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真主,同时拴住你的骆驼
在阿拉伯的传说里,有一段这样的对话:一天有个人与穆罕默德一起旅行,当他们在一个地方停下过夜时,这个人就问道:“我应该拴住骆驼呢?还是应该信仰真主?”穆罕默德回答说:“信赖真主,同时拴住你的骆驼。”
按提问者的逻辑,如果信仰真主,那么就不必管骆驼,因为真主无所不知,一切都按他的意志行事,骆驼无论拴与不拴,结果都是一样。而事实上,不拴住骆驼,骆驼就会自己走开,甚至被人偷走,而拴住骆驼,骆驼的保险系数就大得多了。在此,如果回答,“拴住骆驼”,这似乎有对真主不完全信仰之嫌,反之,如果回答“信仰真主”,那骆驼究竟该不该拴呢?面对这样一个两难选择,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对此作了如上这样的精妙回答。信赖真主,这是属人的信仰世界的事,拴骆驼这是属人的世俗世界的事,信仰的世界和务实的世界,通过穆罕默德的回答,就十分自然地交融在一起了。也许没有比这个例子更能说明阿拉伯人的一种生存智慧:在务实中信仰,在信仰中务实,把信仰和务实精妙地交融化合为一体。
这种信仰与务实的精妙交融,在《古兰经》上随处可见。《古兰经》与别的世界性宗教极为不同的是,它十分重视人的现实物质利益,重视和爱惜当时当世人们的现实生活。《古兰经》上说:“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2∶168)它并不要求人们像有的宗教那样“灭人欲,存天理”,提倡禁欲主义和悲观主义,而是告诉人们,只要合乎信仰,不违背安拉的旨意,人们可以享受现实人生。它并不要求人们大公无私,而是告诉人们,公私本是融合在一起的。在《古兰经》里,不少地方都讲了这一思想:真主引导了人类,把人类引上了正路,人们就应该用最好的美物来报答真主。为了真主的喜爱,为了报答真主对人类的仁爱之心,人类应该为真主自愿捐躯,而这种报答,真主不会无视的,真主会给人类最好的报酬。真主给报酬,使人类幸福,实际上人类对真主的奉献还是为了人类自己。因此,人类为真主所作出的牺牲,也不过是为自己的幸福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在《古兰经》中,对于信徒们对真主的态度,还规定了极细微的报酬:“凡他们为真主而遭遇的饥渴和劳顿,他们触怒不信道者的每一步伐,或每次对敌人有所获,每有一件就必为他们记一功,真主一定不使行善者徒劳无酬。他们所花的旅费,无论多寡,以及他们所经历的路程,都要为他们记录下来,以便真主对他们的行为给予最优厚的报酬”。(9∶120.121)这些经文,对信徒行为的定位,与他们在世俗生活中可能的遭际联系在一起,并且指明,真主就是根据这些行为给予报酬,人们的每一付出,不论大小,必得回报。这样的定位,自然会调动每一个阿拉伯穆斯林在宗教生活中努力务实的积极性。
《古兰经》是整个穆斯林生活环绕转动的枢轴。在《古兰经》光芒的照耀下,阿拉伯人的务实精神,在他们宗教生活的许多地方表现出来,并且以顺乎自然、合乎人性为特点。最为直观的,人们也许可以从他们对建造清真寺地址的选择以及清真寺的功用中表现出来。佛教以出世为特点,所以它的名寺古刹大都建在远离闹市的深山老林之中,以回避城市的喧嚣。而清真寺的建造就与此不同,大多数清真寺作为人们朝圣的圣地往往建造在处于繁忙、拥挤的市场中央。在麦加和麦地那,那两座伊斯兰最神圣的清真寺,环境就是如此。德黑兰的主要清真寺,开罗的艾资哈尔清真寺和摩洛哥北部非斯的那些绿瓦覆顶的清真寺都是这样。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伊斯兰第三大圣地耶路撒冷的情形就不同了。说明一个供人朝拜的地方是否热闹,鸽子也是一种证明:乌马耶德清真寺的宽阔大院里有鸽群,麦加和麦地那及艾资哈尔清真寺上空的白云中有鸽群,这些鸽群表示了那儿是熙攘往来人群如云的地方。在清真寺内部,一切也完全不同于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堂。寺里没有圣坛,没有神龛,没有洗礼盘,没有塑像,没有唱诗班的楼厢。清真寺只是信徒们聚集到一起进行集体祈祷的建筑物。由于在安拉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清真寺没有专为尊贵者留出的位置或座位。礼拜者按先后来到伊玛目的后面排成一行行队伍,不分社会等级、财富和种族。讲坛和供信徒集合用的四方空地几乎是所有清真寺的特征。一个在中东生活了25年,到过16个阿拉伯国家的英国外交官G.H.詹森曾对清真寺的另外一些日常功用作过如下细致入微的描写:
