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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有制结构演变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企业所有制结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所有制结构演化的趋势是逐步单一化;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一个走向多元化,并积极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过程。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演变,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阶段。新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就是以此为基础通过改造而形成的。这种所有制结构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企业所有制结构演变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企业所有制社会经济制度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所有制结构的再造和变迁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重要内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格局的形成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企业所有制结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所有制结构演化的趋势是逐步单一化;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一个走向多元化,并积极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过程。伴随着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变迁,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创造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健康、持续、高速发展的奇迹。60年来的实践证明,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企业所有制结构,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演变,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结构逐步走向单一的阶段;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逐步多元化,并积极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阶段。前一阶段,通过大力发展国营经济,积极推进手工业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国有经济主体地位;但20世纪50年代末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错误思想指导下,所有制结构逐步趋向单一,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格局。后一阶段即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取代了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并在积极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过程中,多种所有制相互交融,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不断增强,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蓬勃发展。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结构变迁经历了多元化到单一化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三大改造和对农村合作经济的升级、过渡与合并,逐步建立起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基础。此后,在“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原则指导下,公有制经济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很快达到几乎100%的地步,并在以后的20年中基本保持着这一格局。这一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变迁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

1.没收官僚资本,发展国营经济,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薄弱,具有依附性、落后性的特征,没有形成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企业所有制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本特点,即外国帝国主义的工业资本及其支持下的官僚主义工业资本在工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而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资本并没有成为工业经济的主要形式。除解放区以外,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包括5种形式:外国资本所有制、官僚资本所有制、民族资本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劳动者个体经济所有制。新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就是以此为基础通过改造而形成的。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1]大力发展国营经济,使国家逐步控制了经济命脉;利用、限制、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了公私合营企业,使私营工业比重下降;改造个体手工业,合作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个体经济的比重下降。经过三年多的变革,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国营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5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当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就演化成为全民所有制即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民族资本所有制、劳动者个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4种主要形式。其中,国家所有制不仅包括了没收的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还包含了解放区的公营经济。从工业总产值看,1952年四种经济成分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1.5%、34.6%、20.66%、3.3%,其中,公有制经济(国营工业和集体工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比例为45∶55(见表37-1)。从企业户数和从业人数来看,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和个体工业虽然仍然占绝对优势,但从主要工业部门的产值来看,国营工业都已占优势,因而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这种所有制结构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表37-1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4)。

2.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国有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1953~1956年

1953年,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2]一方面,对个体手工业、个体商业、个体建筑业、个体运输业等进行合作化;另一方面,通过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多种改造形式,初步实现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进行了以156项重大工业项目为主的大规模建设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行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营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到1957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比重由1952年的41.5%上升到53.8%,集体经济由3.3%上升到19.0%,其他经济类型(主要是公私合营和私营)明显下降(见表37-2)。“一五”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进一步增强了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奠定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基础。

表37-2 过渡时期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4)。

当然,这一时期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偏差。由于对城乡个体和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对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在指导上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过于单一,把原计划用更长时间完成的三大改造任务在两三年时间里就仓促地完成了,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

3.“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升级运动,单一公有制格局形成:1957~1978年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中共八大明确提出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党全国的根本任务的方针。然而,由于国际国内的各种复杂原因,“左”的思想在党内占了上风,反映在思想认识和经济政策上,主要是否定商品生产和市场的作用,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结构。20世纪50年代末,在城镇进行手工业合作社向全民所有制的升级过渡。1961~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期间,一些已经“升级”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恢复了原来性质,所有制结构有所改善。

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再次掀起所有制“升级”之风。对城市手工业合作社实行国营经济的管理制度,把城乡个体、私营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使所有制结构单一化。此后20多年中,中国所有制结构基本保持着这一格局。其中,作为公有制经济主体形式的国有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一直保持在80%左右;具有“准国有”性质的集体经济的比重有所增长,从1965年的9.9%逐步增加到1978年的22.4%;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个体、私营经济,则处于几乎被消灭的状态。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之前的所有制结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以排斥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一”公有制为特征的。表37-3是1957~1978年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表37-3 1957~1978年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4)。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各种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等公有制企业为主体,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企业并存、共同发展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见表37-4)。从1978年起,中国工业企业所有制改革大体也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集体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多元化所有制格局的形成阶段:1979~1992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开始。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逐步放松了对非国有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私营经济逐步取得了合法地位,三资企业进入中国,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集体企业获得迅猛发展,而国有企业由于改革滞后,增长乏力。所有制结构开始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向“多元”的所有制结构转化(见表37-4)。

