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课题二:创新引领:浙江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
一、“创新引领”是浙江实现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路径
实践表明,改革开放阶段,浙江主要依靠体制优势率先走出“贫困陷阱”;现代化发展阶段的浙江需要依靠创新优势,率先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创新驱动力是浙江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依赖。
(一)浙江开始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发展阶段
按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是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志。2010年,浙江人均GDP约7600美元,预计2013年将达到或超过1万美元(如果人民币升值加快,可能还要提前),进入“发达的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开始迈向现代化发展进程。
图1 经济增长不同阶段的驱动模式
根据国外普遍规律,在经济增长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驱动模式。一般来说,人均GDP在6300美元以下为“要素驱动”及“效率驱动”阶段,最初劳动力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增长主要动力,以粗放型经济增长为主,在“效率驱动”阶段,各种市场的效率提高和吸引高素质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以集约型经济增长为主;6300~12000美元是“效率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换阶段;12000美元以上则为“创新驱动”阶段,创新与精细化生产成为主要动力(此处根据欧美部分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指标换算而得)。
2010年浙江人均GDP为7600美元,正处于向“创新驱动”转化阶段,2010—2014年(基本为“十二五”时期)将是浙江能否成功实现“创新驱动”的关键期。
(二)创新引领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人均GDP跨越1万美元,是国际公认的“中等收入国家”发展阶段。受“创新驱动”的强力推进、受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创新同步,进而向2万美元甚至更高目标的“高等收入国家”迈进,是众多中等收入国家的战略梦想。然而,成功跨越并脱离长期徘徊1万美元阶段的“中等收入陷阱”也是普遍难题。我们看到,欧美、日本和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实现成功跨越,墨西哥与菲律宾则一直在“中等收入阶段”徘徊不前。其中,日本、新加坡分别仅用4年、5年时间,就实现了1万~2万美元的突破(其中包括本币快速升值的原因)。
墨西哥自20世纪70年代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创造“墨西哥奇迹”后,进入80年代因经济增长不稳定、社会建设滞后,经济增长长期徘徊于3%左右,人均GDP长期徘徊于1万美元阶段。菲律宾1960年人均GDP为254美元,仅次于日本,但到1980年仅为671美元,1982年被世界银行列为“中等收入国家”后,仍徘徊不前,2006年仍停留在1123美元,2010年约2007美元,远低于日本,也低于中国。
表1 部分国家或地区成功跨越人均GDP 1万美元的时间比较
(三)创新引领是浙江实现“追赶战略”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浙江经济增速从2001年全国第六,一直下滑到2010年全国倒数第五,在全国区域经济竞争中呈现明显颓势。从周边省份看,浙江面临“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局面,广东、江苏、山东三省大幅领先浙江,河南与河北等省份则紧紧追上。分析可见,除浙江要素短缺、资金外流外,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投入、科技进步率和创新比重等指标上,明显低于广东等省。此外,部分资本或转向房地产、金融投机等泡沫经济,加上国内金融政策紧缩,导致浙江传统产业转型面临挑战,大量中小企业转型投入面临压力,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浙江经济的发展后劲,产业面临空心化的危险。
因此,浙江要实现不落后、同步跨越“中等陷阱”,成功向人均2万美元乃至更高的目标迈进,就必须加快创新发展战略,尽快形成富有浙江特色的创新优势,真正建立有助于浙江跨越发展的创新驱动力。
二、浙江推进“创新引领”的总体思路与方向
“创新引领”驱动模式的形成,必须按照强大创新动力、围绕重点领域、完善服务平台和拓展前沿阵地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自觉和政府引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集聚提升创新资源、构筑创新平台上实现新的突破,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一)“提自身”是根本
在制度设计上,需要通过多种安排,营造“创新收益大于守成收益的内生激励机制”,从而影响众多企业对成本—收益的预期,使企业自觉成为自主创新决策、开发、投入、受益和承担风险的重要主体。
1.自觉创新动力的增强
创新动力不足,会导致创新投入不足;创新投入不足,会导致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强,又会增大创新风险,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关键在于,要增强企业自觉。任何科技创新,如果不经过企业运作,是不可能转化为规模产业,不可能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也不可能从知识、技术转变为物质财富的。要使企业自觉成为创新的主体,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让每个企业和企业家都清楚认识到,在科技日新月异、市场瞬息万变的当今世界,创新不是企业发展的权宜之计,而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战略;唯有主动进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才可能赢得一定的竞争优势。
