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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还债,可向哪些人主张债权?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未还债,可向哪些人主张债权?

13.公司未还债就没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存续及清算时都应该讲诚信,履行法定的义务。但公司在尚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也未经过解散、清算程序,就人去楼空,找不到了。这时,债权人可以让谁承担责任呢?如果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有下列情形时,可以向他们主张债权。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应当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如公司不自行清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也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www.xing528.com)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也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也要作为清偿债务的财产。

另外,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时,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总之,公司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及保证人等,在一定情况下要对公司未正常清算或者导致公司不能偿还债务部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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