在非国有经济的成长过程中,贡献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1992年全国集体工业总产值是1978年的16.8倍,其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2.4%上升到1992年的35.1%。

在集体经济的发展中,最为突出的又是乡镇企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推动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乡镇工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企业数由1978年的152.4万个增加到1993年的2452.9万个,增长了16倍;职工人数从1978年的2826.8万人增加到1993年的12345.3万人,增长了4倍多。1993年,全国乡镇工业产值30940亿元,实现的工业增加值超过7000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38%左右。

这一时期,城乡个体工业和其他类型工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个体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到1992年的5.39%;包括个体、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三资企业在内的其他经济类型工业的比重从1980年的0.47%上升到1992年的7.61%(见表37-4)。

1979年7月,中央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之后又开放了14个港口城市,三资企业在沿海地区起步。但1984年以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主要以港澳台资企业为主,投资规模也偏小。1985年后,陆续有欧美日公司来华投资。

1978年以来,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以平均每年约2个百分点的速度下滑,从1978年的77.63%降至1992年的51.52%,14年间下降了26.11个百分点。而同时,非国有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相应地由1978年的22.37%提高到1992年的48.48%,其中20世纪80年代每年以2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3]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所有制结构,在许多方面为国有经济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经验借鉴。

2.调整和改组国有企业、发展股份制企业,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确立时期: 1993~2000年

1992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标志,中国掀起了经济发展新高潮。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民经济实现了“软着陆”,所有制改革进入了对国有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经济体制创新开始由新旧体制转换向建立新体制转变。

1988~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从6000亿元大幅度增长到2.2万亿元,而企业的亏损额却从82亿元扩大到790亿元,吃掉了利润的大半,使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由1988年的892亿元萎缩到1996年的412亿元(均为现价)。国有中小企业全面亏损,不少企业资不抵债,已经成了一个空壳,完全靠有借无还的银行贷款维持。因此,也造成了银行的巨额坏债。在这种情况下,1997年国务院决定对国有企业采取“抓大放小”的改革策略,对国有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出售和破产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国有大企业推进股份制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同时加强了监管。各地随即出现了国有小企业出售和破产的浪潮,当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量由1996年的11.4万户下降到9.9万户,1998年减少到6.5万户。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次肯定了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必要性。对外开放也向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了一步,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从产值方面看,非国有经济中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1996年这一比重已经提高到71.5%。此外,非国有经济对工业总产值增量的贡献也是十分明显的。按新规定计算,199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99595亿元,比1995年增长17298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增长15770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增加量的91.2%。[4]1978~1998年我国不同所有制工业产值增长见图37-1,不同所有制工业比重变化见图37-2。

图37-1 1978~1998年不同所有制工业产值增长状况

图37-2 1978~1998年不同所有制工业比重变化

集体企业在1995年发展到顶峰后,由于企业制度的缺陷,作为一种过渡性的企业制度安排开始渐渐退出经济舞台;而以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直接投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为主的其他非国有经济类型企业迅速发展。以列入全球500强为代表的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自此开始大量涌入中国。仅在1992年就比上年增加1倍以上,超过了100亿美元,1996年更是突破了400亿美元大关。外国直接投资逐渐居于主要地位。

这一时期,由于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的发展,以及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集体企业的转型,股份制企业得到了大力发展。

3.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和所有制结构的制度创新阶段:2000年至今

到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陆续减少到2.1万户。大多数国有小企业已破产或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同期,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数从1.12亿人减少到6400万人,共净减少4800万人。

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和非国有企业的继续迅速发展,到2007年,非国有经济占工业增加值的份额上升到66%(数据中未包括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小企业),已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分。城镇非国有经济创造了约2.3亿人的就业机会,占城镇就业的78%。

在全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已经由2000年的47.3%下降到2007年的29.5%,而同期非国有企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52.7%上升到2007年的70.5%。