2.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创新主体的培育需要政府引导、市场化导向和社会化培养。浙江要在“引”和“推”两方面下工夫,营造良好的环境、创造良好的发展机会,推动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技术转移和受益的主体,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统领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主线。推进自主创新,必须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必须把“大公司战略”与“群体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大企业、大集团是推进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龙头和骨干。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基础,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
3.自主知识产权的推进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当前的任务,就是使一大批企业尽快进入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行列,使9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大力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一是需要规划完善《浙江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尤其是在浙江重点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如金融理财、服务外包、动漫、设计、咨询等在内的优势产业与重要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咨询与服务;同时支持企业做好专利申请、品牌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要积极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加强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尤其是要支持更多的浙江优势龙头企业、科研中介机构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技术标准,鼓励和推动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二)“抓核心”是关键
1.创新重点领域的引领(www.xing528.com)
大力发展对浙江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上形成创新突破,有助于推动浙江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持久动力。创新领域重点的界定,需要围绕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在这些关键领域,积极培育创新产业,拓展创新链条,切实以“创新链条”为发展的主纽带。延伸创新链条,还需要大力拓展社会和民生领域的创新等内容。
2.创新领军人才的引领
创新人才是创新思想的重要来源,是创新活动成功的关键。应着力汇聚顶尖人才,加速培育青年人才,形成浙江创新人才的高地。这需要加大户籍、入学、房产与社保等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优惠政策,促进人才向重点支持的自主创新领域集聚,吸引顶尖人才把思想、成果留在浙江。需要加强“创新人才市场”建设,鼓励创新人才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以及各地区、部门之间自由流动,鼓励创新人才的柔性流动。需要扩大青年项目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经费比例,以“机会”培养人才;同时,强化以青年科研人员为主的交叉型、应用型多元化培训,更多地发现青年人才、培养青年人才、奖掖青年人才,更多地发挥青年人才的创造性。
3.创新支柱产业的引领
推进浙江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创新产业。浙江要加快创新发展,就必须以创新引领产业的调整与升级,形成以高加工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高服务化和高附加价值化为特征的新产业体系,为浙江参与全球高端竞争提供牢固的基础。首先,提升传统产业,需要紧紧围绕“微笑曲线”两端,实现浙江传统型的加工制造业由“主导中端”向“主导两端”转变。其次,对于既有的高新技术产业来说,需要加快实现由“制造中心”向“创新中心”的转变,实现提升高新产业。最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立足于重大创新突破基础上的产业扩张,更要立足于既有产业的创新升级。简而言之,创新产业要实现全领域、全行业的创新进程,要立足浙江产业基础、创新优势和市场前景,依靠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在创新产业基础上,“有舍有得”,重在创新突破、重在引领、重在扶持。
(三)重“两端”是方向
创新建设,需要紧紧围绕“微笑曲线”两端,不仅要重视研发设计领域的开发创新、技术创新,要重视生产制造领域的流程创新、管理创新,更要重视商业服务业领域的模式创新。
1.研发设计领域的技术创新
近年来,浙江始终以技术创新为重点,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即将步入人均GDP1万美元这一新的发展阶段,更要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强省的战略基点,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技术创新跨越式发展,使浙江成为全国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强省”;坚持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的历史性跨越,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使浙江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浙江首创”。
2.商业服务业领域的模式创新
生产制造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固然重要,商业服务业领域的模式创新同样意义重大。在服务业领域,贯穿于资源配置、研发、制造、营销、市场、融资、人力等每一个环节和因素的创新也是复杂多样,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对传统经济(传统服务业和传统制造业)的强大推动,意义同样重大。当前,在产业结构层次多样化和消费市场空间巨大的背景下,浙江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需要给以更多的关注与重视。
