天上乐园,还是进地下火狱,是由真主在末日审判时确定的:那些“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3∶91)。“至于信道而且行善的人,真主要使他们享受完全的报酬。”(3∶57)那些敬畏的人,坚忍的人,顺从的人,好施的人,在黎明时求饶的人,将是乐园的居民。而那些以物配主者、罪孽深重者、图谋不轨者、行为诡诈者,将是火狱的居民。总而言之,真主根据各人表现为世间的人们安排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归宿,这两种归宿在《古兰经》中都得以充分展现。穆斯林们谁不向往来世那迷人的乐园呢?谁又不害怕来世堕入那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火狱呢?如果说,来世的命运完全掌握在真主的手中,那么,今世的命运却很大程度上掌握于自己的手中,既然真主对人们来世归宿的安排基于今世的表现,那么,这就要人们不能不在今世按照真主的旨意去生活,以做到虔诚信仰真主,精心修炼善功。所以说,这种对“乐园”生活的向往与对火狱生活的畏惧,以及真主“重在今世表现”的“政策”,推动着每个穆斯林在今世生活中力行善功,不作恶事,坚持不懈地做善事,以作善事为生活的目的和乐趣。鞋匠穆罕默德·本·侯森在一年365天里,天天不懈地向河水中投放食物,在一般人看来,近于荒唐,而此举之中所闪现的,正是这样的善行观。这种善行观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基督教的善行是救赎人类始祖犯下的“原罪”,主要是救赎“过去”,而伊斯兰的善行,不是为过去而是为未来,并且与每个个体的未来直接相连,为了收获而耕耘。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和强烈的奖善惩恶倾向相结合,使人们自然会以敬畏之心,把住自己今世生活之舵。(www.xing528.com)

如果把阿拉伯穆斯林的善功视为仅是为来世的一种宗教戒命,而并不能增添今世生活的光彩和乐趣,似乎也是不公允的。与其他世界性宗教的善行说相比较,在阿拉伯人善有善报的意识里,恰恰在为来世的行动中,还多了充实现世的意蕴。这种意蕴,在阿拉伯人“两世吉庆”的观念中得到充分展现。《古兰经》中说,信道而敬畏的人,“在今世和后世,他们都将得到佳音”(10∶64)。事实上,善功像一座桥梁,联结了今世生活与来世生活,使人们既能在现世生活中因为行善获得内心的满足,从而达到精神上的快乐;又使人们深信能在来世进入乐园过更美好的生活,从而达到“两世吉庆”。这种与基督教和佛教禁欲主义苦行主义迥然不同的善功意识,在卡布斯对儿子的教诲中,表达得明明白白。他对儿子说:“假若你善待别人,而使他们欢欣怡乐时,你心中定然感到舒畅惬意。但当你虐待别人,为他人带来痛苦时,你则将心情沉重,抑郁不舒。所以你对人不要心怀恶意,刁钻促狭。因为你给别人忧愁时,你得到的也是忧愁。而你给别人欢乐时,你得到的也是欢乐。很明显,在你离开此世到彼世之前不论你的善举或恶行,都会得到相应的报应。任何人只要认真地把自己一生的善事与恶事做个思考,都不会否定我的话的,而将认为我的见解多么正确。”在此,卡布斯不仅从奖善惩恶、因果报应方面理解做善事,也从个人身心健康,现世生活安乐幸福方面看待做善事。既合天理又合人欲,这与故意贬抑人性的禁欲主义与苦行主义不能同日而语的。阿拉伯人的善功并非不切实际的空谈,它既反映了宗教生活的需要,也适应了尘世生活的要求,使人们自然会以求实之心,按照真主的旨意去做一切该做的事,以实际行动,求“两世吉庆”。