经过对低效企业和不良资产的淘汰处置,以及激励和监管制度的改善,改革后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出和效益明显上升了。1996~2006年,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从400亿元上升到8400亿元;资产利润率从0.8%上升到6.3%,接近工业整体6.7%的水平。在国有企业利润中约有40%来自主要因油价上涨带来的石油利润;扣除这个因素后,国有企业效益仍然低于非国有企业,但其经营状况的改善还是很明显的,两者间的差距显著缩小了。这期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幅度下降,2002年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还高达23.6%,2007年已经降到6.7%。

上述情况说明,通过发展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改制两个途径,比较平稳地实现了所有制结构改革,并推动了经济增长和效率提高。概括起来,这一时期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方面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

(1)经营方式的转变。在现有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中,通过财产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等种种权力的分离和不同组合而产生不同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如托管制、租赁制以及形形色色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等。

(2)探索新型的公有财产组织形式。如社区集体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基金会、技术入股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各种“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组织形式等等。

(3)企业内部所有权结构的改革,即股份制的发展。实践证明,股份制是国企改革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有利于实现出资者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有利于加快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并吸收社会资金,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实力;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提高资本的运作效率。

(4)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在企业层面的布局和结构上主要有两个着力点:一是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类企业必须控制在“关键的少数”,并主要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大量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经过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乃至整个企业层面的布局和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将变成股份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从而使纯粹的国有企业在总量规模上大幅度缩减。数量的减少将有助于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更好地谋定自己的价值空间,集中发挥为其他非国有企业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也能让更多的非国有企业在非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成长,增强整个国民经济的活力。

以2001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外商对华投资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扩大,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近5年来,每年新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都在三四万个左右,年均实际投资金额超过600亿美元。2006年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比重首次超越了国有及国有企业(见表37-5)。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出版的《2008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连续16年成为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2007年共吸收外资84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年度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最大金额,相当于1983年水平的91倍。截止到2008年7月底,已累计批准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3.4万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累计达8204亿美元。经历了30年的发展,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中国外汇储备增加、资金匮乏状态扭转,中国对外资的利用也由“超国民待遇”向公平竞争转变。

表37-5 2000~2007年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比重

注:①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②本表除工业总产值外其他按当年价格计算。③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为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④2004年为统计快报数据,以下各表均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更多地采用独资企业的形式,原有在华的合资企业也纷纷增加外方控股比重,甚至是转向独资。统计数据表明,1997年外商来华投资的企业中,独资企业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合资企业,而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开始并一直高于合资企业;从2000年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独资企业的比例开始超过合资企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几年来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的趋势更加明显。2006年,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9679个,其中外商独资企业29239个,约占总数的74%(见表37-6)。

表37-6 2006年和2007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形式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

从单个企业的所有权看,在原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控股比例也明显扩大。例如,1988年成立的广州宝洁公司,刚开始外方控股比重是49%,经过几次股权变更,现在的广州宝洁公司基本上已成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持股99%,中方仅剩下了1%。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趋势对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虽然从总体上看,有利的一面是主流,但是不能忽视独资化所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减弱、内资企业人才流失加剧、外资对部分市场的垄断加剧等负面影响。面对这种趋势,中国企业应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制定反垄断法,对独资企业可能造成的垄断进行制约;抓住时机,调整利用外资的政策;依靠技术创新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

经过60年的变革,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解放初期以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为主的工业所有制结构,到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国有制为主体的单一公有制工业所有制结构,再到今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工业所有制结构,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显著的成效。(www.xing528.com)

1.所有制优化标准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不断发展

中国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经验之一就是解放思想,突破了唯意识形态论的所有制优化标准的桎梏。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基本上围绕着大力发展国营经济,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树立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逐步建立起了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业所有制结构。这种单一公有制结构的形成,在于从意识形态上一直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看成是社会主义改造以前和过渡时期短暂的现象,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国家只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形式,其他非公有的所有制形式并不存在了,而且集体所有制也要向全民所有制逐渐过渡。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错误思想指导下,所有制结构逐步趋向单一,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格局。实践证明,这种认识超出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将社会经济现象过分简单化的一种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所有制进行了大胆探索。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和发展,以及改革开放实践的推动,所有制结构理论日趋成熟和完善。认识到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是单一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由现阶段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在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大力发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作用。所有制结构优化标准既不是片面的“一大二公三纯”,也不是微观生产效率,而是所有制结构能否最大限度地促进全社会的经济效率,能否最大限度地改进社会福利。所有制结构优化的标准是资源配置的社会整体优化。

