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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为导向,完善土地征收机制,预防和化解纠纷。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以社会和谐为导向,完善土地征收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地征收行政争议的发生,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化解“满足建设用地供地的需要”与“土地征收纠纷的控制”之间的矛盾。加强对土地征收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论证工作,确保行政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社会和谐为导向,完善土地征收机制,预防和化解纠纷。

(三)以社会和谐为导向,完善土地征收工作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地征收行政争议的发生,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化解“满足建设用地供地的需要”与“土地征收纠纷的控制”之间的矛盾。当前,我们要在进一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充分落实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养老医疗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政府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完善以下三个工作机制:

第一,建立事先合法性审查机制。要充分发挥浙江已经建立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土地征收领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已制定的有关旨在满足建设用地需要而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具备合法性,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加强对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加强对土地征收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论证工作,确保行政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第二,建立土地征收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29号)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项机制,规定实施土地征收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明确风险评估的实施机构及其责任,建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模型和具体流程,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批准征地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www.xing528.com)

第三,建立土地征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杜绝土地征收领域时有发生的行政违法现象,有必要研究并建立土地征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当地政府在土地征收报批环节,以及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环节的过错责任追究。这也是把土地征收领域的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必然要求。

课题负责人:陈柳裕

课题组成员:唐明良 夏利阳 蒋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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