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的权威,教师的权威
在犹太人的生活中,有一类不可须臾或缺的人,就是拉比。
犹太人在聚居达到20来户人家的规模时,必建立自己的会堂。会堂是犹太人集体从事宗教仪式的场所,是犹太人体现民族存在的形式,而会堂中的核心人物,就是拉比。
在或大或小的犹太生活中,拉比历来承担着多项任务:
他是犹太学校的负责人和教师,他是会堂的管理者和布道者,他替代大家学习犹太传统,回答大家遇到的疑难;
他是犹太律法的解释者和实施者,是犹太人之间发生纠纷时的仲裁人,犹太人的一切法律事务皆可在由拉比组成的合议庭上加以解决,而不必求助于世俗法庭;
他是犹太人人生重大时刻的见证人和仪式主持人:有人生孩子时请他到场,有人死了要埋葬请他到场,结婚、离婚都由他主持,也不管是吉利的场合还是不吉利的场合,拉比都必须到场;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他还是共同体的专职医生,而犹太人又信奉“没有医生的地方,不能居住”。
所以,拉比是集精神指导者、律师、医生、牧师、法官等等于一身的特殊人物,是犹太人生活的导航员,是代表犹太人所有权威的权威,而其中最为根本的权威成分,是作为教师的权威。
在希伯来语中,拉比的第一涵意就是“教师”。拉比首先是一位虔信敬神刻苦钻研《托拉》的学者、智者和导引者,拉比首先是以其丰富的学识和运用与传授这些学识的能力而获得其权威的。
同样,在希伯来语中,“父亲”一词也具有“教师”的涵义。今日西语中以“father”(父亲)来称教父,就是希伯来习俗的遗迹。因为在犹太人的家庭中,父亲一定要教育孩子,在早期犹太社会中,初级教育都是在家庭中进行的,教师就是父亲,父亲就是教师。
以后,随着专门学校的建立,尤其是免费学校的建立,教师和父亲的两位一体方始分化开来,犹太儿童的教育才由教师而不是父亲来担任。但同中国人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相近,犹太人把教师视若父亲,甚至高于父亲。
《塔木德》上写着,假若父亲与教师两人同时坐牢而又只能保释一个人出来的话,做孩子的会保释教师。
父亲是因为失去了教师的身分而失去其在孩子心中最高地位的。失掉了教师身分的父亲,不如失掉了父亲身分的教师!
毫无疑问,犹太人心目中的最高权威是上帝,但上帝是神,而不是人;最有权威的人是教师。
不过,犹太人尊师的道理同传统的中国人尊师的道理并不完全相同。
在传统的中国人眼里,教师同其他“师”(傅)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无非都教给弟子一种谋生手段,只是教师给的是“万般”中的最高手艺罢了。所以,在科举时代,中国人称之为“恩师”的,常常不是帮他答疑解惑的老先生,而是决定他科考取不取的那个主考官。“师恩”就“恩”在帮他得到了“书中自有之物”而非“书中所有之知”。
而在犹太人那里,教师首先是以其对整个民族所承担的巨大历史责任而得到尊重的,是作为民族的守护者而得到尊重的。
《塔木德》上有一则小小的轶事,说的是最伟大的拉比派员视察地方的事。
两位视察员到了地方上,想见见镇上守卫的人,以便调查一件事情。警察局长一听说,连忙出来迎接,因为他的职责就是守卫镇上。
但是,视察员却对他说:“不,我们想见的是守护镇民的人。”(www.xing528.com)
于是,守备队长走了出来。
可是,两位视察员却说:“我们想见的,既不是警察局长,也不是守备队长,而是学校的教师。警官或部队会破坏市镇,真正守护市镇的是教师。”
这里的“市镇”当然是民族本身的隐喻。犹太民族不能靠警察守备队等政治—军事手段来维持延存,而只能靠文化传统及其守护者教师得以延存,这既是犹太民族历史遭际所必然造成的历史性格局,也是一个弱小而四散的民族对自己命运的深邃认识和由此作出的明智的把握。
从公元前586年犹大王国亡国、耶路撒冷圣殿被毁、上层人士被掳至巴比伦之后,体制化的王权作为民族之中心的地位便根本上动摇了。“巴比伦之囚”时期,犹太文士与祭司共同努力,编录了《托拉》。这意味着,借文化传统——上帝的律法——来维护民族生存的大战略已初露端倪。
自公元前63年罗马人征服巴勒斯坦后,大祭司的任免被操纵在罗马人手中,大祭司沦落为异族征服者的工具,从而失去了民族成员的信任。在公元67年犹太民族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中,祭司阶层也连带受到打击。况且,第二圣殿在起义失败后被毁,祭司们连单纯执行献祭礼仪的功能也没有了。体制化的神权结构也归于消失。