改革开放30年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取代了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并在积极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过程中,多种所有制相互交融,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不断增强,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蓬勃发展,逐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

2.渐进式变革保证了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成功

从“一步到位”的革命式变革到“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乡村,后城市;先增量后存量;先小后大”的渐进式变革,中国工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和后30年经历了完全不同的方式和变革路径。

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无论是没收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还是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都分阶段实行了一刀切的没收或赎买政策,所有制的转型过急过快。从客观上看,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使中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快速实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的目标,促进了新中国工业的发展。但是也由于所形成的畸形的产业结构,造成了短缺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低下。

改革开放后,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则走出了一条“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乡村,后城市;先增量后存量;先小后大”的渐进式改革道路。[5]这条道路保证了中国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活力不断增强。伴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变迁的整个过程,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创造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健康、持续、高速发展的奇迹。

3.基本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形式

60年来的实践证明,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企业所有制结构,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行了公有制有效形式的探索;不同所有制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不断提高。1997年后,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但国有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经济效益、运行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提高,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1998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共有23.8万户,2002~2007年,国有企业户数从15.8万户减少到不足11万户;1997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800亿元。而到2006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达1.2万亿元,2002~2007年,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2483亿元,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8900亿元。国资委成立以来,共有77家中央企业进行了41次重组,企业户数从196家减少到157家;2000年中央企业净资产3.07万亿元,到2006年增长到5.39万亿元;2006年中央企业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1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3家。2002~2007年,入选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从11家增加到22家;2006年福布斯公布的全球2000大上市企业,中央企业有3家进入前100强。到2005年底,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国家重点企业中的252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有1331家改制为多元股东的股份制企业,改制面为52.7%。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作为国有企业主干的中央企业,已有19家企业按照公司法转制,开展董事会试点。截至2006年底,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801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有785家完成或启动股改程序,占98%。其中,中央企业控股境内上市公司194家、股本总额3211亿元、市价总值23323亿元、流通市值6405亿元,分别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户数的14%、股本总额的22%、市价总值的26%、流通市值的27%;中央企业控股中国香港上市公司57家,流通股总股本和流通市值分别占全部中国香港上市公司的26%和18%。截至2008年底,中央企业控股境内上市公司244家,境外上市公司81家(含A+H股27家)。中央企业80%的资产集中在上市公司。[6]

(2)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来源。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来源。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到2006年底,登记注册的全国私营企业达到494.7万户,比2005年增长15%,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7.4%;注册资金总额为7.5万亿元,增长22%;从业人员为6395.5万人,增长9.81%;投资者人数1224.9万人,增长10.36%。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底,城镇中的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即全部民营经济的固定投资总额达到48260亿元,比2005年增长37.7%,高于全国增长率13.2个百分点,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由2005年的46.7%提高到51.6%。目前,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以外的广义民营经济已经占GDP的65%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已经占40%左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增量部分,70%~80%来源于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利润和税收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6年11月,规模以上私营工业利润总额为2521亿元,同比增长47.2%,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16.5个百分点;占全国规模工业利润的比重为15.2%,同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6年私营企业税收总额为3495.2亿元,比2005年增长28.6%,高于全国6.7个百分点;占全国企业税收总额的比重为9.28%。

未来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发展趋势,将继续呈现出所有制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不断发展的特点。

1.多种所有制将长期共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多元化和非国有化。这一趋势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多元化和非国有化是相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比重过大而进行的积极变革。各种所有制形式在企业总体结构上占多大比例应该以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准。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上的目标是:“以公有制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允许属于私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6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所有制结构,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垄断行业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比重仍将进一步降低

尽管经过30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比重已经大幅度降低,但是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比重仍然很高。有关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定价机制和高管薪酬等问题仍然饱受争议。因此,长远来看,垄断行业准入的放松将是大势所趋。随着行业准入的放松,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比重仍将进一步降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经济的比重还将进一步提高。某些垄断性行业,如造币业,必须实行国有制;某些公益性产业,如邮电、交通、水、电、煤气、热力供应等,绝大部分仍将实行国有制。此外,考虑到国家急需发展的某些导向性产业,由于投资量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率低、民间投资者难以承受或投资积极性不高等,需要国家投资作为引导。在导向性产业中,国有制企业的比例不必太大,并将设置良好的退出机制。

