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清真寺,一座学校
阿拉伯人的文化起飞,是从公元7世纪左右开始的。在此之前的阿拉伯人,几乎全部是文盲,游牧地区尤其如此。当时沙漠中的居民,与外界联系很少,过着几乎是一种模式的生活:居民中盛行偶像崇拜,向偶像求雨,靠偶像之力战胜敌人,为偶像宰牲祭贡,室内供满偶像。族人如有斗争,便向偶像求签问卜,出门远行,必先抚摸偶像,求祈吉利;返回家园,进屋后也必先抚摸偶像,感谢平安归来。他们生活中充满着种种迷信荒诞之事。如遇久旱不雨,人们便跑到赛莱阿树、欧含尔树下,牵来耕牛,将树枝系之牛尾,再将火点燃,以闪光讨吉利。如有贵人死去,人们便捉住死者的骆驼,将其脖颈倒转,弃之于洞穴之中,不给饮食,直至饥渴而死。据说这样主人才会得到超度。他们还认为猫头鹰是从被杀害的人头里飞出来的。它在死者坟头鸣叫:“用人血饮我,我口渴呀!”直至有人为被害者复仇为止。蒙昧时代阿拉伯人诸如此类的传说多不胜数。穆罕默德所在的古莱氏族,是汉志地区商业活动中执牛耳者,较其他民族富有开化。即使如此,全氏族中能书写者仅17人。其他氏族的情况便更可想而知了。当时在麦地那城,谁既会射艺、游泳,又能书写,便会被人尊称为“全才”,即使这样,全城的“全才”才5人左右。面对如此文化蛮荒,清真寺在文化拓殖事业中起了特殊的作用。
阿拉伯人称清真寺为“masjid”(麦斯吉德),意为“礼拜的场所”。世界上第一座清真寺是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城建造的。鉴于当时的形势,这座清真寺异常俭朴,实际上是一个有棚的庭院。用枣椰树作柱,树枝和泥作房顶,四周用土坯砌成的围墙围起来。庭院长52.5米,宽45米。一棵枣椰树的根部固定在地上,这就是讲台。后来又换成木制的有三级阶梯的小讲台。这座最早的清真寺虽然简陋,但却包括了满足宗教活动需要的三个基本要素:宽敞的庭院,遮风避雨的房顶和宣讲台。后来的几个世纪里,随着阿拉伯人统治地位的确立以及经济文化的发达,所造的清真寺越来越宏伟与精美。但这三项基本要素是始终不变的。
这三项要素也是教学活动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当然,其他宗教也有“礼拜场所”,基督教有教堂,佛教有庙宇、寺院。但在建筑形式和活动内容上明确地与教育联系在一起的,恐怕要数清真寺了。阿拉伯的清真寺从它建造的第一天起,就与教育结下了不解之缘。穆罕默德是最早提倡清真寺教育的人。他曾说过这样的话:“进入清真寺教学或接受教育的人,犹如为真主而战的勇士”。如果说清真寺的建筑形式已经和教学活动相匹配了的话,那么,穆圣的这一圣训,则为学校送来了学生与教师。埃及阿慕尔清真寺、巴士拉清真寺、库法清真寺、麦加和麦地那清真寺等等,都是那个时代的普通学校或高等学府。伊斯兰初期,穆圣把清真寺当作讲学的场所。倭马亚时代,清真寺也一直用来教授《古兰经》和圣训。到了阿拔斯时代,各种学术已经分科,所以学术讲座也就各具特色。有的专讲语法学,有时还有诗歌、文学等讲座。在雅古特的《文学家传说》中说文学家艾赫发什曾提到过他自己的一段经历:“我到巴格达时,看到基萨伊在清真寺里,便和他一起做了晨礼。祈祷完毕,他坐下讲学。我向他致意并问了他100个问题,他逐一解答,但都被我否定了。”《诗歌集》一书中,也提到艾布·欧拜德总是坐在巴士拉清真寺里的一根柱子下讲学,而艾布·穆罕默德·叶齐迪和赫莱夫·艾哈麦尔则坐在另一边听讲。当时,清真寺是伊斯兰文化传播最重要的机构。一座清真寺,一座学校,清真寺成为各处穆斯林们的教育中心。与一般书院与私塾相比,清真寺教育有其他教育形式不能与之相比的某些特点:首先,它赋予教学活动以神圣性。穆罕默德把进入清真寺教学或接受教育的人,比喻为为真主而战的勇士。在此,无论是教还是学,已都不是一种纯粹个人的行为,而是像圣战一样,是一种为真主而献身的行动。这就赋予了教学活动一种崇高的目的与神圣的意义。
