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当南渡之初,最窘的是什么?便是:
(1)盗贼的纵横;
(2)诸将的骄横。
如今且先说盗贼。当时盗贼之多,前节已说过,请读者自行翻阅《宋史·高宗本纪》和岳飞、韩世忠、张俊等几个人的传,本书无暇一一详叙。其中最强悍的,是李成(据江淮湖湘十余郡)、张用(据襄汉)、孔彦舟(据武陵)、杨太(洞庭湖里的水寇)、范汝为(在福建)等几个人。都给张俊、岳飞、韩世忠打平,而孔彦舟、李成都降齐。
刘豫既然为金所立,就想自固其位。于是请于金,欲立其子麟为太子,以窥探金朝的意思,到底打算不打算永远保存他这齐国。金朝说:替我伐宋,能胜才许你。于是刘豫就利用李成、孔彦舟的投降。公元1133年十月,叫李成南侵,陷襄阳、唐、邓、随(如今湖北的随县)、郢(如今湖北的钟祥市)、信阳(如今河南的信阳市),岳飞把它恢复。刘豫又乞师于金。九月,挞懒(穆宗的儿子)带着五万人,和齐兵同寇淮西(步兵入淮东,韩世忠败之于大仪〈镇名,在如今江苏江都县西〉。骑兵入淮西,攻庐州〈如今安徽的合肥市〉,岳飞派牛皋救却之)。不多时,金太宗死了。金兵引还。先是宋朝很怕刘豫,以至于称之为大齐。这一次,知道无可调和。于是高宗从临安进幸平江,起用张浚视师,颇有振作的气象。金兵既退,张浚仍竭力布置。公元1146年,分令张俊屯盱眙(如今江苏的盱贻县),韩世忠屯楚州(如今江苏的淮安市),刘光世屯合肥,岳飞屯襄阳。高宗又诏谕三军,说要亲征。刘豫闻之,便告急于金。金朝人的立刘豫,本是想他做个缓冲国,使河北、河东,不烦兵力守御的。如今反要替他出兵伐宋,如何肯答应呢?于是刘豫自签乡兵三十万,叫他的儿子刘麟(出寿春,犯合肥)、侄儿子刘猊(自涡口犯定远〈如今安徽的定远县〉)和孔彦舟(自光州〈如今河南的潢川县〉犯六安〈如今安徽六安市〉)三道入犯。刘猊到藕塘(镇名。在定远县东),为杨沂中所败。刘麟、孔彦舟皆引还。于是金人知道刘豫是无用的,并不能靠他抵御宋人。公元1137年,十一月,就把他废掉,而在汴京立了个行台尚书省。
于是和议开始了。和议的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参看《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六《和议》条)。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当议割三镇的时候,集百官议延和殿,主张割让的七十人。反对的三十六人;秦桧也在三十六人之内,金人要立张邦昌,秦桧时为台长,和台臣进状争之。后来金朝所派的留守王时雍,用兵胁迫百官,署立张邦昌的状,秦桧抗不肯署,致为金人所执。二帝北徙,桧亦从行。后来金人把他赏给挞懒。公元1130年,挞懒攻山阳〈楚州〉,秦桧亦在军中,与妻王氏,航海南归。宋朝人就说是金人暗放他回来,以图和议的。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真冤枉极了。请看当时诸将的情形。
给事中兼直学士院汪藻言:金人为患,今已五年。陛下以万乘之尊,而怅然未知税驾之所者,由将帅无人,而御之未得其术也。如刘光世、韩世忠、张俊、王之徒,身为大将,论其官,则兼两镇之重,视执政之班,有韩琦、文彦博所不敢当者;论其家,则金帛充盈,锦衣肉食;舆台厮养,皆以功赏补官;至一军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平时飞扬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驱虏,甚于夷狄;陛下不得而问,正以防秋之时,责其死力耳。张俊守明州,仅能少抗;奈何敌未退数里间,而引兵先遁?是杀明州一城生灵,而陛下再有馆头之行者,张俊使之也。……陛下……以……杜充守建康,韩世忠守京口,刘光世守九江,而以王隶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而世忠八九月间,已扫镇江所储之资,尽装海船。焚其城郭,为遁逃之计(注意!后来邀击宗弼,无风不得动的,就是这海舶。因为要装载资储,又要预备入海,所以不得不大)。洎杜充力战于前,世忠、王,卒不为用;光世亦晏然坐视,不出一兵;方与韩朝夕饮宴,贼至数十里而不知;则朝廷失建康,虏犯两浙,乘舆震惊者,韩世忠、王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宫流离者,刘光世使之也。……诸将以负国家,罪恶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温,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世忠逗留秀州,放军四掠,至执缚县宰,以取钱粮;虽陛下亲御宸翰,召之三四而不来;元夕取民间子女,张镫高会。……自信入闽,所过要索千计;公然移文曰:无使枉害生灵,其意果安在哉?臣观今日诸将,用古法皆当诛。