在阿拉伯穆斯林那里,伊斯兰的善功观念是与伊斯兰的道德实践连成一体的。《古兰经》在一些章节里,规定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道德行为准则,阐明了生活秩序和规章,对广泛的以及特殊的问题都作了回答。《古兰经》把今世生活中人类的社会行为区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必须做的事情,做了受奖赏,不做受惩罚;第二类是提倡做的事情,做了受奖赏,不做不受惩罚;第三类是许可做的事情,做了不应受奖,不做也不受惩罚;第四类是受谴责的事情,做了不受惩罚,而本人可能从中得到好处;第五类是禁止做的事情,做了必须受惩罚,不做应受奖励。这五类行为的划分,把道德中正当、应当、不当三个层面鲜明地区别了开来,符合实际,又符合人性,奖惩分明。这些奖惩的划分和根据的明确提出,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统一的准则,信仰和行动在此得到统一。这种带有理论色彩的道德训诫,在其他宗教中是罕见的。更为要紧的是,这些道德实践是决不能脱离每个个人自己的实际行动的。据历史记载,最早在先知的礼拜寺内讲故事的人是泰米木·达理。一天,有个名叫劳哈·欣巴尔的人去见泰米木·达理。看见他在家中为他的马研麦,而家人则在其侧。劳哈·欣巴尔问道:“你的家人不能代你劳动吗?”达理答道:“他们是能代我劳动的,但是我听见穆圣说过,谁能为他的马磨了麦粮,又把麦粮拴在马颈上,安拉必为每一粒麦子,给他一种善报。”这个事例,足见伊斯兰善功观念的务实性。这种落到实处的善行观念,在历史上确为阿拉伯人的道德进化起过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对善行的推崇,社会上也出现了过分夸张善行,过分强调“付功”的现象。而伊斯兰教讲的善功,是以认主独一、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朝觐等宗教义务为核心内容的。所以,伊斯兰教在强调善功的客观效应的同时,也把强调人的主观动机包含在对善行的道德要求之中。阿拉伯穆斯林坚决反对抱着各式各样功利性目的去行善的做法。强调行善要自觉自愿,认为一切事情以真主的名义去做时才是可嘉的。《圣训》里有一句话说:“每个人只要有意图的行动才能得到他意欲得到的东西。”这就是说,人们做事为了安拉,只有为安拉去做的事情才是有德行的事,而那些为着尘世目的去做的事情不能说是有德行的事。任何人如果以真主的名义去做违背真主旨意的事情甚至去干坏事,按《古兰经》的教义,这些人在末日审判时将入火狱并受各种酷刑的惩罚。阿拉伯人通过这一条道德要求,把考察人们的道德行为的动机和效果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所谓为尘世的目的去做,也就是为人的现实利益去做。尘世间人的现实利益是各式各样的,而各式各样的利益归结到一点,又都会与人们的物质利益有关。如果为尘世的物质利益去行善,善事就可能变为一些人沽名钓誉的手段,而以真主的名义去行善,那就不是为一己的私利去行善,做善事是为了传播安拉的正道,扩大虔信者的队伍,受恩惠的人们所感恩的是真主,而不是个人,人们在每一件善事中所看到的不是某个人的力量,而是真主的力量。由此,善功才真正在施善与受苦两方面起到了道德净化的作用。在《古兰经》关于教导人们要修行立德的许多昭示中,都可以让人们体会到内藏于其中的思维智慧:《古兰经》并不肯定一切善事,而是褒扬以真主名义所做的善功。伊斯兰教认为:“不信道者的善功恰如沙漠里的蜃景,口渴者以为那里有水,等他来到有蜃景的地方时,没有发现什么,却发现真主在那里。真主就把帐目完全交给他,真主是清算神速的。”通过不信道者的善功不被承认这一附加条件,堵住了伪信者的后门,在坚持动机的纯真性方面,不啻是种双保险。

一个人一生做几件善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善事,伊斯兰文化通过一套特殊的宗教功课和生活方式,在此对每个穆斯林既督促又激励——这些仪式除了每日五次的“五番拜”之外,还加之一年一度的“戒斋”与一生一次的朝觐。这些穆斯林所特有的制度化模式化的仪式,起到了一种引发人们情感和端正人们态度的作用。在宗教社会学的视野里,仪式就是对思想感情的经常不断的重复和对正确态度的训练有素的演练。所以,尽管人们并不是意识到此点之后才做的,但仪式确实对群众有重大的功能意义。“由于人们的态度具有共同的仪式表达形式,所以人们不但凭此形式来表示自己的态度,而且还转而强化这些态度。仪式可以使态度上升到一种高度自觉的状态,还会进一步通过这些态度来强化这个精神共同体。”[1]所以,穆斯林们把戒斋看成是“为了在世上留下自己的印记。这种印记不是印在大地上,而是镌刻于所有人们的心中。”戒斋使人们体验饥饿的滋味而对贫穷者产生同情心。这种测隐之心自然是促使人们坚持为穷人做善事的推动力之一。而朝觐的精神目的,就是要达到心灵纯洁并与真主交流,激励朝觐者的余生。一旦完成了朝觐,就被冠以“哈吉”的头衔。一旦成为“哈吉”,就终身是“哈吉”了。从每日五次的礼拜,一年一度的戒斋直至一生一次的朝觐,都成为督促和激励穆斯林实践《古兰经》的教诲,把善行贯穿于行为的自始至终,时时处处行善,通过坚持不懈地做善事而在末日审判时进入天国。只要人们看到,在开罗这样的世界城市中,当因清真寺拥挤不堪,不得不在人行道上祈祷的礼拜者会丝毫不被熙来攘往的旅游者或车辆分心的时候,看到在戒斋时即使有钱人爱去的希尔顿饭店的底层咖啡馆也要到晚上才营业的时候,看到朝觐者在麦加附近的阿拉法特平原巨大的广场上,热泪流淌,请求真主宽恕并对过去的错误作诚恳忏悔的时候,你就再也不会怀疑这些仪式对净化人的心灵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你就会佩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通过其自成一体的善功善行说,在重塑民族之魂方面所具的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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