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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与假发:地位标志的演化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头与假发古埃及人是一个惯于把头发和胡须剃光的人,他们不愿意让这些毛发乱蓬蓬地自生自灭。说到底,光头也好,假发也好,裹足也好,都只是显示身分与地位的一种标志,手段不同,目的同一。很早很早以前,孔老圣人便后悔“以貌取人,失之子予”,但到现在为止,还有许多人并未在其中悟到点什么,头脑深处仍然演绎着古埃及人“光头与假发”的仪式。

光头与假发:地位标志的演化

光头与假发

埃及人是一个惯于把头发和胡须剃光的人,他们不愿意让这些毛发乱蓬蓬地自生自灭。希罗多德说,古埃及人只是在面临丧事时,才让头发和胡须生长,其他时间都要把它们剃掉。[6]如果谁不小心忘记了,让毛发生长出来,那便会被人们大大羞辱和嘲笑一番,如果艺术家在画中给某人添上一撇小胡子,那是在说这个人是个不入流的低等人。如果在国王的下巴上留下胡子,那就是在讽刺国王是个玩忽职守的人。当埃及的士兵征战进入亚洲,见到亚洲人保留着头发与胡须,便断定他们邋遢和不雅,因此,亚洲人的长胡须通常成为埃及士兵取笑的对象。那长发大胡子的希腊人也通常为他们厌恶。这种剃毛发的习俗不只限于埃及本土的人,也要施之于被抓来的外国俘虏。这些俘虏在刚刚到来时,是长着大胡须的,但是一旦他们被编入工作队伍,毛发便不允许再存在,要遵从其主人的习俗,把头发和胡须剃掉,然后戴上一个紧贴头皮的小帽。即使是小孩也不能免于此俗,他们的毛发也要被剃去,只是在前面、边上和后面留下几撮毛。

为什么古埃及人这样厌恶那自然生长的毛发呢?为什么非要整齐划一地把它们去掉呢?希罗多德心中也曾萦绕着这一问题。他找到了一个奇怪的解释。他认为,光着头直接接受太阳的曝晒会使人的头颅变硬,从而比长着毛发的人头颅要硬得多。他曾参观过一个战场,在那里埃及人和冈比西斯的军队刚打过仗,尸体仍然散落在那里,波斯人的尸体在一边,埃及人的尸体在另一边。他观察的结果,发现古埃及人的头颅特别坚硬,用大石头都很难把它砸开,而比较起来,波斯人的头颅特别软,用一小块鹅卵石便能把它砸个洞。于是,希罗多德得出结论,古埃及人由于有从小便剃去毛发的习俗,因此,骨头变得越来越硬,而波斯人由于一直让毛发盖住头部,或戴着帽子,不让太阳晒着,因而骨头越来越软。

对希罗多德的这种解释,我们用不着仔细推敲便知没有一点科学道理。那么剃毛发的习俗肯定有其他原因。也许,这种习俗同埃及人特有的洁净有关。古埃及人特别爱干净,尤其在宗教仪式中,不洁被认为是对神的大不敬。因此,当进行祭拜活动时,即使是国王,也必须进行沐浴更衣。对祭司的要求更加严格,他每隔3天便要把全身刮一次,白天和晚上要各洗两次澡。正因为他们这样爱干净,所以不愿让容易藏污纳垢的毛发存在。但是,如果他们真的由于干净才这样做,那么,他们就不会再找一种头发的替代品——假发。我们发现,尽管古埃及人把自然生长的毛发剃掉,但他们却喜爱用假发来装饰头部。事实上,古埃及人很少让自己的头部直接面对太阳,国王和官吏们总是戴着各种各样的假发,普通百姓也通常戴着一种紧贴头皮的小帽。除假发外,他们还有假胡子。他们不喜欢自然生长出的毛发,但却喜好这种不自然的假发,也真是一件令人困惑的事情。(www.xing528.com)

剃去头发与戴上假发确实是一对矛盾的行为,但是,正是在这矛盾中我们找到了答案,明白了古埃及人的用意所在。毛发是自然生长的,它长出的形状和样式,无人能够控制,即使是国王和达官贵人,也可能长出乱蓬蓬或者稀落落的头发,即使是最卑贱的人也可能长出一头漂亮的秀发,这对强调国王光辉形象及有等级之分的古埃及社会来说,这种自然生长的东西不合规矩。相反,假发虽然麻烦,但它们却可以按照人的意愿进行制作,那么,人便能达到控制的目的。这样,根据假发样式的不同,便能一眼分辨出等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古埃及人的假发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戴的,而且,每种假发的样式都有严格的规定。国王有国王的样式,大臣有大臣的样式,平民有平民的样式,不得僭越,有些下层人则根本无权戴假发,而只能戴一个紧贴头皮的小帽。假胡子也有此讲究。一般人的假胡子较短,只有两英寸长,国王的则很长,底部是方形,神的假胡子则在尾部翘起。这种胡子和头发把神、国王大臣及平民分出等级和秩序。这种行为不但同古埃及人等级观念相联,而且同他们把自然模式化的特点相联,因此,剃去毛发和戴上假发并非一般的爱好,而是有着深刻的政治动机和思想动机。

也许,我们对古埃及人的这种行为感到可笑,其实,可笑的并不只是古埃及人。中国古代为了使妇女的身体看起来更像妇女,便把她们的天足硬裹成尖头形状;清末,剪或者不剪长辫也便成为革命与否的有力凭证。在欧洲中世纪或近代,戴上一头密密的假发,再穿上一件燕尾服便成为绅士,甚至在现代的欧洲法庭上,法官不戴假发也称不上威严的执法官。说到底,光头也好,假发也好,裹足也好,都只是显示身分与地位的一种标志,手段不同,目的同一。天生的身体大同小异,但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又确确实实各有不同,分成三六九等。人们便想在身体方面略示区别,当身体本身无法区别时,也便采用辅助性的东西,一顶礼帽,一根拐杖,一件衣服便区别出不同。平民穿龙袍为大逆不道,而皇帝穿破衣烂衫亦为不雅,这些东西本身都带上了神圣的意义。睹物如见人,人变得神圣了,衣服和发式也成了专利品。即使是现在,不同行业的人也会以不同的服装加以区别,只是这种区分已失去了原有的等级不同的含义。然而,“以物取人”,“以貌取人”的思想并未在人们头脑中消失,这大概是古人习俗的流传吧!很早很早以前,孔老圣人便后悔“以貌取人,失之子予”,但到现在为止,还有许多人并未在其中悟到点什么,头脑深处仍然演绎着古埃及人“光头与假发”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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