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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孚旧居与民生公司遗址:旧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的文化遗址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生公司迁至重庆后,卢作孚及其家人亦随之搬到重庆居住。其次,民生公司旧址是卢作孚创办的,也是旧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现存的一处文物遗址。民生公司旧址内残存墙壁2009年,为加强重庆文物保护工作,重庆市文物局已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重庆抗战遗址遗迹保护总体规划》,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已列入该总体规划。

卢作孚旧居与民生公司遗址:旧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的文化遗址

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

民生公司旧址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瑞映巷,它坐东朝西,为中西合璧的砖木结构建筑,占地面积81平方米,建筑面积185平方米。民生公司旧址原是合川总神庙旧地,因民生公司业务扩大,原办公所在地药王庙又破又小,难以容纳,故购买总神庙旧地兴建新办公场所。1928年底迁入,总称事务所,内分航业、电灯二部。1931年,事务所又迁至重庆千厮门行街培厚里(今重庆渝中区沧白路一带),原址称电灯部,兼营合渝航业等业务。电灯部设电机组、锅炉房电费缴纳房等,均为砖混小青瓦建筑。同年,又购得公司附近夏姓土地,兴建自来水厂,1932年建成后,开始向全城供应自来水,电灯部亦随之改称电灯自来水厂。20世纪50年代初,民生公司改为公私合营,后又全归国有,电灯自来水厂归合川自来水厂(现合川自来水公司前身)使用至今。由于常年生产活动再加上年久失修,破坏严重,民生公司旧址现仅残存大门、电费缴纳房、蒸汽房及发电房墙壁等建筑。其中,大门具有明显的西式风格,形态保存基本完好,门两侧墙壁上隐约可见“民”、“生”二字,但结构松动,有坍塌危险;电费缴纳房有部分改动;蒸汽房尚存;发电房仅存一面墙壁。

民生公司旧址大门

民生公司旧址大门上的“民”“生”字样

卢作孚旧居背侧面

卢作孚旧居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文华街61号,是1925年至1931年间,卢作孚在合川初创民生公司阶段的住宅。卢作孚旧居坐南朝北,占地面积198平方米,建筑面积582平方米,由卢作孚旧居及其南面的宋晓夫旧居构成,原处在一独立的小院内,因院内原有芭蕉树,故旧称芭蕉院,现芭蕉树与院墙均已不复存在。卢作孚旧居为悬山式木结构穿斗建筑,一楼一底,面阔3间,进深2间,西侧有一厢房。宋晓夫旧居为一楼一底的砖木结构建筑,悬山顶,面阔2间,进深1间。民生公司迁至重庆后,卢作孚及其家人亦随之搬到重庆居住。解放后,卢作孚旧居收归国有,成为公房,租给居民使用至今。由于常年作为民居用房以及风吹日晒,再加上年久失修,卢作孚旧居屋面漏雨、立柱倾斜、穿枋松动、柱础风化,保存状况较差。宋晓夫旧居结构则相对稳定,保存状况一般。

卢作孚和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在抗日战争中也作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卢作孚旧居和民生公司旧址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重要的纪念意义,从而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

首先,合川是著名爱国实业家卢作孚的家乡,卢作孚旧居是卢作孚在合川初创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期(1925—1931)的住宅,是其家乡唯一现存的旧居建筑。卢作孚(1893—1952)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著名人物,是近代著名的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民生公司的创始人,中国航运业先驱。以创办经营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持重庆北碚乡村建设著称于世,被毛泽东称为近代中国四个不能忘记的实业家之一(其余三个分别是张謇张之洞和范旭东)。抗日战争时期,他不仅率领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抗战,而且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大本营第二部副部长、国民政府交通部常务次长、全国粮食管理局局长等职,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曾被国民政府授予胜利勋章、二等卿云勋章和三等采玉勋章等。1950年,卢作孚拒绝去台湾,毅然从香港返回内地。(www.xing528.com)

其次,民生公司旧址是卢作孚创办的,也是旧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现存的一处文物遗址。1925年卢作孚在合川筹资创办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一艘航行于嘉陵江的70吨小客轮“民生”号开始,惨淡经营,由川江而长江,由长江而海洋,到1949年,发展成为拥有江、海船舶148艘,员工9000余人的旧中国最大航运企业。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著名的宜昌大撤退,被誉为“中国实业界的敦刻尔克”。为保证战时运输,公司有16艘船舶被炸沉炸毁,69艘船舶被炸伤,117名员工牺牲,76名员工伤残,为抗日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

民生公司旧址内残存墙壁

2009年,为加强重庆文物保护工作,重庆市文物局已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重庆抗战遗址遗迹保护总体规划》,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已列入该总体规划。在这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要求,对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下一阶段的保护、管理和使用作如下安排:

第一,在保护规划的原则上始终坚持国家规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文物工作方针,制定科学合理的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保护规划方案。

第二,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强与合川区自来水公司及合川区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做好民生公司旧址暨卢作孚旧居的产权置换工作,特别是卢作孚旧居,要妥善安排好其现有住户。

第三,争取国家和地方的经费支持,并联合重庆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984年,卢作孚之子卢国纪在重庆重建民生公司)和合川区自来水公司筹集资金,根据保护规划方案,对民生公司旧址和卢作孚旧居进行周边环境整治、文物本体保护(外观和内部修缮)等工作,争取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其原有风貌,同时征集近现代工业设施设备(如电灯、自来水等设备)和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常生活用品等,将民生公司旧址开辟为民生公司与合川近代工业展览馆,卢作孚旧居开辟为卢作孚纪念馆,供普通民众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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