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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慈善事业:捐献什一金和安息年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帝立下的规矩犹太人的慈善事业源远流长,其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或许就数什一金和安息年或者禧年了。以后,《圣经》中规定,以色列人必须将其1/10的收入交给祭司阶层利未人作为向上帝的献祭,并规定其中哪些部分可以由祭司享受,哪些部分归族人分享或烧给耶和华。犹太人对捐献什一金有着明确的规定。对所有这些安排,犹太人在观念上,一概视之为个人,尤其是有钱人的一种义务,一种具有神学色彩的道德指令。

犹太人的慈善事业:捐献什一金和安息年

上帝立下的规矩

犹太人的慈善事业源远流长,其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或许就数什一金和安息年或者禧年了。

什一金是由古代世界什一税演变而来的。什一税的起源一般被认为出现在埃及,最初是一种以贡赋养活政治宗教等级的方式。在古代民族的相互争战中,什一税也是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一种权利。

早期希伯来部落也许是从后一种方式或者以寄居者给地的主人的贡赋形式,接受了什一税的。始祖亚伯拉罕曾把自己1/ 10的收成交给撒冷的国王麦基洗德,据说是为补偿被搞脏了的水源。

以后,《圣经》中规定,以色列人必须将其1/10的收入交给祭司阶层利未人作为向上帝的献祭,并规定其中哪些部分可以由祭司享受,哪些部分归族人分享或烧给耶和华

王国建立之后,什一税也成为王室收入的一部分。当然,王的胃口大多比神的胃口大,所罗门可以称为“横征暴敛”,这1/ 10肯定是满足不了他的。

以后,《塔木德》也承认什一税的作用,并就这笔钱的使用作了种种限制。

随着第二圣殿的被毁,王权不复存在,圣殿献祭不复存在,祭司阶层也不复存在,而作为精神领袖的拉比在15世纪以前一直靠自己的其他物质手段谋生。因此,原先多少带有点强制性的什一税,成了完全自主决定的捐献。在数量上,人们仍然比较习惯于至少1/10这个比例。所以,我们不妨称之为什一金,以同其他民族的捐税相区别。好在希伯来语中,指称这1/10的东西的,本来就是一个由“十”派生出来的词“Ma #ser”。

犹太人对捐献什一金有着明确的规定。原则上,每个人都要为穷人捐献1/10,“否则,他的祈祷就不能达于天堂”。甚至身为受施者的穷人,也必须捐献1/10。

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乞丐去找施主,要求每个月一次的施舍。他敲了几次门,才见主人开了门,神情恍惚的。

“出了什么事了?”乞丐问他。

“你不知道?我破产了。我欠了10万元的债务,而我的资产才1万元。”

“这我知道。”

“那你还来向我要什么?”

“按照你的资产,每1元给我1角。”

这个乞丐身上看不出还有多少犹太人的样子,而这种即使破产之人,只要还有资产,也需要捐献1/10的说法,倒还有些犹太精神在里面,虽然有些卡通化了。

不过,真要是捐献什一金意味着剥夺一个家庭的基本生存资料,或者无父母的姑娘会因此嫁不出去,则可以免除。

在犹太人中,是否捐献什一金,可以由个人自己斟酌决定,就像是否做一个犹太人也可由他自己决定(当然,还要看希特勒之流是否认可)一样。但捐献出来之后,如何使用,不是完全取决于捐献人的,捐献人只有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用于何种用途。(www.xing528.com)

按照规定,什一金不能用于子女的教育,不能给媒人,不能支付给拉比或其他宗教人员,也不能用来建造犹太教会堂(可以采取专项募捐的方法来筹款)。“慈善先及亲友”是可以的,但那些把时间都花在研习犹太经典上的人享有优先权

除什一金之外,早期希伯来人还有另一项制度性安排,就是安息年或禧年。

犹太人历来对7这个数字有特殊的好感。我们今天之所以能不多不少7天休息1天,很大程度上受惠于犹太人。如果他们碰巧对366感兴趣的话,我们可能就要4年才轮到休息1天了。