“在大马士革享受一个安静的午休,是倚靠着半靠着乌马耶德清真寺大圆柱,那里最凉爽。今天,伊斯兰信仰所以有生机,这是一个原因——不是由于清真寺凉爽或安静,而是人们可以在里面午休,不致失敬。小限制是有的:地点选在洗礼派圣人约翰墓另一边更好,也就是远离大门附近的清真寺职司办公室,远离《古兰经》诵读者和礼拜者——他们整天络绎不绝,集中于清真寺中央的壁龛旁。……入睡以前观察一下是令人欣慰的。清真寺里还有其他人,并非为宗教而来,学生们踱来踱去在背功课,一群朋友在悄悄闲谈,孩子们在等待父母从周围商场里采购归来。最西侧川流不息的人群,清楚说明那一角是从金器商店通往哈米迪赫商场的一条近路。”这里没有佛家庙里四大金刚与十八罗汉那种令人生畏的狰狞面目,也没有一般教堂中的那种静谧与肃穆,而是充满了一种平顺、自然、安宁与笃实的气氛,一种对世俗事务感人的亲和力。星期五是信徒们到清真寺参加集体礼拜的日子。《古兰经》上说,“信道的人们啊!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纪念真主,放下买卖。”(62∶9)穆斯林们由此相信选择星期五作聚礼日是真主之意。而事实上,有人认为这是穆罕默德选择的,他这样选择的原因与其说是出于宗教的考虑倒不如说是出于世俗的考虑。先知对于犹太人拒绝他的启示非常愤怒,规定所有店铺一律在星期五停业,因为这个时候正是犹太人为安息日(星期六)购储东西的时候。[1]显然,聚礼日的选定实际也与世俗目的有关。
朝觐,是阿拉伯人宗教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所有穆斯林只要有能力,一生都要朝觐一次。它是伊斯兰教一切教派并肩参加的活动,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朝觐是一种大规模的纪念活动,为让人们缅怀易卜拉欣服从真主的命令牺牲儿子易司马仪的事迹,并从中汲取教训。朝觐者以摆脱世俗打算和本身的事情,与真主谈心和默思“他”的独一为其精神目的。所以,朝觐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朝觐有两种形式,一种叫巡礼或付朝,可以在一年的任何时候举行;另一种较大的较正规的叫“哈吉”。“哈吉”只在特定的日子里——伊斯兰历12月上旬——进行。对于参加“哈吉”的人来说,他应在该月的第7天抵达麦加。抵达后——实际常常是在离开本国前——朝觐者就脱掉俗衣,换上传统的朝觐戒服。男子戒服是两块没有接缝的白色包布,一幅围在腰间遮蔽下体,一幅披在肩上遮蔽上身。大多数朝觐者袒露一个肩膀。妇女没有特别戒服,但大多数妇女穿遮住手臂的长素服。不管本国的风俗如何,她们在朝觐时一律不准带面纱和手套。在旅途中,直到进入麦加,朝觐者为表示接受真主的命令,要反复唱诵这样一段表白:“主啊,为了响应你的召唤,我来了!我来了!我来了!你没有同事,我来了!一切赞颂、喜悦和尊严都属于你,我来了!”到达麦加后,他们便可以径直去禁寺,在那里先要履行沐浴礼仪,然后从和平门进入院子。他要吻一下“玄石”,以逆时针方向绕克尔白环行7周,3周用快步走,4周以正常步伐走。每绕克尔白一周,朝觐者就得抚摸一下玄石,但实际上由于人群拥挤,这是难以做到的。所以,每经一次只要朝玄石作一下手势就行了。接着在连续几天的朝觐中,信徒要履行一系列规定的、有时很艰苦的仪式,并徒步到各圣地去。第一项规定仪式是徒步行走,在连接萨法山和麦尔卧山山峰的拱廊里来回走7次,以纪念哈哲尔为了寻水救易司马仪来回奔走7次的事迹。在回历12月的第8天,所有朝觐者再次绕克尔白行走,然后到离麦加5英里的米纳集合作正午祈祷。他们要在米纳通宵达旦地祈祷。在第9日清晨,他们要向麦加东南约13英里处的阿拉法特平原行进。在那里,他们中午集合进行祈祷并听一次布道。