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父母给买的房屋,离婚时应该归谁?
父母在子女进入婚姻年龄后,大多会为子女购房提供出资。尤其是在目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年轻人由于刚刚参加工作,经济条件不好,所以用于结婚的住房,往往都是由父母为他们提供部分甚至全部购房资金。那么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房屋应归谁所有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据此,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对父母在当事人婚前即提供购房出资的,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婚后提供购房出资的,则一般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以共同财产处理。当然,明确表示了是赠与双方或者是一方的除外。比如,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房,并说明是作为结婚礼物赠与给夫妻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www.xing528.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一步区分了一方父母和双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规定可以对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相对来说也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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