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的享乐与适度的道德
善行与享乐(指狭义的感官享受)常常是难以两全的。追求善行,会导向放弃享乐;而追求享乐,也会导致善行的失落。这几乎是一切民族的道德观念必定面临的一个基本两难。
在中世纪基督教社会中,片面追求善行,导致极端的禁欲主义;在中国的宋明理学中,片面讲究“天理”,同样导致“灭人欲”的强制性要求。在道学先生们偏激火爆的嘈杂声的背景上,犹太民族的话语听起来却令人顿生清凉舒心之感。
犹太人有一则关于道德与享乐之关系的寓言,其中以比喻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一般看法。
有一艘船在航行途中遇到了强烈的暴风雨,偏离了航向。
到次日早晨,风平浪静了,人们才发现船的位置不对,同时,大家也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美丽的岛屿。船便驶进海湾,抛下锚,作暂时的休息。
从甲板上望去,岛上鲜花盛开,树上挂满了令人垂涎的果子,一大片美丽的绿荫,还可以听见小鸟动听的歌声。
于是,船上的旅客自然地分成了五组。
第一组旅客认为,如果自己上岛游玩时,正好出现顺风顺水,那就会错过起航的时机。所以不管岛上如何美丽好玩,他们坚持不登陆,守候在船上。
第二组的旅客急急忙忙地登上小岛,走马观花地闻闻花香,在绿荫下尝过了水果,恢复精神之后,便立刻回到船上来。
第三组旅客也登陆游玩,但由于停留的时间过长,在刚好吹起顺风之时,以为船要开走而慌慌张张地赶回船上来,结果,有的丢了东西,有的失去了好不容易才占下的理想位置。
第四组的旅客虽然看到船员在起锚,但没看到船帆也在扬起,而且以为船长不可能扔下他们把船开走,所以,一直停留在岛上。直到船要起航之时,他们才心急慌忙地游到船边爬上船来。其中有些人为此受了伤,直到航行结束,也没有痊愈。
第五组旅客由于在岛上陶醉过度,没有听到启航的钟声,被留在了岛上。结果,有的被树林中的猛兽吞吃了,有的误食有毒的食物而生了病,最后全部死在岛上。
在拉比的解说中,故事中的船,象征着人生旅途中的善行;岛则象征快乐,各组的旅客象征对善行和快乐持不同态度的世人。
第一组的人对人生的快乐一点儿不去体会。
第二组的人既享受了少许快乐,又没有忘记自己必须坐船前往目的地的义务,这是最贤明的一组。
第三组的人虽然享受了快乐并赶回了船上,但还是吃了些苦头。
第四组也勉强赶回船上,但伤口到目的地还没有愈合。
人类最容易陷入的还是第五组,往往一生为了虚荣而活着,忘记将来的事而不知不觉吃下有毒的甜蜜果实。
“适度享乐而不忘追求善行的人才是最贤明的”,能说出这样一句话的拉比,能确立这样一种标准的宗教,其本身又是何等的贤明!它清楚地表明,在犹太人的心目中,理想的人格决不是那种闭眼不看世界、逃避尘世乐趣的禁欲主义者,而是知道如何享受生活却又能不越出一定限度的人。
对尘世以及尘世乐趣的这种态度,从犹太神学的立场上看来,本是十分正常的。
既然世界以及其中的一切无非都是上帝所造,那么享受世上的乐趣,也就是上帝赋予人类的特权,甚至可以说义务。伊甸园中不也有着“悦人眼目”的树木与可口的果子吗?这不是上帝特地为人栽下的吗?人为什么要忤逆上帝的旨意而坚持不用呢?只要不去用那棵智慧树上的果子就可以了,其余全无禁止的必要。
所以,在拉比们看来,那些明明知道有好东西却偏偏不去享受的人,皆属有意与上帝为难之人,到最后都不能不向上帝交代清楚为什么他要这么做。拉比推荐的是这样一种人的模型:有一个漂亮的家、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一些漂亮的衣物,因为它们会使人心情愉快。
岂止仅仅“心情愉快”!甚至只要想到这些,就可以少三分恶的冲动,而多三分善的追求!