宗教社会学对“神圣”的研究表明,“神圣”至少具有非功利性、支撑性和鼓动性这样一些特征。当人们认为一件事具有神圣的意义之后,它就会与功利性无关。神圣事物的信仰者和崇拜者,会在神圣威力的感召和影响下,得到精神上的依托并坚强起来。它会使道德责任和伦理律令的钟声长鸣,时时撞击振荡着人们的意识,它会引发信仰者的强烈敬仰之情并使他们为之献身奋斗,这就是神圣的威力。它是非功利的,但具有自然、文化和人类福祉诸方面的多义性。所以,当阿拉伯人把教与学看作为具有神圣意义的活动之后,所产生的精神推力自然是很大的。中国传统社会望子成龙的家长们,往往用“学而优则仕”或者“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东西劝学,其偏狭的功利性一目了然,学习成为个人猎取功名利禄乃至佳人美女的手段。其学习动机便不可同日而语。更为重要的是,在穆罕默德的圣训中,不但强调了学的神圣意义,而且还强调了教的神圣意义。他把二者都比喻为“为真主而战的勇士”。他所调动的不是一个积极性,而是二个积极性。教学活动的二个主体,都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这是阿拉伯教育思想的智慧所在。后来形成的阿拉伯教育的一个最大特点办学民间化,与此极有关系。当时阿拉伯帝国内清真寺林立。9世纪时,仅巴格达一地清真寺就多达万座以上。其中很多清真寺后来发展成为重要的文化教育中心。著名的学者、文人纷纷在清真寺内设座讲学,传授各科知识,吸引了大批学子。清真寺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习圈”,即教师坐在讲台上,或坐在座垫上,学生在其面前围坐成半圆形,学生的座次依资历或学识排列。为鼓励和便于进行学术交流,“学习圈”还专门为外地来访的学者设有专座。“学习圈”的多少,视各清真寺的知名度及讲学的学者多少而定。少则几个,多则数十个不等。通过清真寺教育,大多数人学会了读书写字,背记一些简短的经文。一些有才学有进取心的学生,则以治学为目的,从一个“学习圈”转到另一个“学习圈”,甚至从一个地区转到另一个地区。听遍各知名学者的讲课,直至完成学业、自己设座讲学为止。
清真寺教育所具的神圣意义还使这种教育普及的速度很快。因为对教与学神圣性的认识使人们不需要外在的法令去逼迫他们必须学习,就像当代一些国家和民族在推行现代化过程中所做的那样。人们内心对“神圣”的敬畏使他们把学习看作是一种内心的戒命与道德律令,由此所产生的力量是行政法令所望尘莫及的。阿拉伯儿童从会说话时起就立刻接受教育,而且最初的教育来自最高的圣典《古兰经》,到六岁时,所有的男孩(除有钱人的子女由家庭教师教育外)都进小学学习。学校通常是在清真寺内,一般不要学费,即使收也极少。一般教师对每个学生每周只收二分钱,其他钱由慈善家捐助。课程很简单,认识起码的《古兰经》文,以及《古兰经》本身所涉及的神学历史、教仪和教规。孩子们每天都要熟读一段《古兰经》并高声背诵,每个孩子都规定以熟记《古兰经》为目标。能做到这一点的要公开庆祝。同时学会书写、射击和游泳的,就称为“全才”。到了中学就开始传授知识。由学识渊博的教师们讲解《古兰经》、神学教规以及穆罕默德的言行。书写和算术都是在接受较高教育时学的。因为阿拉伯文被认为是所有文字中最接近完善的,而正确书写与运用这种文字,是有教养的人的主要标志。到了赞吉布王朝的努尔丁(1174年卒)时代,在清真寺内还建起了“麦德莱赛”式的学校。这些学校已具现代学校的雏形。它虽然建在清真寺内,但却依照阿拉伯世界的第一所大学——尼采米亚宗教大学的规章办事,并为学生提供食宿。为了适应这种清真寺教育,阿拉伯阿尤布王朝的缔造者、抗击十字军东侵的著名统帅萨拉丁(1138~1193),还专门对清真寺的建筑形式加以改进。同时,还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学校除了讲授《古兰经》注释、圣训、伊斯兰教法、语言、文学等课程外,还开设哲学、逻辑学、天文学和数学等课程。清真寺教育为每个愿意接受教育者敞开了大门。许多家境贫寒、出身社会下层的青年由此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以致终成著名学者。例如陶瓷工出身的著名诗人艾布·阿塔西亚,当过清真寺送水杂役的著名文学家艾布·台玛木,作过漂布工人的著名大法官艾布·优素福以及卖过大饼的阿拉伯文化的杰出代表查希兹,曾都是这种清真寺教育的受惠者。