(四)“深服务”是基础
1.政府创新作为的改进
政府要避免在创新中的“越位、错位、缺位”,但也应该有所作为,特别是创新不仅仅限于技术层面,而且还包括制度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政府在加大对创新的直接投入方面,在制定“保护和规范企业创新行为”的法规,在完善“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在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氛围和人才储备等方面,都大有可为。
2.创新评价体系的引导
要尽快建立完善浙江创新建设规划,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创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以评价体系为标准,大力发展以项目为纽带、以首席专家为龙头、以有效协作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研究团队”管理机制,淡化行政化管理体系,建立新型的创新项目、创新团队评价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的潜能。
3.第三方服务体系的建设
要建立完善第三方信息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或大力培育本土的法律、税务、专利、会计、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专业事务所机构,为企业创立、解散、重组、注销、破产、并购等一系列战略安排构筑起一个完善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同时,浙江要积极引导扶持建立创新行业协会,在创新信息、创新市场、创新行为、创新标准、创新金融以及创新品牌、知识产权、创新推广等方面发挥自律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创新的合法权益。强化政府、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创新企业之间沟通联系以及各行业间的协调配合。
(五)“强支撑”是保障
1.创新要素资源的集聚
创新强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释放科教、人才、产业基础的优势和活力,实现各类创新资源的有效融合与利用。创新要素与资源的集聚,需要有开放的视野、发挥协同作用、加强整合利用。首先是以“开放”集聚创新资源。扩大开放是集聚城市创新资源、增强城市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包括扩大社会开放和扩大对外开放。在全球化开放竞争环境下,应当充分引进和利用国外、境外的创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创新的力量。其次是以“协同”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推进创新建设,必须根据不同创新主体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的优势互补,形成创新合力。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创新进程中实现“四力合一”,即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和非政府组织的推动力,从而集聚创新资源,会聚创新队伍。最后要以“整合”集聚创新资源。要根据各自的创新优势和行业特色,整合产学研的创新资源;要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中央在杭科研机构在创新中的骨干作用,整合省、部属单位和市、区县(市)属单位的创新资源。
2.创新金融资本的拓展
活跃创新资本,需要把浙江强大的民间金融优势发挥出来,形成有效的创新资本对接,包括大规模建立创新产业基金、加强创新资本金融支持等。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形成有效的创新资本,是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的重要保障。这就需要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步增长,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积极作用,加大政府创新投入对社会多元化投入的带动力度。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专业孵化器、政策性贷款和网络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投融资为创新服务的能力。需要加速“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广泛利用“浙商”力量并吸收民间资金,为城市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3.创新平台一体化的提升
推进创新交流、孵化、共享与转化,建设“无缝”创新平台,始终以“创新平台”为发展的主战场。创新的交流、孵化、共享与转化平台,是实现创新引领的重要支撑。应当按照“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思路,加快推进创新平台的建设。一是创新思想与交流平台。国际经验表明,宽松、自由的思想交流平台是孕育创新的土壤和摇篮。浙江应更多地建立一些定期或不定期交流创新思想的载体,尤其是要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学科优势和专家优势,进一步提升创新交流的层次,丰富创新交流的形式、扩大创新交流的领域,激发创新的灵感。二是创新研发与孵化平台。提升浙江整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孵化器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三是创新技术与信息共享平台。可共享的城市创新信息平台,将使中小企业能更多地分享创新信息资源,并推进个体创新的应用性开发。这种共享平台的打造,应当“突出共享制度先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市场导向优化配置、政府主导多方共建、激活存量调控增量”。四是创新推广与基地建设平台。创新基地是一个多功能的重要平台,往往集研发、服务、推广、转化、产业化等为一体。
子课题负责人:聂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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