在政治手段不足以恢复民族独立的情况下,犹太民族把维持民族生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保存文化传统上。《塔木德》历经10个世纪而告诞生,表明犹太民族的樊篱已经完成,民族的新的中心——精神中心——已经确立。
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并非上层人士的学者熟悉民族文化,自觉遵守犹太律法,把研习、解释和传授《托拉》视为人生义务,并建立了专门的神学院和圣经学院,他们在为民族贡献出《塔木德》等经典的同时,自身也成为民族精神中心的化身。
从大希律时代的山迈拉比到希雷尔拉比到第二圣殿被毁前后的约哈南拉比,到公元173年巴尔·科赫巴(星辰之子)起义中的阿吉巴拉比,到编辑《密西拿》的犹大拉比,到主持《巴比伦塔木德》编辑的拉夫拉比,一代代的教师以其高度的献身精神——直到15世纪,拉比一直是没有薪水的,他们必须靠自己所掌握的其他手艺,包括制鞋、打铁等等谋生——虔信、恪守律法,尤其是以其关于《托拉》和日后的《塔木德》的学识,而最终成为犹太民族中享有最高权威的人。
造就教师的权威的,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这涉及到犹太文化自身的属性。
犹太文化有一个截然不同于其他许多古代民族的地方,这就是她的传统很早就是一种“成文”的传统,一种书写下来的传统。“托拉”是“成文律法书”即为一个最好的例子。然而,由于犹太人所使用的希伯来语,任何“成文的传统”包括《托拉》本身,都面临着潜在的危险。
希伯来语属于闪米特语系,书写时只写辅音,不写元音。从公元1—2世纪开始,希伯来语就不再口头使用,而成为单纯的书面语,并且,一直到公元9—10世纪,提比略的学者才完善了一种标记元音的符号系统。
这意味着,《托拉》成书后的漫长时期里,“成文”传统的文本本身是用语音不清的辅音组合和少量元音标记写成的,如mélek(国王),mōlēk(统治),mal #k(他统治),mallkah(皇后),m #l ka(他们统治)等等,在早期希伯来语中都被写成mlk,直到“巴比伦之囚”后,才添加了四个辅助元音。而且,这样一种书写不明靠口头相传的语言竟又已停止口头使用!
这种极为独特的语言或文本困境的存在表明,《托拉》的学习只有在教师的口授下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托拉》文本存在于教师的口中。“成文”的《托拉》转化为教师“口传”的律法,《托拉》文本的神圣性转化为教师读音的神圣性,《托拉》的权威转化为教师的权威!
而且,犹太教师们也决不是缺乏自信只知死记硬背之人。他们在为民族扎紧樊篱并保证《托拉》的同一性和稳定性的同时,自觉地以变通文本来使《托拉》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这种本意可能出于维护“上帝全知全能”、“《托拉》无所不包”的动机,客观上却起到了给“一本书”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生命力的作用。
例如,在拉比的释义中,由于harut(铭记的)和herut(自由)的书写形式是一样的,他们就发挥道:“不要读成harut(铭记的),而要读成herut(自由),因为自由的人是研读律法书的人”。
又如,《创世纪》中有一句“我是伯特利的上帝……”,其中的伯特利既指神的处所,又指神的本身。这句话在古希伯来语中,应为“我是向你显灵的伯特利艾利神”,明显留有多神的痕迹。但在犹太教师的讲授中,它却成了“我是在伯特利显灵的上帝”。俨然正宗的耶和华一神教。
当然,为了保证《圣经》不致于出现众多的“教师版本”,犹太教对这种解释是有一定限制的。但在一定范围内,尤其在符合犹太教基本要义的前提下,以“说文解字”的方式来阐明《托拉》中的道理,仍然是教师(拉比)的基本方法。其实,这同前面我们介绍的“拉比逻辑”在方法论上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上帝的权威和《托拉》的权威始终同拉比—教师的权威联系在一起,上帝的权威和《托拉》的权威始终折射为拉比—教师的权威。
以色列建国后曾特意邀请爱因斯坦担任第二届总统(但遭拒绝),在1978—1983年曾任以色列总统的伊扎克·纳冯离任后,却肯认真去当好教育部长,今日以色列大学教授过剩、美国东部名牌大学中犹太人任职者的比例达20%,这一切都鲜明地反映出,在今日犹太人的心目中享有最高权威的人仍然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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