3.随着竞争条件的改善,民营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

中国过去30年来的经济发展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增长,仍然有赖于非国有企业的更大发展。当前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还不够理想,除了融资环境、税收环境外,行业准入的限制、竞争环境的不平等仍然极大地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非国有企业的发展仍将是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随着竞争条件的改善,民营经济仍将会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将由竞争性行业发展到垄断行业,在更多的领域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从企业规模看,民营企业将由目前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渐发展进入大型甚至是特大型企业的行列。当然,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无论是在垄断行业,还是在大企业中,民营企业的比重提高速度仍然有限。民营企业将在市场经济中与其他所有制企业长期共存、公平竞争、协调发展。

4.单一所有制企业减少,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大量出现

今后一段时期内,随着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产权结构与融资结构将愈益对称,单一企业产权多元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今后在企业所有制结构体系中,纯粹单一所有制的企业将趋于减少,而多元产权结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大量出现,股份制企业在企业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将会继续提高。股份合作制也将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内加以实行。目前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更接近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有的则更接近合作企业,实际上是一种处于过渡状态的企业组织形式,随着其内部经济关系和外部政策环境的逐步完善,它必将朝不同的方向发展。随着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仍将发挥其积极作用,非国有企业也将日益强大。因此,未来的改革是以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发展为根本特征,以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互相促进为基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根本方向,走向所有制多元化的市场经济。

5.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将会由准入合资转向战略合资和业务合资

20世纪80年代,外资在进入中国市场的初期,由于市场准入等政策因素,较多地选择了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形式。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外商投资环境的改善,市场准入的放松,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跨国公司战略实施以及管理和经营效率等因素,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预计这个趋势还将会持续下去。但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企业实力的增强,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外资企业与中资企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基于战略层面或业务层面的合资、合作将会增多,这种合资合作企业将有别于改革开放初期那种基于市场准入政策的合资合作企业;从性质上看,它们将是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专栏37—1

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中国在转轨开始之后对所有制的每一次改革所取得的成果,都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密不可分。这些创新包括:

1.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够兼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第二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第三阶段,一方面,邓小平1992年初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由此我们发现,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排斥公有制。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设想是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立论的。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自主联合劳动只有一个层次,全社会就是一个经济主体,劳动、物质生产条件及产品都由它直接支配,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和货币范畴已经消失。这样的自主联合劳动所决定的单一社会所有制,当然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主联合劳动仍具有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全民所有制各企业之间仍是商品货币关系,集体所有制内部及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同样客观存在着商品交换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本身并不排斥市场经济。

2.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改革开放前,中国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至少带来了下列三个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后果:一是造成经济运行的僵化,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被扼制,国有资产处于“粗放”状态,致使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而又调整乏力。二是造成无约束的财产组织形式,使国有资产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国有资产浪费与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三是严重扼制社会财富其他增长泉源的涌流。由国有国营、人民公社包打天下,不仅违背了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客观规律,而且也使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共存时所产生的“激发效应”消失了。这不仅使社会财富增长的众多动力、机遇及途径遭到了扼制,也使国营企业和人民公社本身逐渐失去活力,使得综合国力的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没有获得应有的成果。因此,公有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继续发展壮大,就应当采取多样化的实现形式。

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从默许到承认,从承认到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可以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到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再到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个认识过程。这是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又一重要理论创新。首先,它突破了“补充论”的局限。我们党提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必要的补充这一论断,使一些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重视不够,认为是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够、不足、不充分,因而要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来“拾遗补缺”。“重要组成部分论”突破了“补充论”的局限,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放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平台上平等看待。其次,它揭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这一时期的理论创新还包括:逐步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并认识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具有统一性。

资料来源:根据唐未兵《三十年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光明日报》2009年1月20日)整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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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下),人民出版社2000~2003年版。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经济发展50年——大事记》,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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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孟复、胡德平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No.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晓亮:《所有制理论与所有制改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凌志军:《变化——1990~2002年中国实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据统计,1949年国家没收的工业企业共有2858个。拥有生产工人75万人,社会主义国有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6.2%;国有工业拥有全国电力产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7%,水泥产量的68%,棉纱产量的53%。

[2]即“一化三改”: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1992年以后,这个趋势加剧演化,国有工业的比重最低降至1998年的28.24%。

[4]资料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5]《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8)第31章,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6]李荣融:《央企80%资产在上市公司金融危机后竞争将更激烈》,《经济日报》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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