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关系礼仪的基本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的基本原则是社会组织及其公关人员在运用公共关系礼仪于公共关系活动中的出发点和指导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的原则;尊重的原则;自律的原则;诚信的原则;宽容的原则;适度的原则;沟通的原则;形象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现代公共关系礼仪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并以平等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的。平等待人是现代公共关系礼仪的首要原则。
平等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对公众一视同仁,不因对方地位显赫而曲意谄媚,也不因对方地位低下而冷漠忽视;要求对过去的公众、现在的公众、未来的公众不厚此薄彼;要求对老关系、新相识、职高权重者、位卑无权者都能平等相待;要求无矛盾时能平等对待,有矛盾时也能平等对待。
将平等的原则运用于公共关系交往中,要求做到帮助别人不视作恩赐,受惠于人不形成依赖,处下而不卑,处上而不亢,求人而不失其自主,他人求我而不故显高傲。在公共关系交往中,平等待人是建立良好关系的首要前提和必要条件。任何以权取人、以钱取人、以身份待人、以貌取人的做法都是非常忌讳的。
2.尊重的原则
现代公共关系礼仪必须遵循尊重公众、尊重组织和尊重自己三位一体的原则,因为尊重是礼仪的基础,只有相互尊重,才有可能保持和谐愉快的关系。
尊重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承认和重视每个人的人格、感情、爱好、习惯、职业、社会价值以及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尊重是公关人员对待公众、组织和自己的一种态度,从社会角度来看,它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从个人角度来看,它是一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公众是与组织发生了一定关系或将要发生关系的群体或个人,也是公共关系礼仪实施的对象,公关人员只有尊重公众,才能较好地与公众沟通,赢得公众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组织是由无数目标相同、意愿相同的人们组成的有计划有目的的集合体,是组织成员愿意服务并献身于其中的社会共同体。公关人员只有尊重组织,才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也才能真正为组织所接纳。
自尊是公关人员对自身的一种态度,它是自我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公关人员自身应当自己尊重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尊重公众、尊重组织与尊重自己三者之间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个真正懂得尊重公众、尊重组织的公关人员,也必然是一个懂得尊重自己的公关人员。他既不会不切实际地抬高他人及其组织,也不会故意贬低自己和自己所在的组织;既不会对人傲慢歧视,也不会对己求全责备。
3.自律的原则
礼仪规范是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而形成并存在的,它反映了人们的共同利益要求。社会上每个成员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谁违背了礼仪规范,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礼仪规范中自律的原则要求人们自觉掌握礼仪规范,在心目中自觉树立起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并以此来约束自己,在交往中自觉执行礼仪规范。
公共关系礼仪和其他礼仪规范一样,必须遵循自律的原则。自律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严于律己,要求社会组织及其公关人员自觉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对于组织及其公关人员来说,运用公共关系礼仪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体现个人礼貌修养、展示组织形象风采的过程,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练就的功夫。要达到比较理想的境界,需要组织及其公关人员自觉学习公共关系礼仪知识,自觉运用公共关系礼仪,才能在处理公共关系过程中做到应付自如、游刃有余。
4.诚信的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需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是指待人方面真实不欺、客观公正;信用是指说话算数、表里如一。诚信主要属于“礼”的内在本质的范畴,讲究诚信,应当作为公共关系礼仪的一个根本原则。(www.xing528.com)
诚信的原则要求组织及其公关人员在公共关系活动中以及待人接物过程中,做到真实诚笃、信守诺言、讲究信誉、实事求是,而不能以虚伪、失信或欺骗的方式对待公众。公共关系礼仪和其他礼仪规范一样,重在诚实守信、表里如一。缺乏诚信的礼仪,必定是矫揉造作的客套或逢场作戏的周旋。只有把握了诚信是“礼”的内在本质,“仪”的表现形式才具有尊重的意义。因此,要求社会组织及其公关人员在具体运用公关礼仪时,要真心诚意,对交往的对方以诚相待、言而有信,不能弄虚作假,更不能轻视或嘲笑对方。
5.宽容的原则
宽容是待人的一般原则,也是公共关系礼仪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宽容的原则要求公共关系人员设身处地对待和处理与公众的关系问题。以宽容的态度恰当运用公共关系礼仪,可以帮助组织转化公众的态度。以宽容之心对待公众可以化反对为中立、化中立为支持;可以化坚决反对为一般反对、化一般支持为坚决支持。也就是说,坚持宽容的原则,不仅可以帮助组织转化公众态度的方向,还可以转化公众态度的强度。
公关人员遵循宽容的原则运用公共关系礼仪,可以缩小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可以用宽容平等之心去化解公众对组织的敌意、偏见与冷漠。公共关系交往中的障碍只有靠宽容的精神才能跨越,公关人员应在实施公共关系礼仪时,坚持宽容公众、善待公众。
6.适度的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需要遵循适度的原则,适度就是在公关交往中公关人员的言行应当注意的程度和应当把握的分寸。
适度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与人交往要适度,既不可过分热情,也不可过分冷淡;公关人员表达尊重要适度,既不可尊重不够而有辱对方,也不可尊重太过而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公关人员表现谦虚要适度,既不可过分自信豪爽;也不可过分谦虚自卑。
同样的公共关系礼仪,有的公关人员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充满美感;而有的公关人员运用起来力不从心、令人厌恶,究其原因是很大程度上与公关人员是否把握了适度的原则有关。
在公共关系交往中,公关人员运用每一项公共关系礼仪,都要注意时间、地点和对象,真正做到恰如其分、适可而止。
7.沟通的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必须遵循沟通的原则。在公共关系活动中,一刻也离不开社会组织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积极沟通,实现互动,是公共关系礼仪的一个重要原则。
沟通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以合乎礼仪规范的言行架起沟通的桥梁,把自己的意图以最佳的方式传递给对方,以实现与公众最有效的互动。沟通的原则还要求公关人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随时沟通、随机应变,而不能过于墨守成规,以不变应万变。
社会组织及其公关人员在公关交往中运用公关礼仪时,要始终注意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沟通,实现双向互动的目的。在与公众的这种良性反馈过程中,既让公众理解组织,也让组织及其公关人员了解公众,敏锐地感受公众的反应,掌握对方微妙的变化,真正做到沟通出感情、沟通促和谐、沟通创效益。
8.形象的原则
公共关系礼仪需要把握形象的原则。在现代社会中,组织和个人都应十分重视形象。把握形象的原则是实现公共关系礼仪目标的原则。
形象的原则要求组织及其公关人员注重组织形象和个人形象。在公共关系活动中,公关人员的个人形象代表组织形象。公关人员的个人形象是通过其仪表、举止、表情、谈吐、服饰以及待人接物等方面体现出来的,这些方面既包括外在素质的展现,也包括内在修养的流露。公共关系礼仪不仅仅只是一种形式,而是承载了起决定作用的内在美的一种具有外在美的表达形式。形象的原则要求公关人员重视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一致,达到“诚于中而行于外”、“慧于心而秀于言”这种表里如一的境界。
组织及其公关人员运用公共关系礼仪时,只有努力做到外在美与内在美、外表美与心灵美的和谐统一,在公关活动中充分展示个体形象和组织形象的美,才能塑造出高雅得体的公关形象来,才能更好地完成彰显组织良好形象的公关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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