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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市社区实现全程监督与公开机制,提升监督人员能力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创新社区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第一,推广社区事务公开机制。(五)提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居民的监督意识与能力第一,建立工作培训制度。对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浙江城市社区实现全程监督与公开机制,提升监督人员能力

四、浙江城市社区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对策

(一)创新社区民主监督主体,实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全覆盖

尚未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社区,应尽快将该工作纳入日程;已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抓紧制定《社区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责和权限》、《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确监委会的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尽快形成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

(二)扩展社区民主监督内容,对社区人、财、事进行全面监督

在对“人”的监督上,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代表居民对社工的工作予以全面监督,规范社工的行为;在对“财”的监督上,监委会要参与到社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使每一项资金都能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到位;在对“事”的监督上,社区要定期对社区财务、重大事务进行公示并接受监委会的监督。

(三)创新社区民主监督渠道,推动网上网下全方位监督

可以以杭州西湖区文新街道德加社区和下城区潮鸣街道东园社区为样板,广泛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电子邮件、公共信箱等平台,扩展社区事务公开、沟通、交流渠道,丰富监督途径。

(四)创新社区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www.xing528.com)

第一,推广社区事务公开机制。结合居务公开,利用公告栏、宣传栏公布救灾扶贫助困物资的数额及发放使用情况,公布社区低保政策及享受对象及补助标准,公布办公经费的预算与收支情况,以及其他居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予以公开的事项。

第二,制定社区重大事宜民主听证制度。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讨论涉及社区的重大事宜时,应以举办听证会的形式,组织居民广泛参与讨论,并充分吸收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引进社区事务管理民主评议机制。可借鉴杭州市考评办“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机制的办法,让居民对社区管理行使评议权,保障居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第四,实行事后问责惩处与奖励机制。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对不称职的居委会成员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撤销其任职资格;街道、社区对工作出色的居委会成员应设立精神与物质双重奖励机制。

(五)提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居民的监督意识与能力

第一,建立工作培训制度。对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第二,建立活动引导机制。以各种丰富的民俗节庆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公民公共精神和监督意识。第三,规范与扶持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观念上,对公民社会组织应持“重规范引导、轻约束限制”的态度,且保持态度的前后一致,避免朝令夕改。政策上,采取政府向公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措施,对其进行资金、场地、设施、技术的扶持。作用发挥上,积极引导他们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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