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域”之特征
县,“渊源于周、雏形于春秋、确立于秦”。自秦设郡县后2000多年来,县一直是我国社会行政区划的基础一级,并且也是一个长期相对稳定的地域单元。不管历代县域以上的行政区划如何因时制宜,不拘一格,例如不同历史时期有郡、州、路、府和省等一级、两级或三级的划分,但县的设置始终不变,县的建制长期延续,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稳定的实体,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繁荣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目前,我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县的设置具有千年以上的历史。同时,前已述及,相较于县域以上的各级行政组织的变动不居,县级行政组织也一直是我国历朝历代最稳定、最有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作为一种政治性枢纽,县级行政组织融财赋、司法、治安、教化于一体,功能齐全而完备,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
“县域”的内涵则更为宽泛。它不仅指行政区划范畴,更体现为一种政治范畴、社会范畴和亲缘范畴。在我国悠长的历史发展中,“县域”既是我们这个泱泱大国的基本地理单元,也是支持我国政治统一的基础元素,同时还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社会细胞。可以说,长期以来,无论中央政权体制如何,县域以上行政单元如何表现,在县域层面都体现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生活单位,即一个县域单元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生活的单位。县作为一种广义的共同生活区域,由若干隶属的共同生活区域所构成——乡镇与村庄,这是我国绝大多数人民的着落地。在这里,制度与人情、政府与社区、集体与个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等浑然一体,构成了我们所谓的地方社会。甚而,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基层社会隐含着中国历代社会发展大部分问题的密码。(www.xing528.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基本架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制。但实际上在省与县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地方行政机构——市(地区)。市(地区)的层级是从省级派出机构演变而来。即使在这样的行政体制下,县级政权依旧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当然,不论在国家的层面,以及在省级、市(地区)级层面,都有一个推行“善治”的问题,只是“县域善治”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意义。县一级政权并非大政策的制定者,却是任何一个大政策由书面走进实际的关键环节,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实施的成败。县域治理的效果综合起来,足以影响省域乃至国家层面的治理局面,或发展,或稳定,或和谐,或乱象纷呈、地动山摇,因为县域政权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的民众,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存和发展都起着直接和决定性的作用。而相对于更为基层(因而也更为微观)的乡镇政权而言,县域政府拥有更完备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资源与职能,尤其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资源与职能,能更有效地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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