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税
(一)欠税的概念
欠税是指纳税人拖欠缴纳税款的行为。一般指超过税法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的行为。
欠税既影响了国家税款的及时入库,又占用了国家税款,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其欠税成本远远大于依法纳税的成本。
(二)欠税的形成
(1)企业财务资金短缺造成的资金运用不良,或财务管理不善,使本应到期支付的税金无资金保障;未设置应缴税金账户等。
(2)企业三角债务关系形成的欠税,使税款无法保证入库。私人、企业之间不好欠,只有欠国家的不会有人指责,反正也不是不还税账,这是许多欠税人的思想根源。
(3)恶意欠税。本该纳税,但为了达到企业或个人的某种目的而欠税,例如,贷款要付利息,欠税则可以不付利息等。
要重视防止欠税这种情况,最后有可能演变为抗税。
(三)欠税应负的法律责任
(1)对一般性欠税,追缴税款即可,并不作处罚,只要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就可以。(www.xing528.com)
(2)逃避追缴税款的行为,指采取隐匿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要按照《征管法》32条之规定处追缴欠款、滞纳金处罚。处欠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按日加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刑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非法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且欠税在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行为。
①数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所欠税款5倍以下罚金。
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处欠税款5倍以下罚金。
③对数额不足1万元的,追缴税款即可。
(4)逃避追缴欠税构成犯罪的标准有:
①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
②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③欠税额在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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