……(按此疏上于公元1130年,即建炎四年。读者可自取一种编年史,把建炎三四年的兵事参考)。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今之赏功,全阵转授,未闻有以不用命被戮者。……自长行以上,皆以真官赏之;人挟券历,请厚俸,至于以官名队。……煮海榷酤之入,遇军之所至,则奄而有之;阛阓什一之利,半为军人所取。至于衣粮,则日仰于大农;器械则必取之武库;赏设则尽出于县官。……总兵者以兵为家,若不复肯舍者,曹操曰:欲孤释兵,则不可也,无乃类此乎?……诸军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未尝落死损逃亡之数,岂皆不死乎?……(参看第十章第三、五、六节。观此可知当时所有的税入,为诸将分割殆尽)。
以上都见《文献通考》卷一五四。马端临也说:“建炎中兴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肃所致。”“张、韩、刘、岳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韩世忠江中之捷,是乘金人不善用水兵,而且利用大船的优势,幸而获胜;然亦终以此致败。大仪之战,只是小胜;当时金人以太宗之死,自欲引归,和世忠无涉;参看《金史》便知。岳飞只郾城打了一个胜战。据他《本集》的捷状,金兵共只一万五千人:岳飞的兵,合前后的公文算起来,总在二万人左右,苦战半日,然后获胜。并不算什么稀奇。《宋史》本传,巧于造句,说“兀术有劲兵号拐子马,是役以万五千骑来”,倒像单拐子马就有一万五千,此外还有无数大兵,岳飞真能以寡击众了。以下又铺张扬厉,说什么“磁相、开德、泽潞、汾隰、晋绛,皆期日与官军会”;“自燕以南,金人号令不行”;真是说得好听,其实只要把宋、金二《史》略一对看,就晓得全是瞎说的。十二金字牌之召,《本传》可惜他“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而据《本纪》所载,则还军未几,就“诸军皆溃”了。进兵到朱仙镇,离汴京只四十多里,更是必无之事。郾城以外的战绩,就全是莫须有的。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时候,岳飞始终躲在江苏,眼看着高宗受金人追逐;《宋史》本传,还说他清水亭一战,金兵横尸十五里,那么,金兵倒好杀尽了——韩、岳二人,是最受人崇拜的,然而其战绩如此。至于刘光世,则《宋史》本传说他的话,就已经够了。依我看,倒还是张俊,高宗逃入海的时候,在明州,到底还背城一战)这种兵,好靠着他谋恢复否?
然而既不能言和,这种兵就不能去;留着他又是如此;真是载胥及溺了。幸而当时有一个机会。
原来金朝的王位继承法(从太祖以前,只好说是生女真部族节度使的继承),是不确定的(把王位继承,看得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除掉合法应继承的人以外,都有凛然不可侵犯的意思;这是君主专制政体,几经进化以后的情形。像女真这种浅演的国家,当然没有这种观念)。景祖就舍长子劾孙而传位于世祖;世祖、肃宗、穆宗,都是兄弟相及(《金史》说都是景祖之意。世祖、肃宗之间,又越掉一个劾孙);康宗以后,又回到世祖的儿子(世祖共有十一个儿子,三个是做金主的);太宗又传太祖的儿子;大约是只凭实际的情势,毫无成法可言的。那么,就人人要“觊觎非分”了。至于实权,这种侵略主义的国家,自然在军人手里。金初用兵,常分为左右两军。其初都元帅是辽王杲;左副元帅是宗望,右副元帅是宗翰。辽王死后,宗翰以右副元帅兼都元帅(宗翰就有不臣之心)。宗望死后,代以宗辅。这时候都死了。军人中老资格,只有宗弼和挞懒。而挞懒辈行又尊,和内里的宗(右相)、宗磐(太师领三省事,位在宗幹上),都有异志。干国政的宗幹、斜也,制不住他。这种人,自然是不关心国事的。于是宋朝利用这个机会,差王伦到金朝去,“求河南地”(公元1137年二月)。就是这一年,金朝把刘豫废了。十二月,王伦从金朝回来,说金朝人答应还二帝的梓宫,及太后,和河南诸州(把时间核起来,金朝人是先有还宋朝河南之意,然后废掉刘豫的。王伦的外交,也很为有功,不过《宋史》上也把他算做坏人了)。1138年三月里,高宗就用秦桧做宰相,专意言和。十月里,王伦闻着金使萧哲、张通古来,许先归河南诸州,徐议余事。
平心而论:不烦一兵,不折一矢,恢复河南的失地;这种外交,如何算失败?主持这外交的人,如何算奸邪?却不料金朝的政局变了:这是无可如何的事,也是不能预料的事;就能预料,这种有利的外交,也总得办办试试的;如何怪得办这外交的人?把河南还宋,宗幹本是不赞成的,但是拿这主持的人,无可如何。到后来宗弼入朝,形势就一变了。于是宗磐、宗,以谋反诛。挞懒以属尊,放了他,仍用他做行台尚书右丞相。谁想挞懒走到燕京,又有反谋之心。于是置行台尚书省于燕京,以宗弼领其事;而且兼领元帅府。宗弼遣人追杀挞懒,大阅于祁州(如今河北安国市),把到金朝去受地的王伦捉起来(公元1139年七月),发兵重取河南、陕西,而和议遂破。(www.xing528.com)
