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清仓大处理”作假,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某商场打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西服一套原价1888元,现价188元。小李立即购买了一套,但在其他商场,他看到同样品牌,同样质量的西服才88元,小李感到上当了,就对某商场进行了投诉,告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蒙受了损失。这是一起典型的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告知的案例。
所谓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www.xing528.com)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主要有三种方式:(1)未向消费者告知。比如,消费者入住某宾馆,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将车停放在宾馆内。当时宾馆总台未告知停车需要单独收费。住宿三天后,消费者才知每天要收停车费10元。(2)对消费者虚假告知,比如上文提到的“清仓大处理”作假。(3)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比如说消费者购买的汽车保养手册与提车的实际情况部分不一致。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这既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观念的一种渗透,也是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自身形成的一种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商品交易过程中双方讲诚实、守信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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