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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抗战遗址遗迹保护原则分析与实践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庆抗战遗址遗迹种类繁多,且分布在22个区县,这就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遗址遗迹在保护上存在差异。

重庆抗战遗址遗迹保护原则分析与实践

二、重庆抗战遗址遗迹保护的原则

遗址遗迹保护的原则是对遗址遗迹进行合理修复、整合、开发的根本准则和基本要求,它对遗址遗迹的存在样态及其走向起着重要作用。有关遗址遗迹保护的原则问题,一些学者作了探讨,有的强调了“整体性保护”、“原真性展示”、“体现特色”、“整旧如旧”、“可逆性”等五个基本原则;也有的学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视作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这些论述与概括都无可厚非。然而,重庆抗战遗址遗迹有其自身的历史形态和现实状况,特别是目标定位上有很大差别,它除了需要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在实际的保护与利用过程中按下列原则操作: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政府主导是指抗战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应由政府作为行为主体,这能够有效地集中资源进行规划、融资、技术施工、旅游开发以及文化宣传。政府主导是抗战遗址遗迹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保障。与此同时,抗战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中还应坚持多方参与的原则。多方参与是对政府主导的补充,它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在抗战遗址遗迹的保护与利用中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规范和引导,制定可实施的方针、政策,而由市场配置与社会资源重组形成的其他力量才是在具体操作中促成遗址遗迹功能的发挥和完善。(www.xing528.com)

坚持分级保护、重点开发的原则。重庆抗战遗址遗迹种类繁多,且分布在22个区县,这就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遗址遗迹在保护上存在差异。特别是一些具有重大标识意义、反映重大历史事件的遗址遗迹,它们已经或正在成为国家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另外一些则因为遗址遗迹规模小、历史价值不大、保护难度高,甚至现实意义低,在保护上并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重庆市已经确定61个187处重要抗战遗址遗迹,对于这些重要遗址遗迹,除采取一般抗战遗址遗迹的保护措施外,还应采取抢救修缮、保护和整治遗址遗迹周边环境等具体措施,使重点抗战遗址遗迹及其周边环境恢复原有风貌特征。当然,分级保护不是继续忽略那些没有被重视保护的遗址遗迹,而是根据其自身的存在意义和价值,按照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和文物点来进行保护。不同级别的遗址遗迹在保护与利用的投入上显然是有差别的。对于级别较高的遗址遗迹和相对集中的遗址群,我们都应该重点开发,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

坚持公益为主、惠及民众的原则。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实上,对于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而言,社会效益都应该是摆在第一位的。任何一项文化事业不追求社会效益,就会失去其发展方向和灵魂。抗战遗址遗迹的保护也理应以社会效益为导向,充分发挥其文化价值始终是我们的最重要目标。毫无疑问,抗战遗址遗迹是历史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它应该属于人们共有。因此,只有坚持了公益为主的原则,才能使遗址遗迹的保护与利用惠及广大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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