宗弼入河南,河南郡县多降。前锋到顺昌(如今安徽的阜阳市),为刘锜所败。岳飞又在郾城(如今河南的漯河市郾城区)把他打败。宗弼走,还汴京。娄室入陕西,吴磷出兵和他相持,也收复许多州县(韩世忠也进兵复海州〈如今江苏的东海县〉。张俊复宿〈如今安徽的宿州市〉亳〈如今安徽的亳州市〉)。这一次的用兵,宋朝似乎是胜利的。然而顺昌、郾城,宗弼是以轻敌致败,再整顿前来,就不可知了。陕西不过是相持的局面,并无胜利之可言。持久下去,在宋朝总是不利,这是通观前后,很可明白的。当时诸将的主战,不过是利于久握兵柄,真个国事败坏下来,就都一哄而散,没一个人肯负其责任了。所以秦桧不得不坚决主和。于是召回诸将。其中最倔犟的是岳飞,乃先把各路的兵召还;然后一日发十二金字牌,把他召回。公元1201年,和议成,其条件是:
宋称臣奉表于金(金主册宋主为皇帝)。
岁输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贺。
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
宋朝二十六路,就只剩两浙、两淮、江东西、湖南北、四川、福建、广东西十五路;和京南西路襄阳一府,陕西路的阶、成、秦、凤四州。金朝对宋朝,却不过归还二帝梓宫及太后。
这种条件,诚然是屈辱的。所以读史的人,都痛骂秦桧,不该杀岳飞,成和议。然而凡事要论事实的,单大言壮语无用。我且再引《金史》郦琼的一段话(见本传。按郦琼是刘光世部下。南渡诸将中,刘光世最骄蹇不用命。公元1144年,张浚做都督的时候,把他免掉,以大兵隶都督府,郦琼就叛降齐),以见当时倘使续战,到底能胜不能胜?
语同列曰:琼常从大军南伐;每见元帅国王(按指宗弼),亲临阵督战;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挥三军,意气自若。……亲冒锋镝,进不避难;将士观之,孰敢爱死?……江南诸帅,才能不及中人;每当出兵,必身在数百里外,谓之持重;或习召军旅,易置将校,仅以一介之士,持虚文谕之,谓之调发;制敌决胜,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体,愚者丧师;幸一小捷,则露布飞驰,增加俘级,以为己功,敛怨将帅;纵或亲临,亦必先遁,而又国政不纲;才有微功,已加厚赏;或有大罪,乃置不诛。不即覆亡,已为天幸,何能振起邪?
和议既成,便可收拾诸将的兵柄了。当时韩、岳、张、刘和杨沂中的兵,谓之御前五军。杨沂中(中军)常居中宿卫。韩(后军)、岳(左军)、张(前军)、刘(右军)都驻扎于外。刘光世的兵降齐后,以吴玠的兵升补,四川离下流远,和议成后,仍用帅臣节制。对于韩、岳、张则皆授以枢府,罢其兵柄,其中三人被召入朝,岳飞到得最晚,不多时,就给秦桧杀掉。这件事,本书篇幅无多,且莫去考论它的是非曲直(但要注意的:据《宋史·张宪传》,则宪的谋还岳飞兵柄,并不是莫须有的事)。从三宣抚司罢后,他的兵,都改称某州驻扎御前诸军,直达朝廷,帅臣不得节制。骄横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我如今请再引《文献通考》所载叶适论四大屯兵的几句话(按四大屯兵,就是指韩、岳、张和吴玠的兵),以见得当时的情形。
……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主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故约诸军支遣之数;分天下之财,特令朝臣以总领之,以为喉舌出纳之要。诸将之兵,尽隶御前;将帅虽出于军中,而易置皆由于入主。……向之大将,或杀或废,惕息俟命,而后江左得以少安。……
看了这一段,也可以知道当时的措置,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了。总而言之,古人滥得美名,或者枉受恶名,原不同咱们相干,不必要咱们替他平反;然而研究历史,有一件最紧要的事情,便是根据着现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实的真相(根据着历史上较为明白,近情的事情,去推想糊涂、荒诞的事情的真相)。这么一来,自然见得社会上古今的现象,其中都有一个共通之点。得了这种原则公例,就好拿来应用,拿来应付现在的事情了。所谓“臧往以知来”。历史的用处,就在这里。倘使承认了历史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人物,譬如后世只有操、莽,在古代,却有禅让的尧、舜;现在满眼是骄横的军阀,从前偏有公忠体国的韩、岳、张、刘。那就人的性质,无从捉摸;历史上的事实,再无公例可求;历史可以不必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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