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执枪,一肩荷锄
国家的生存与强大,少不了军人。保卫家园,抵御外侮,拓展疆土,均是军人当先。唯其军人的强大与善战,才能使国内百姓在和平的环境下生产与生活;才能使四周邻邦臣服,不敢越雷池一步,才能避免沦为亡国奴。因此,任何国家、任何君主都不会忽视军队的建设,不会恶待军人。
在古埃及,军人是仅次于祭司的一个重要阶层。人一旦成年便被教以作为军人的种种义务与要求,并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使他们成合格的军人。正因为军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也享有别人所没有的特权。古埃及人认为,给行政长官以权力来逮捕国家的守卫者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法令规定,任何人不得以欠债理由把军人投入监狱。军人的待遇是优厚的,就拿禁卫军来说,服役期间,每人每天便被供以5条面包、2块牛肉和4罐酒。除此之外,古埃及还有一个重要的措施便是实行“军人有其田”的制度。每个军人,无论执行任务与否,都给配以12阿勒尔(相当于8英亩多)的土地,使军人也同时成为土地拥有者,这在其他民族中是少见的。
按道理说,军队以打仗为本,不应有其他私心杂念,否则,势必会影响士气。配给他们以土地,是与军人这一职业相悖的,军人是流动性的,而土地是固定的,那么,军人在外出打仗时,便会有土地的牵扯,产生恋土之虞。然而,古埃及却并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眼里,军人并非只是赳赳武夫,也不纯粹是杀人斗狠的武器,他们的职责首先是保卫家园,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具有一种深深的恋土情感,无论到哪里,都不要忘记家乡,忘记国家。战争到来时,他们便挺身而保卫家园,和平时期便荷锄耕作。(www.xing528.com)
狄奥多拉斯说过,“亲历家园之危难的人,更乐于赴战争之危险,因为作为土地拥有者,他感受到利益所在,把团体的安全交给在团体中一无所有的人是可笑的。”[1]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个人的利益与团体或国家的利益密切相关,那么,当团体或国家面临危险时,个人才能更积极更有效地起来保护它,因为在保护团体的同时,亦保护了个人利益。古埃及“军人有其田”的作法便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家园和国土,但是如果他们独立于社会经济之外,他们的利益在其中得不到体现,那么他们的家园观念势必淡薄,那么,在战斗中必然会失去目标,而成为一种职业杀人机器,相反,给他们一份田地,其中体现着他自己的利益,那么便会使他们始终对家园有着浓厚的感情,从而会誓死保卫家园。我们看到,古埃及的军队是分别驻扎在不同的诺姆中的,而每一个士兵的所在地也基本上是他土地的所在地。这种与土地的紧密结合,就能使军人更具体地感受到保卫的职责,从而把保卫国土,保卫自己的土地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义务。
实行“军人有其田”的制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军人在和平时期,可以投入生产劳动。作为军人,大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不但在打仗时能勇猛善战,用在生产上也是重要的劳动力。给他们配一块田地,他们便可在不服役期间,去经营田地,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好处的。
虽然从整体而言,人类远未到“铸刀为犁”的时代,但是,就局部而言,也并不是处处都充满着战争的危险,因而大可不必“草木皆兵”。更重要的是把主要精力投入生产生活中去,这才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人类平均生活水准越提高,则战争的危险越减少,到那时,军人便不必“一肩抗枪,一肩荷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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