正是出于这个道理,拉比们甚至把发誓不喝酒的人称为“罪人”,并进而推断出:“既然一个戒酒的人就被认作罪人,那弃绝生活享受的人更是大罪人了。”(www.xing528.com)
不过也正是在对酒的态度上,最典型地反映出犹太民族那种掌握适度的分寸感。
拉比们一向认为,酒这样东西最忌过度,少喝一点是好事,一喝多了,麻烦就来了。“只要不沉溺酒杯,就不会犯罪。”“酒进了头脑,辨别能力就出来了;酒进了头脑,秘密就被挤出来了。”
多喝之所以误事,因为这是撒旦在人类种葡萄准备酿酒时就做下的手脚。
当年挪亚种第一枝葡萄时,撒旦跑来问过:“你在干什么?”
挪亚说:“我在种一种非常好的植物。”
撒旦表示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植物长得什么样子。
挪亚便告诉他:“它会结一种非常甜而可口的果实,喝了这种果实的汁后,人就会觉得非常幸福。”
撒旦一听,来劲了,非得加入到这种幸福中来不可。于是,他跑去抓来了羊、狮子、猪和猴子,把它们一只只杀死,拿它们的血作肥料浇下去,葡萄长出来了,最后变成了葡萄酒。
所以,开始喝葡萄酒的时候,人温顺得像只羊;再喝一点,就会有狮子那样强大(当然,是头借酒壮胆的狮子),再喝下去,就会像猪一样肮脏,喝得过多,就成耍猴了,唱啊跳啊,全无一点自制力。这就是撒旦送给人的幸福。
“适度的享乐”是对常人的一种适度的道德要求,反过来,也可以说“适度的道德”,这就是对道德家们的要求了。
在犹太人中,研习《托拉》一直被推崇为生活中的至高之善。但拉比们同样注意不使自己“沉溺于其中”,就像常人对杯中之物一样,不能为了研习《托拉》而不履行尘世中的义务。有位拉比说过:“研习《托拉》是件好事,但也只有同关心世事联系在一起时才是。”
相传古时候有个名叫西蒙·本·亚海的拉比,为了躲避罗马人的追捕,在一个山洞里藏了12年。后来,他终于走出了洞穴。
阳光下映入他眼帘的第一幕景象,就是周围的人们都忙于日常事务,耕田的耕田,播种的播种。
亚海拉比感慨系之,不由叹息道:“他们都放弃了永恒的生活,只知道埋头于倏忽无常的生活。”
话音刚落,天上便传来霹雳似的一声断喝:
“你跑出来就为了毁灭我的世界吗?回你的洞去吧!”
这种弃绝一切正常生活而追求道德上尽善尽美的恶习,理应受到神谴。因为它根本不符合人的天性,只能要末造成社会上道德者与不道德者的两极分化:一边是未婚守寡的何苦来,一边是扒灰盗嫂的肆无忌惮;要末造成一个人身上外部表现与内心世界的互相悖离: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
所以,拉比们从来没有要人们“狠斗一闪念”之类的纯属非分要求的说教。他们甚至认为,有不好的念头而没有发生相应的行动,反而显示出一个人的高尚,说出来也不用羞愧。
有一个男人一心想要和隔壁的太太做一次爱。有一个晚上,他终于在梦中和她做爱了。根据《塔木德》的说法,这是一种吉兆。
因为梦是一种愿望的表示,如果真的发生了肉体关系,就不可能做这种梦了。换言之,这是一种尽量抑制自己犯罪行为的证据,所以是一种好现象。
“想是可以的,但做是不可以的,因为想是人之常情,抑制不了,做是犯罪之举,是抑制得了的。”一个重虔信、重操守的民族能够说出这样一席合乎人性人情的明达之言,一个很早就不厌其烦地给自己立了613条律法的民族,却比许多无法无天而又只知一味作道德说教的民族,更其坦荡无邪地为个人保留了一块道德上的飞地,不能不使人深感睿智的分量:
要是所有装模作样地追求道德上尽善尽美的道学家们全都滚回他们的山洞去而不再出来唠叨个没完,兴许这个世界倒真有可能尽善尽美了。因为世界的不完善、人性的丑恶,本来就多半为的是看世界的人眼睛不完善而内心丑恶的缘故。
谴责谁?
谴责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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