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有楼房一套出租。租户李明未经王勇同意就将房屋装修,并对房屋结构大加改动。李明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王勇的权利?如果起诉,王勇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
承租人为了居住方便、舒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且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或协议中,对于出租房屋的修缮责任有明确约定的,当事人应当遵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由出租人进行修缮。
(1)如果房屋应当修复,出租人有能力进行修复而不予以修复,并且由于出租人的不修复给承租人带来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www.xing528.com)
(2)如果房屋应当修复,而出租人确实无能力进行修复,承租人可以经出租人同意,与出租人共同修复或由承租人单方面进行修复,但承租人付出的修复费用应当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给予相应补偿。
(3)如果房屋应当进行修复,并且经鉴定房屋有倒塌的危险,而由于出租人不在本地等原因,承租人来不及告知出租人,或虽已告知但出租人拖延不予修复时,承租人可以进行修复,所花费用可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给予相应补偿。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房屋的改建、扩建等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添建、拆除等,否则应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承租人的行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后,一般来说,如果能够恢复原状而且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则应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出租人不要求恢复原状的,则可适当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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