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心脏病突然离世,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父亲去世后,留下3间房屋,一幅字画。郭家两姐妹因为该怎样继承父亲的遗产、每人分得多少产生了纠纷。无奈,妹妹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父亲遗产。那么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郭家两姐妹该怎么继承遗产呢?每个人又能分得多少呢?
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法院可以把房屋和字画进行拍卖。把拍卖后的钱平均分给两姐妹。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设立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即依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确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与遗产的份额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并且具有强制性。除死者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加以更改外,任何人无权变更。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年龄、性别、婚生、非婚生与智力状况限制。养子女与继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具有继承权。但是,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继承关系即归于消灭。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以互相具有扶养义务的为限。
适用法定继承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么哪些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呢?(www.xing528.com)
首先是配偶。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其次是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再次是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然后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在这里,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接着是养子女。最后是胎儿分割遗产,给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哪些人又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呢?
首先是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接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以上即为继承人的法定顺序,遗产继承开始后,应该严格按照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割。郭家两姐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这里又不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