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待俘虏
吐特摩斯三世死后,亚洲人认为解放自己的机会到了,于是纷纷发动叛乱,形势非常严峻。刚继位的阿门荷太普(Amenhotep)只有18岁,血气方刚,从小便喜欢赛跑、射箭、划船等竞技活动。为平定亚洲的叛乱,他第2年便率领军队大举进攻亚洲叛乱诸族,取得很大胜利,回来时带回许多俘虏。在班师回朝即将进入底比斯时,他把带回来的7个亚洲酋长倒悬在船头,在阿蒙神面前杀死其中6个,把第7个送到苏丹的南部——那培塔(Napata),在那里的城门上把他吊死。
这种杀之而后快的作法并非古埃及人对待俘虏的一贯政策。阿门荷太普之所以有此残暴而不明智的举动,是同当时的形势很有关系。亚洲人以埃及前国王之死作为解放的机会,那就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把新王放在眼里,或者说是故意挑衅,以试新王的能力大小。在这种情况下,阿门荷太普如果示弱,必然使他们的骚乱更加猖狂,从而造成亚洲局势的动荡,阿门荷太普果断地悬吊并杀死几位亚洲酋长,不但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亦同时警告那些蠢蠢欲动的亚洲诸邦不要认为有机可乘,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臣服。因而,这种“杀一儆佰”的作法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说来,古埃及人对待俘虏还是比较宽容的,滥杀俘虏的事情非常少见。俘虏被带回埃及后,通常用生产劳动。他们被组织起来,修建庙宇,开凿运河,修筑堤坝及从事其他公共工程。在古埃及,每年要修建的公共工程特别多,而且一项工程有的要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比如修建大型金字塔陵墓,一般是在国王继位时便开始修建,持续达十年以上。为建成它,每年要征召大量劳动力,有时一年要征集30万以上,这样会造成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这样,俘虏的加入不但增加了修建公共工程的劳动力,而且也使埃及国内的青壮年劳动力以更多的人数和时间投入生产活动。俘虏也大部分是青壮年,用他们参加劳动可以提高建设速度,也同时可以减少支出费用。
女奴通常被用于家内劳动。当女俘虏被抓回时,有的被安排在王宫里当奴仆,有的被贵族买回家里从事家庭劳动。在古埃及,酿造啤酒,款待客人,洒扫庭院等活计都是妇女的事情,廉价购进的女奴正合其需。(www.xing528.com)
俘虏既然是战士出身,本身有着特殊的训练及战斗技巧,因此,古埃及人通常把俘虏改编成军队,为古埃及效力。在古埃及军队中有大量外国人,除雇佣来的士兵外,还有的便是俘虏。他们也同埃及军人一样,被编成军团,有时还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武器和服装,只是待遇同埃及土著军队不同,他们没有土地,但付给报酬。这些俘虏编成的军队,可以不通过特别的训练,便可直接用于军事目的。
因而,古埃及对待俘虏并不抱敌对情绪,滥杀以泄私忿,而是根据俘虏的特点把它们改造后为自己所用。这样做一方面避免了冤冤相报,相互滥杀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发掘了俘虏本身的潜力,增强自己国内的实力。同时,由于为俘虏找到合理去处,避免了俘虏大量涌入造成的负担及可能带来的社会混乱。
“缴枪不杀”,“优待俘虏”的政策虽然现在已成为一条惯例,但也经历了历史的反反复复。曾经有过那么一个时代,确实是“格杀勿论”的。后来由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才不把俘虏杀掉,而让他们为自己服务。现在,让俘虏服劳役的做法也不多见了,里面包含着一种人道主义精神。不管是出于利益,还是出于人道主义,至少古代人同现代人达成了一种共识:军人并非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而俘虏也并非战争罪责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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