在犹太人那里,第七天安息日,大家不能做工。第七年是安息年,大家当然不能一年不做工,但地要休息一年。安息年是休耕年,在今日的以色列也是如此。只不过有些以色列人在第七年把土地暂时卖给阿拉伯人,再去买回他们的产品。既然现在以色列人中已没有人需要以安息年自然生长的作物来果腹了,这么做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安息年,犹太人不耕作,也不管理葡萄园和橄榄园,任凭地里的东西自生自长,目的是“让你民中的穷人有吃的”。这一年地里自长的东西,无论多少,皆归穷人和婢仆等享用,地的主人不得干预。

而且,即使不在安息年,地的四角自行长出来的、被风吹落的,收获时(故意)遗落的,当然还有那必不可少的1/10地块上的,都要留给穷人。

经过7个安息年,便到了第五十年,犹太人称之为“禧年”。从“禧”这个字来看,就是一个大喜之年,首先是对穷人,间接地也是对富人。

在这一年,除了同样休耕并全体同吃自行生长的土产之外,以色列人互相所欠的债务也一笔勾销,以前卖出的土地,自然归还,以前卖身为奴的,自行获得自由,实在不舍得离开主人家的,还须另外举行仪式:把头靠在门框上,让主人在耳垂上穿个洞,方可以终身为奴。《圣经》中上帝还特别关照,富人不可在禧年临近之时,“恶看穷人”。

禧年成了犹太人除旧布新,人人有个新开端之年,也成了犹太社会消除内部应力之年。

对所有这些安排,犹太人在观念上,一概视之为个人,尤其是有钱人的一种义务,一种具有神学色彩的道德指令。“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命记》)其他民族持有的慈善是出于某种人类之爱、恻隐之心或者为自己积点阴德之类的想法,同犹太人的观念毫无共同之处。犹太人的慈善从根本上说,不取决于对受施者的态度,即使厌恶他,为了履行义务,也得为不幸者捐献。这就是“慈善乃公义”的实质。(毫无疑问,这本身也是一种纯理论上的或者理想化的说法。)

犹太人的这套出于独特价值观念与心态的慈善安排,在民族2000多年的颠沛流散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犹太民族是靠自己相互之间尽这种无条件的“公共义务”而得以延存至今的。

历史上,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一个完整的犹太共同体,并拥有自己的会堂,就必定有一个犹太人称为“司幕”的救济员,以解决犹太人日常一般需要。至于特殊需要,则由辅助协会来解决。在海盗盛行的年代,一些犹太共同体还准备了赎还被掳者的专项资金。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些庞大的犹太共同体,如英国伦敦或美国纽约的犹太共同体中,最大最多的机构,也许就是从事慈善救济和募捐的机构。它们不单保证了共同体成员的需要,而且在其他共同体处于危难之中,或面临大量移民时,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援与资助。

历史上的事情不说了,即使犹太人自己的国家,也是在境外犹太人的共同资助下,站稳脚跟,迅速发展的。从1950-1980年间,世界各地犹太人给予以色列的捐献与贷款(名为贷款,其条件之优厚与捐献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犹太人本来就没有相互借钱需付利息的习惯,不过商场上另作别论。)120亿美元。1948年以色列建国的那年,仅美国犹太人就捐献了2亿美元。这2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它相当于那一年美国犹太人收入的总和!

每当以色列处于战争之时,海外犹太人的捐款便会潮水般地涌来,除了现金和支票,人们还会送来房屋和汽车加油站的契据,妇女会献出自己的戒指和首饰,孩子会献出自己积攒的硬币,一个老人甚至献出了他的全部财产:30美元6角9分。犹太教神学院的一位教授给募捐组织送来一张2.3万美元的支票,他在附来的便条上所写的一段话,最具代表性地体现了“慈善乃公义”信条的巨大感召力:

“我们愿以任何方式帮助你们,只要你们觉得可行——回答电话或粘贴邮票。我会心甘情愿地奔赴以色列,换下别人去完成其他职责。你们知道,过去,当那600万人走进煤气室的时候,这个世界曾默默旁观;现在,当几百万幸存者被冲入油井的时刻,我决不会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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