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损坏他人财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损坏他人财产,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是必然要承担责任的,即使是无心之过,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应该怎样赔偿,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对此,我国《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第3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损坏他人财产应承担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如果受损害的财产能够恢复原状,侵害人则应当加以修复以恢复财产的原状,从而保证财产的使用效能。受损害的财产经恢复后,如果其价值有所降低,侵害人还应就价值降低的部分予以赔偿。(www.xing528.com)
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则应该折价赔偿。这里所称的折价,是指根据财产被损坏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计算损失金额,折价可以是部分折价,也可以是全部折价。如甲租用自行车行的自行车使用,不慎撞在一棵树上将自行车前轮撞坏,此时,甲可就撞毁的前轮向自行车行折价赔偿,这就是部分折价赔偿。
在恢复原状或是折价赔偿的基础上,如果受害人因财产被损坏而导致其他重大损失,侵害人也应对此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乙驾驶一辆卡车不慎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撞坏,在此情况下,乙就不仅仅应对出租车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而且还应对出租车停止运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损坏他人财产的,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够将损坏的财产恢复原状,则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要赔偿已损坏的部分;除此之外,如果还造成他人其他损失的,也应一并赔偿。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遭到他人损坏时,我们一定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好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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