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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与要求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从业者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与要求

4.2.7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的要求

4.2.7.1 食品生产人员的健康管理

食品企业的生产人员,尤其是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人员的健康与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直接相关,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证他们的身体状况维持在一定的水平。这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控制。

(1)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入厂前应接受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2)食品从业者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www.xing528.com)

人的健康状况是动态的、变化的。为防止有传染病或健康带菌者参与食品生产,或体表有伤口者从事食品原料、中间体或散装成品的直接处理工作,食品企业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

4.2.7.2 食品生产人员的卫生要求

(1)保持衣帽整洁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等。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以防止头发或头皮屑落入食品,不在加工场所梳理头发。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还应戴口罩。工作服应盖住外衣,每天清洗更换。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和离开生产加工场所。应尽量选用白色的工作服、帽,能够容易发现上面的污垢,污染后立即更换。

(2)重视操作卫生直接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允许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等饰物,以免妨碍清洗、消毒或落入食品中。进入车间前,要把双手洗干净,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并以免玷污食品。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抓头发、揩鼻涕、挖耳挠腮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操作人员手部受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业人员应该养成“四勤”的生活习惯,做到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努力克服不良习惯。从业人员还应养成一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的习惯,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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