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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否承担客户遭抢责任?-关于银行安保义务的讨论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吴某携带现金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当他在营业厅的写字台填写汇款单时,一男子在其身后窥视。吴某可以向银行要求赔偿。商业银行属于封闭性的经营场所,商业银行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户损害的情形下,如果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银行是否承担客户遭抢责任?-关于银行安保义务的讨论

20.在银行营业厅被抢,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

吴某携带现金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当他在营业厅的写字台填写汇款单时,一男子在其身后窥视。吴某填单完毕,即到三号柜台办理汇款手续。由于银行营业厅的柜台前设置了“一米线”,但窥视吴某的人却进入“一米线”内并站在吴某身侧,此行为并没有引起银行值班保安人员的注意和制止。就在吴某将钱交给柜台内的工作人员时,此人从吴某左侧伸手抢夺钱袋,吴某紧抓钱袋反抗,抢钱人向吴某腹部连刺几刀后逃离现场。吴某因此受了伤,携带的现金也没有了,他可以向银行要求赔偿吗?

吴某可以向银行要求赔偿。商业银行的营业厅,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场所,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规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在营业厅内预先安装必需的安全防范设施,安排保安人员,预防和尽可能避免不法侵害的发生,为客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但在本案中,当抢钱人越过“一米线”时,值班保安人员并没有注意,更没有予以制止,因此对于吴某的损失具有一定的过错,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www.xing528.com)

商业银行属于封闭性的经营场所,商业银行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户损害的情形下,如果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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