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犯罪分子闻而生畏——记副营职转业警官、陕西宝鸡市公安局
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所长王军旗
他的名字特殊,事迹更特殊。从事公安工作6年,共参与破获重特大案件280余起,打击处理刑事犯罪分子167人,追回被盗、抢财物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先后两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宝鸡市十佳公务员,宝鸡十大杰出青年。他,就是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中山西路派出所所长王军旗。
1995年,29岁的王军旗从陕西武警总队第四支队副营职警官转业到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担任分局刑警大队大案队队长。他发挥在部队练就的过硬本领,屡屡破获大案要案,让犯罪分子闻而生畏。1998年4月6日,宝鸡市连续发生八起“刨锛”抢劫杀人案。一时间,宝鸡市民尤其是女同志更是夜不出门、足不出户、夜间上下班要有家人护送。身为大案队长的王军旗义不容辞地担起了专案组组长的重任,他组织大家认真分析案情,并及时建议把工作重点放在夜间对重点区域的巡逻盘查上。每晚8点,他都带队出去巡逻,到次日凌晨一两点钟才能回来。就这样一直坚持了70多天,终于在6月26日晚将东北流窜犯李宏岩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侦破。同时还破获李犯流窜于太原、大同、集宁、成都等地,用“刨锛”手段作案31起,杀死8人、重伤23人,抢得汽车、手机、现金及金首饰等物价值30余万元的全部罪行。(www.xing528.com)
1998年,王军旗破获了黑势力成员杨宝成杀人案后,黑势力老大李长虹就扬言,谁要跟杨宝成过不去,就拿出30万买他的人头,并继续从事敲诈、贩毒等犯罪活动。王军旗没有被李长虹吓倒,他义无反顾地调查取证,终于使李长虹等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0年1月,一纸命令,将王军旗调任金台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所长。该所是1999年度分局“创佳评差”活动中的最差派出所,被省公安厅通报批评。他和同事们从整顿内部、强化素质入手,对民警工作进行了量化计分考评,设立了治安案件公开告示,开始了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处理的尝试。告示将民警的姓名、办案时限予以公布,并向辖区群众承诺:一般案件,3日内查清事实,7日内分清责任,30天内处理完结。为了以公开求公正,他们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办理的治安案件实行全程监督。这样,增强了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
(原载于《中国国防报》2001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