第9日的整个下午都是站在阿拉法特平原上做祈祷,这是最重要的朝觐仪式。整个下午都光着头站着不动,诵读《古兰经》,并说:“主啊,我来了,我来了!”这样的祈祷一直持续到日落,接着,整个祈祷人群又继续移动,在姆兹达里法——阿拉法特和米纳之间的一块旷野地——安营宿夜。这一夜又是在祈祷与休息的交替中度过的。在这个月第10天的早上,朝觐者折回米纳。那里有三根石柱,每个朝觐者要向其中一根石柱掷7颗石子,同时口诵:“我这样做是以万能主之名,是出于对魔鬼及其虚伪矫饰的憎恨。”这个仪式据说是纪念易卜拉欣在此曾用石头投击并赶走前来诱惑的撒旦。紧接着的是献祭,也就是最后一项朝觐仪式。祭品通常是一头山羊或绵羊。宰牲是为纪念易卜拉欣服从真主命令献祭儿子易司马仪,以及慈主决定让一头牲口来代替那孩子的事迹。在米纳献祭后,男朝觐者要剃头,女朝觐者要剪发,男女朝觐者都要剪一次指甲,并可以换穿通常的服装和进行除房事以外的一切活动,这时所有的正式礼仪都已结束。在此,之所以要将朝觐的礼仪与仪式作一交待,是希望读者也能感受朝觐的神圣气氛,朝觐犹如一次大规模的人类迁移,每个朝觐者都经历了一次集体性的精神锻炼,它把信仰一种多种族的国际性宗教的、操多种语言的人民都团结到共同的信仰里。意味深长的是,即使在这样神圣的时刻,伊斯兰教务事求实的一面照样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从穆斯林世界各地来的商人借此相互接触交流,由此签署了很多合同。特别是因为年轻妇女必须揭开面纱,这时刻便成为安排婚姻的大好时光,这对沙特阿拉伯人尤其如此。[2]对此安卡拉的土耳其青年曾说:“伊斯兰关注实际生活并将其同精神事物联系起来——因此卓有成效。”“伊斯兰非常适应现实,而且颇能适应日常生活。”[3]
这种使信仰与务实交融的做法,至少产生了两方面的结果。在第一方面,它使信仰不再是一种虚无飘渺、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而变得具体实在。具有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内容。仅以阿拉伯人对待做买卖经商的态度而言,做买卖必然以赢利为目的,对于这样一种充满世俗色彩的营生,在阿拉伯人那里并没有被信仰所鄙弃,而是包含在信仰的视野之内。《古兰经》中对利息、借贷、货币、买卖都有过具体的论述,并把它们与对真主的信仰联系在一起。像《古兰经》第3章第130节就说:“信道的人啊,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你们当敬畏真主,以便你们成功。”仅就这句话来说,它就是以肯定经商和获利为前提的。作为真主通过穆罕默德向生活在普通世界里的人们进行启示的《古兰经》,其中大量的经文告诉穆斯林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以便求得真主的喜悦和证明信仰的坚贞。经文中告诉穆斯林应该如何看待战争、人生道路、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生活方式等各种事情,也就是告诉穆斯林们,有信仰的人,他的信仰应如何在上述各方面的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来。同样,在每一方面实践了《古兰经》的教诲,也就是在每一方面具有了信仰。对于阿拉伯文化中信仰的这种务实性,得到了伊斯兰世界之外的人们的赞叹。一位在西非工作的知名的传教士玛丽·金斯莱,不无赞叹地说:与基督教相比,它不受性问题的干扰,没有过份的许愿,也没有过份的要求,常情常理贯穿始终,许多世纪以来,因安于解答日常生活而得以持久。作为其他宗教的信奉者,金斯莱的这个看法倒是颇为中肯的。
