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成年人私自购买商品后,父母有权要求退货吗?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知识解决。按照《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里面包含有三层意思: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从本案来说,未成年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购买合同关系,其合同效力待定,这是基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缺陷,如果该合同经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效力还是待定。
(2)未成年人购买的物品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www.xing528.com)
(3)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的,经营者应当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未追认或者不表示意见的,合同无效。
所以,对于这类问题首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成年人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消费,其父母不能要求退还。如果超出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进行的消费,则应该属于效力待定的,尚未生效,其父母是有权要求商家撤销,退还货款的。同时,在此建议消费者,平时要多多关注孩子的消费观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尤其是节假日孩子在家时间长,受电视广告影响或在商家铺天盖地的宣传造势下,易造成擅自消费的行为,从而产生不良后果。同时也呼吁商家遵守商业道德,在未有家长陪同购买贵重物品时,不妨问一问是否已征得家长同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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