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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场所裸露身体或猥亵他人将受到法律处罚吗?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在我国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和处罚。

在公众场所裸露身体或猥亵他人将受到法律处罚吗?

29.在公众场所裸露身体要受处罚吗?

这种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针对某个人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www.xing528.com)

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侮辱妇女罪。该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在我国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和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行为,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关于“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来处罚。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身裸体,或者暴露隐私部位,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这种流氓下流的行为必须予以惩处。现在为了与《刑法》上的规定保持一致,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同类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我国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猥亵他人不分性别,而且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流氓行为主要是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性器官等有伤风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放弃“流氓活动”这一不规范的概念的同时,将应受处罚的行为确定为: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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