第二方面,它使日常的世俗生活和世俗事务有了信仰的意义,这是阿拉伯文化中信仰与务实的交融产生的另一个显著结果。伊斯兰不仅是信仰,而且成为一种完整的生活方式。英国人詹森甚至说“它是一个包括僧俗的、总体的、一元化的生活方式;是一整套信念和崇拜方式,是一个广泛而又相互联系的法律体系;是一种文化和一种文明;是一种经济制度和一种经营方法;是一种政体和一种统治手段;是一种特殊社会和治家方式;对继承和离婚、服装和礼仪、饮食和个人卫生,都作出规定。是一种神灵和人类的总体,适于今生,也适于来世。”[4]尽管詹森的话是出自一个来自基督教新教大本营的英国职业外交官之口,但对阿拉伯文化中伊斯兰特质的描述,仍属一种“旁观者清”式的洞见。确实,阿拉伯人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都深深地浸透了伊斯兰精神。他们使日常生活神圣化的方式,最为与众不同的是表现在他们的宗教功课方面。阿拉伯穆斯林的宗教功课是与人们每日的生活节奏同步的。一天有五次礼拜,又称“五番拜”。从拂晓至日落共四次,按时间称为“晨礼”、“晌礼”、“晡礼”、“昏礼”。最后一次称“宵礼”,时间限度是从晚霞消失至次日拂晓前。信徒们知道什么时候该做礼拜,因为每个清真寺前的宣礼楼都会传出做礼拜的召唤声。
召唤总是把伊斯兰教的作证词包含在其中,汉语意思是:“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安拉,他独一无双;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是安拉的使者。”在拂晓时,召唤还提醒穆斯林“礼拜比睡觉重要”。召唤唱词的开头第一句“安拉至大”,是伊斯兰教的最高文化和声音,对穆斯林来说,宣礼塔上的呼唤声是信仰和文化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它把所有的穆斯林都连成一体。一个信徒无论是单独祈祷还是参加集体祈祷,他的祈祷形式和内容都是相同的。伊斯兰教的祈祷与基督教祈祷极为不同的是,祈祷不是信徒临时想到要提出个人需要而祈求真主或与真主交流;祈祷是一种仪式,是全体信徒对真主力量的一致承认。祈祷者的念词一律遵照既定的赞颂和服从真主的公式,例如:“一切赞颂全归你,啊,安拉,愿你的威名被尊为至圣,愿你的尊严被奉为无上。我只崇拜你,除你之外,再无神灵。我求安拉帮我抵制可恶的撒旦。”另外的念词是:“我的主,求你宽恕我。求你赐我仁慈。求你引导我们走上正路。求你赐我食粮,求你宽恕我的罪恶。”此外,祈祷者还念诵许多已被穆斯林逐字逐句铭记在心的《古兰经》里的一些章节。带领祈祷者的不是牧师,他同真主的关系同其他崇拜者都一样,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程序或圣礼权力。领头人的学识口才和受训水平根据做祷告的清真寺的大小和财富而不同。在一个穷村庄里,他可能只不过是在宗教学校里上过几年学的当地手艺人。总而言之,这样一天五次的礼拜,无论在信徒家中还是在清真寺,使人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节拍上都与真主有着联系与交流。既是督促,也是激励,又是慰藉。每日数次,这样的宗教功课比最强有力的心理咨询都能帮助人保持心理的健康与平衡。同时,这种经年累月地在统一的时间、以统一的形式、念统一的祈祷词的礼拜活动,也加强着穆斯林们彼此的认同与团结。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从群体角度看,“五番拜”的效益是双重的。当然,这种在日常生活中以宗教功课为作息时间表的做法,有时也会产生一些令局外人感到不适但身在其中又觉得理所应当的趣事。在开罗,中央银行后门站岗的警察在规定的时刻,会跪在肮脏的人行道上做礼拜,连门也不看了。在《金字塔报》的排字房,有些排字工离开排字机去做礼拜,做完礼拜再干活是司空见惯的,而他们的不那么虔诚的同事也会只当没事地照样干活。1978年1月,美国总统卡特访问沙特阿拉伯当天,当利雅得机场为欢迎他抵达的各项准备工作还在进行时,传来了召唤做礼拜的宣礼声。这时军乐队全体放下乐器,跪在停机坪上开始礼拜。第二天上午,美国一些报纸登出一张令美国读者感到离奇的照片,只见人和乐器一起匍匐在地,但是,阿拉伯人认为这正是对安拉虔信的写照。伊斯兰的宗教功课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溶为一体,而且渗透到人们生活的细节之中,其中甚至包括如何搞好个人卫生。教规规定,礼拜前必须身净、衣净、处所净。