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药品生产主体的审美意识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从社会存在的审美活动中产生,并通过积极地影响人的精神世界,反作用于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因而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它包括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知觉、审美感受等。审美感受(美感)是其他审美意识的最具体最经常的体现,是构成审美意识的核心部分。
美感,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直接欣赏对象的美而激起的怡悦的感情状态,是对事物的美的反应,而不是对事物的美的镜子般的消极、被动、直观、机械的反映。美感是审美意识在审美过程中积极活动的结果。它是多种心理功能复杂交织、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的产物。开始,审美主体要具备适当的审美的客观处境与主观心境,能对审美客体采取一种审美态度。即不愁温饱安全,不求物质实际利益,与审美对象能保持心理上的距离(超脱日常生活实际利害关系、占有欲,不是要认识其本质规律等,而是只采取观赏的态度)、空间上的距离(既不太近,又不太远,便于观赏的地位),对客体有审美注意,以感觉器官(主要视觉、听觉)直接面对客体的形式可感知的具体情况,充分感受对象的线、形、色、音及它们组成的形象、内含的多样变化、和谐统一的韵律、节奏、气氛、情调、意味,产生审美知觉。将对局部线、形、色、音及其意味的感觉,组合成对于立体完整对象的知觉,其中包含超感性的理解因素,意识到自己在欣赏,领悟到审美对象有何含义,意会到不可言传的象外之味,同时展开想象,通过各种联想(如接近联想、类似联想、对比联想),感受到符合自己生理、心理的欲求、意向,从而产生生理、心理、精神上一种愉悦的满足感、怡悦感。这就是美感。这种美感,是在原有的生理、心理的审美能力的基础上,在原有的审美理想、趣味、观点的指导下,面对事物美的刺激而产生的。产生以后,又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理想、趣味、观点,能反过去促进美的事物的创造。药品生产这个事物需要美的创造。总之,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客观上有审美对象,主观上有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两者发生审美关系,在审美活动的基础上才会产生美感;产生了美感,又能反过来促进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促进审美主体去创造更美的事物。(www.xing528.com)
药品生产主体的审美意识,包括了药品质量美要求的GMP意识及TQM意识,环境美要求的科学发展及环境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起达到药品生产的至真至善至美所要求“四有”新人的美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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