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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智慧果到原罪的探讨:谈谈那条蛇”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道了智慧果蕴含的是看破上帝的智慧,原罪是个体为祸集体之罪,思考的逻辑必然会设问:作为促发个体看破集体智慧进而为祸集体之中介的那条蛇,又是什么?前文中提及的《新约全书》那种蛇即魔鬼撒旦的说法,形同循环论证实为同义反复,是远远不能令人满意的。在这一层意义上说,集权结构及其最高位置才是真正的“蛇”;独裁权力的初次使用才是真正的尝禁果;原罪乃不受制约的独裁权力危害民族之罪!

从智慧果到原罪的探讨:谈谈那条蛇”

蛇是什么?

知道了智慧果蕴含的是看破上帝的智慧,原罪是个体为祸集体之罪,思考的逻辑必然会设问:作为促发个体看破集体智慧进而为祸集体之中介的那条蛇,又是什么?

前文中提及的《新约全书》那种蛇即魔鬼撒旦的说法,形同循环论证实为同义反复,是远远不能令人满意的。对这个问题,必须给以重新解释。

正如上帝不能不栽下智慧树,不能不造出那条作为中介的蛇一样,个体智慧的发生、演化,甚至极端成熟,本是一个宿命的过程,既是自然史意义上的宿命过程,更是社会史意义上的宿命过程。

因为人类社会生活的日益进化,不能不在某一点上,提出建立某种稳固的社会结构的要求。而这种在部落战争环境中形成的“利维坦”,必然要求某种从未有过的高度的权力集中。这种结构的诞生,既以集体智慧为摇篮,也是集体智慧的坟墓:处于集权结构之顶峰的那个个体必定是个体智慧成熟的第一人,也是僭越上帝智慧的第一人!

在这一层意义上说,集权结构及其最高位置才是真正的“蛇”;独裁权力的初次使用才是真正的尝禁果;原罪乃不受制约的独裁权力危害民族之罪!

这样的阐发,初看起来,似乎与《创世记》有离题万里的牵强之感。然而,只要我们回顾一下犹太历史,便会看到,《圣经》,尤其是其中的《创世记》和同时记载了古犹太王国(包括后来分裂而成的北方以色列王国和南方犹大王国)诸王业绩与暴政的《列王记》,恰恰是在犹太民族第一次因君王误国而导致圣殿被毁民族被囚的“巴比伦之囚”时期及其后撰写编就的。

初次的伤痛是最为彻骨的,它所激起的反思也是最为深刻的。这种深刻性体现在反思的结论构成了整本犹太圣经即《旧约》全书的基调:人与上帝的对抗和人向上帝的复归。而其中最强的旋律,就是作为个体之极端形式的君王与作为集体之一般代表的上帝之间的对立。

如果说,在更具神话色彩的《创世记》中,这一对立是以高度曲折的隐喻手法来表达的,从而一方面使人们的解释有了更大的生发余地,另一方面也使这种种解释更有可能被认为是牵强附会的话,那么,在犹太民族议立第一个王这一历史转折关头,上帝对立王的反对、无奈和警告,最确凿无疑地表明了编录《圣经》时,犹太民族对王权这一必要之恶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必要之恶——个体智慧——的反思、警惕和防范。

在解构这段“史实”之前,先交代一点历史背景。

从古犹太人占领迦南(约在公元前1230年)到以扫罗王的确立为开端的王权制(约在公元前1023年),这前后相隔的两个世纪,史称“士师执政时代”。

当时,古犹太民族仍处于部落组织阶段,代表民族共同利益的是士师——先知、统帅和救世主的三位一体。不过,士师只是一个名义上的领袖,因为统一的民族尚未形成。

古犹太史上最后的一位士师是撒母耳。在他年迈之时,由于外部腓力斯人的威胁日趋严重,内部他的两个儿子“不行他的道”,诸部落的长老都不愿意让撒母耳的儿子继承士师的位子,而要求撒母耳为他们立一个王。

一开始,撒母耳不同意,众长老便祷告上帝。

于是,上帝对撒母耳说:

“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做他们的王。……故此,你要依从他们的话,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将上帝的话都传达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

“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作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做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撒母耳记》)

但百姓竟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

“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撒母耳记》上)

在这种情况下,撒母耳只能禀明上帝,为他们立扫罗为王。

王国奠定后,撒母耳与百姓话别,临行还不忘告诫百姓,他们犯了大罪,以后唯有尽心事奉上帝,才能免于灾祸,否则,“你们和你们的王必一同灭亡。”(《撒母耳记》上)

在这段经文中,上帝与王的对立已经以势不两立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有上帝,无王;有王,无上帝[“其实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你们的王。”(《撒母耳记》上)]。

有神的权威,就没有人的权威,但没有人的权威,也就没有他人的权威。人人只需要服从神的权威,而不需要服从他人的权威。抽象的至高无上的唯一神的存在,杜绝了任何一个人成为“神”的念头和途径。

但是,上帝虽有能力保护全体犹太人免遭某一个犹太人的荼毒,却没有能力保护所有犹太人免遭非犹太人的蹂躏,只有王才能“为我们争战”。扫罗为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战胜亚扪人,这是对王的资格的一般证明。(www.xing528.com)

成问题的是,为了“要他为我们争战”而设立的王,却很快就会“要我们为他争战”,最终连其本身在内一个犹太人都保护不了,“你们和你们的王必一同灭亡”。

更糟糕的是,王一旦确立,无论其如何行恶事,上帝再也不会干预,更坦率地说,上帝再也无力干预:神的统治一旦为人的统治所取代,这个过程便再不可逆转。以抽象的理论术语出之,就是:借文化规范施行的社会控制,一旦为借集权结构施行的社会控制所取代,这个过程完全靠其自身是无法逆转的。