清真寺教育所以能如此盛行起来,除了宗教的原因之外,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个世俗的原因,即当时的教育,尚未分阶段进行,帝国对教育采取自由化政策。国家不花分文,除了哈里发、王公大臣及富贾大户,给有关的文人学者以赠予外,没有专门的教育经费。反过来,国家也无权干预教育大纲的制定,无权监督教师的工作。除非有人被控为不虔诚、叛教,国家才加以干涉。学员和教员,各尽其职,费用自理。有的教师为施舍、行善而施教。教宗教学科的教师大都这样。如圣训学家兼法学家伊卜拉欣·哈尔比说过:“我生平只有一次教授知识时,收取了学费。那次我遇见一个卖菜的小贩,买了一个吉拉特的菜,但我差一菲勒斯。于是,小贩问了我一个问题,我回答了。由此,他抵了那一菲勒斯。”当然,教师也许除义务教学外,另有谋财之路。如艾布·哈尼法原是一个布商,同时又在清真寺里教书。至于教学大纲,则因学生学习目的的不同而有差异。清真寺的学者,更是各行其是。意见派的法学家多用演释和推理法,即使对于莫须有之事,也给以假设,加以分析。圣训派人,则反其道而行之。各种学术讲座,一般在大清真寺开设,学员可以自己选择某位学者,学完后可以改学其他学科或另求老师。当时,对完成学业者的考试方式也很为有趣,所谓考试,就是听听考生周围的学者和学生们对考生的意见。谁觉得自己能设座讲学,就设座讲学,但要受到学者的质问并要进行答辩。这就保证了学者不会是些不学无术之徒。从许多学者的传记中,可以发现他们均先上私塾,然后根据自己的爱好去听清真寺内的讲座,许多人兼收并蓄,各科都学,最后终于“修成正果”。尽管当时还有并不正规的书院和小学等教育形式,哈里发、王公大臣和富人,还多为自己的儿女聘请家庭教师,但清真寺教育,乃是最主要的教育形式。它不仅为教、学双方提供了最初的动机和动力,而且以虔信者所具有的仁慈和宽容给予了求学者以学术自由,使这块圣地像沙漠中的绿洲一样,成为滋养阿拉伯文化的沃土。书院就与此不同了。书院经常对学生实行体罚和禁闭。《诗歌集》中甚至有一段书院的学生挨打的有趣描写:
我见一个人,有意不理人,
端坐讲台上,学生坐周围,
斜眼看见我,装着寻别人。(www.xing528.com)
原来在书院,老师叫哈夫苏。
老师叫声打,打我的哈比毕。
自从进书院,天天逃学去。
衣服解开了,外套扔一边。
众人举起鞭,幸好没用棍。
宝贝求师傅,再也不逃学。
我说算了吧,他会做个好学生。
从这个描述中,人们便可对比出清真寺教育的合情理了。在《古兰经》的灵光下,使各种学问顺乎自然地成长,乃是清真寺教育的特色。
纵观之,清真寺教育的意义远不止普及教育,更重要的是,它在“宣传正道、提倡学问”的圣训指导下,对阿拉伯民族之魂的重塑。伊斯兰之前的阿拉伯人,游牧人占大多数,艰苦的游牧生活条件既使他们坚强勇猛,吃苦耐劳,又使他们有着种种陋习。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而兴起的清真寺教育,改变了阿拉伯人对于事物及道德价值的看法。通过学习教律与礼仪,通过对作为生命指南的《古兰经》的研习,阿拉伯人完全改变了他们原来的生活基础和生活方式。原来被信仰多神教的阿拉伯人奉为道德“最高典型”的那些诸如匹夫之勇、过分慷慨、血族复仇以及无节制的豪侠等行为,就被清真寺教育所提倡的行为所代替。它要求人们敬奉安拉,顺服主命,遵守教律,忍耐,放弃个人和宗族的利益,服从宗教利益,乐天知足,不矜夸、不聚饮、不骄傲等等。总之,《古兰经》所倡导的善功,为阿拉伯人树立了最高的道德典型。这一切都是在清真寺教育中完成的。这种教育的神圣意义使它比任何课堂教育更能渗入人的心田,改变人的灵魂。也比任何课堂教育更具有持久性,它渗透于人的一生的每一阶段、每个空间、每一生活细节之中,甚至于改变了许多阿拉伯人的言谈举止与音容笑貌。发展社会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一个民族要从后进迈向先进,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莫过于精神气质的改变。利用清真寺教育,阿拉伯人终于达到了目的。其影响越过高山大洋,传向世界各方。中国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就源于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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