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由于其内容复杂,世界各国一般都根据各自情况,列举征税项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类。《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具体规定了各类个人所得的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业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亦归属此类。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上述各项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标准。(www.xing528.com)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属此项目。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竟价)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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