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怎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然后按下列程序设立。首先,要提出登记申请。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设立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2)投资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若有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5)若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www.xing528.com)
其次,要经过登记审批。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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