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出示什么证件(手续)才可以抓人?
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通常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被当场发现;第二种是执勤巡逻时发现携带盗抢可疑物品及危险品等;第三种是通过侦查、调查后,有重大作案嫌疑需要抓捕的人员,即负案在逃或者批捕在逃人员。针对上述三种情况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并亮明身份后,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公安机关在执勤巡逻时(要求着装整齐、用语规范),发现被盘问人携带疑似作案工具、盗抢可疑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等,因当场盘问不清,可以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www.xing528.com)
(3)对负案在逃或者批准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预先准备好强制措施法律文书(指拘留证或逮捕证),抓捕的时候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这也是公安机关内部协作的依据。
公安机关执法,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表明身份的(处突、防暴等特殊情况除外)。驾驶警车,着警服,出示工作证件或者口头说明工作身份等等,都是表明身份。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具体说是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这里的县级还包括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两个部门是上下隶属关系。派出所要受公安局的领导、指挥。换句话说派出所是公安局的下级,是其派出机构。公安机构的纵向关系是,国务院的公安部,省级的公安厅,县级的公安局,最后才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即派出所。所以派出所在执行抓捕任务时应比照对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任何国家有权执法的机关都不得随意抓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在执行任务时也应该严格依照我国法律向相对人表明身份。特殊情况除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