身净有大净小净之分,所谓大净,是指男女房事、女性月经或分娩后,都必须按规定用清水沐浴;小净则是指便溺后必须局部清洗。衣净则是指穿洁净的衣服,戴无沿的帽子。处所净是要在洁净的地方礼拜。如果说“礼拜”是每一种世界性宗教都具有的话,那么如此严格的净身则是阿拉伯的穆斯林所独有的。每天不厌其烦地净身,且不说它具有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抑制丑恶和非礼行为等一类的宗教的社会功能,就是在世俗生活方面,它也能起到一个讲卫生的实际好处。这对于改变生活在沙漠地带的游牧部落粗狂的生活习性,建立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尤为有益。由于人们普遍认为,身体不洁净者,真主是不接受他们的拜功的。所以说,从穆罕默德时代起,阿拉伯的穆斯林就养成了人人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甚至阿拉伯的每一座清真寺内都有沐浴室。条件允许的家庭,都有按教规进行沐浴的设备。而几个世纪以后,英国牛津大学的教授们还在喋喋不休地叫嚷,洗澡是一种危险的风俗呢。(www.xing528.com)
这种务实精神,甚至涉及到一些行为细节。《古兰经》中有这样的记载:探亲访友,不要随便进屋,“直到你们请求许可”(24∶27);“如果有人对你们说:‘请转回去’,你们就应当立即转回去”;“如果你们发现别人家里没有人,你们就不要进去”(24∶28);在亲友家作客,或其他场所都“应当节制你的步伐,应当抑制你的声音”(31∶19)。圣训还关照吃了“生葱生蒜一类的东西”的人,“当远离人,待在家中”。这些宗教经典所昭示的教规,尽管诞生于1400多年前的阿拉伯半岛,但至今仍令现代的人们读后感动。一个民族,如果在它的信仰中具有如此合理的内容,它怎么可能不获得升华与更新呢?事实上,阿拉伯文化中这一信仰与务实交融的特质,对当时阿拉伯社会走向文明化以及在以后的许多进程中保持秩序和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正如美国的宗教社会学家奥戴所指出的那样,宗教也有其积极的特征,它往往“体现人类最崇高的愿望;它不但是道德伦常的保障,而且也是公共秩序和个人内心平和的源泉;在它的影响下,人类变得高尚而文明。这些都是宗教的积极特征。”[5]在此,阿拉伯人为我们又提供了一个实例。世界上著名的社会学家曾对经历了宗教改革的基督教新教与原来的天主教作过社会功能上的比较,两者不同的社会功能完全是由教义的差别所引起的,他们作过如下的比较:
1,新教允许有才智的人投身于世俗的追求,而在天主教国家里,大多数有才智的人都当了神职人员。
2,新教把教育普及到平民百姓。
3,新教扭转了由于天主教的弃世观点而引起的对工作的厌恶与懒惰。
4,新教提倡独立,鼓励对自己的命运负责,这在天主教中是不受重视的。
5,新教创造了一个比天主教“更高尚的道德类型”。
6,新教比天主教更清楚地把政治从宗教中区分出来。
这就解放了个人,使他们从事多种多样的经济活动,容忍不同的观点,最终导致了经济的变迁。
显然,在这里,作者给我们列出了新教之所以能成为孕育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人的摇篮的逻辑链。事实上,作为阿拉伯文化核心的伊斯兰教,对阿拉伯社会的影响,也与新教相类似。其信仰与务实的交融,使得信仰者变得文明、礼貌、勤勉、自制,具有更高尚的道德类型,并能不自傲于世俗事务,而在日常的生活情境中实践自己的信仰。这种精神的传播与绵延,潜移默化,滴水穿石,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跃迁。中国的俗语说:“得人心者得天下”,也许这对于文化的扩散也是适用的。阿拉伯的穆斯林文化今天能如此深入地影响今日地球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10亿左右人口的日常生活,也许与此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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