因为,一方面,由于集权结构那种自上而下的层阶式或悬臂式控制方式,身居权力金字塔顶峰的人本来就不受权力结构的控制。

另一方面,集权结构又内在地要求执掌大权者具有超人的体能智能,包括超人的个体智慧。而个体智慧的极端成熟必然导致看破集体智慧,导致追求个体利益的极大化,导致将整合一切社会成员的神圣价值,演变为控制其他一切社会成员的权宜手段。

作为集权结构之伴生现象的那种“朕即法律”的独裁地位,标志着这个不受“社会”控制的大权在握者,现在同样不受“文化”的控制了。他成了一个身处控制的真空状态之中的人,也就是成了一个可以任意而行无所约束之人。这种状态同人类集体生活内在的有序化要求,必然形成根本的悖离。

人必须集体生活。这是自然的无上命令,也是社会的无上命令。而一切集体生活的生灵,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什么,都不能不要求个体交出一部分天赋(即自然赋予)的权利。在一切个体权利中,对个体来说最具生物学意义即最能提高基因传递成功率,从而也就是最为基本的权利,无非就是体能和智能的使用权,说得赤裸裸一点,就是暴力与狡诈的使用权。集体只有把个体的这类权利部分地收缴起来,一则用于对付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二则避免爆发频繁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才能稳固地延存下来。

初民之崇拜神癨,犹太人之事奉耶和华上帝,都是这样一种权利托管的特殊方式,而一切民族的神都多多少少包含着对个体使用暴力与狡诈,尤其是在集体内部使用暴力与狡诈的限制。

然而,这种主要以观念形态存在的限制,是一种较为宽泛的限制,一种较多地带有否定性质的限制,虽然在不同程度上,这种观念形态的集权也会将积聚起来的暴力和狡诈用于处理外部事务。《圣经》中时常出现的那个作法于异族人的被称之为“万军之耶和华”的上帝,就是一例。

不过,“他”毕竟是一种观念上的东西,常常连自己同子民的法定关系也维护不了,以至于出现“约柜被掳”之类令子民大失信心的事件。

相比之下,权力机构这个“利维坦”由于直接借助于人的肉体组织,在动员个体的体能智能,使其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方面,具有高得多的效率。相应地,在对待暴力和狡诈的问题上,也采取了更为积极、更为肯定的态度,从而在应付外部事务时,确实发挥了更大更多更有效的作用。众长老要撒母耳效法列国,为他们立一个王,就足以证明,在这方面,神的权威敌不过王的权力。

可怕的是,这个“利维坦”不仅对付外部事务很有效,而且对付内部事务也很有效,甚至对付内部事务比对付外部事务更有效。因为外部敌人毕竟是一种同样有组织的力量,而内部对手常常只是零星的无组织力量,很多时候还是只会以神的权威来抗衡王的权力的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力量,绝对不堪王权的一击。

于是,这种几乎无可匹敌的有效性,就像蛇诱惑夏娃一般地开始诱惑高居于权力结构顶峰且不受控制(确切地说最初多少还处于某个上帝即某种观念体系的约束之下)的那个独掌大权的人,诱使他看破上帝,诱使他试试“利维坦”(即通常说的国家机器)在他追求个体利益极大化中的有效性,这种诱惑往往在君王英明外患尽息的升平时候,达到了顶点。

更可怕的是,人类的欲望是满足不了的,单单生物学欲望已经是一个无底深渊,更何况还有与人类智慧同步发展的文化造就的需要!个体利益的极大化,是没有止境的,靠其自身是停不下来的,必经过“看破上帝”而至于“你们和你们的王必一同灭亡”!

开国之君扫罗妒贤忌能,为家天下而残害忠良,甚至不惜滥杀无辜,曾于一天之内残杀耶和华的祭司85人,公然向上帝挑战。

英明的大卫王靠神的眷顾即百姓的拥戴而登上王位,却行神眼中为恶之事。他妻妾成群,却还为强占臣下乌利亚之妻拔示巴而陷他于死地,连带还送掉几条卫士的性命,以至于被先知拿单喻之为家有99头羊舍不得杀却强取穷人唯一的一只羔羊来招待客人的富户。

同时以智慧和财富著称当时享誉后世的所罗门王,穷奢极侈,压榨百姓,甚至不惜以仅合他全国捐税常规收入六分之一的价格,将20座城市卖给推罗王。他为了取悦他那人数上千的妃嫔,竟随她们的意信奉邪神,公然把神的灵位当作赏赐女人的玩物。

而所罗门的儿子,那个直接导致统一王国分裂的罗波安,行的尽是神眼中的为恶之事。他曾面对北方以色列国代表要求“轻赋薄徭”的恳诉,专横地声称:“我父亲使你们负重轭,我必使你们负更重的轭!我父亲用鞭子责打你们,我要用蝎子鞭责打你们!”(《历代志》下)逼得以色列国背叛。

从此,以色列国与犹大国兄弟阋墙,自相残杀,后起诸王中行为恶之事的更其为多,更其变本加厉,为追逐那“蛇的诱惑”的专制权力而发生的内乱,几乎成了每一个君主登基时的必行仪式!希伯来民族的永生希望终于断送在那些英明程度等而下之而个体智慧越加发达的君王手中!

君王起来了。

上帝退位了。

洪水滔天了!

方舟何在?

重建圣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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