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工业化过程中的“两个同步”
通过对东亚、美国、北欧和西欧各国和地区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过程的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到,虽然以上各国(地区)在文化背景、经济发展路径、政治体系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它们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并没有凸显出严重的“两个不同步”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所出现的“两个不同步”,往往是“工资增长速度快于GDP增长速度”、“工资报酬增速快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体如下。
1.东亚
东亚的许多国家和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同属儒家文化圈,它们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而且在经济腾飞的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在20世纪的几次重大产业转移过程中,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失时机地调整产业结构,迅速实现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而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它们在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的共同协作下,避免了“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甚至曾出现“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现象(如韩国、新加坡等),这为它们在几次世界性经济危机中平稳过渡提供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我国台湾地区始终把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与收入分配平等作为同时达到的目标,把“均富”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并注重在各项政策中贯彻实施。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这成为了台湾地区“两个同步”的根本原因。1952—2000年间,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8.2%,经济增长在8%以上的年份有24年、在10%以上的年份有14年,1952—1960年平均增长8%,1961—1970年平均增长9.7%,1971—1980年平均增长8.8%,198l—1990年平均增长8%,1991—2000年平均增长6.5%。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台湾地区的收入分配并没有呈现恶化的趋势,相反一直处在相对合理的状态。20世纪50—60年代,台湾地区实行三管齐下的农业土地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教育政策等。1968年以后,台湾地区实际工资增长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以1952年实际工资指数为100,1968—1969年的实际工资指数已经是1952年的1倍。(3)台湾地区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从1965年的42.0%增加到1980年的50.3%(见图12),而财产收入所占的份额没有太大的变化。
图12 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韩国经济在创造“汉江奇迹”的过程中,职工工资历经了三次大幅度提高。第一次是1961—1966年,制造业工人年平均工资收入由3.1万韩元增加到6.5万韩元,年均增长率达15.2%。1967、1968和1969年三年制造业工人实际工资增长率分别达12%、15.8%和22.3%,大大超过了9.3%、6.5%、6.9%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到1970年,韩国平均工资达到500美元左右,四年翻了一番。第二次是1976年开始,1976—1978年工资增长率分别达到34.7%、33.5%和34.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20.1%、21.8%和20.6%,大大超过了4.4%、4.2%和5.4%的劳动生产率和增长幅度。1982—1987年之间,制造工人工资收入平均增长率1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工资平均增长率也达到7.5%。第三次是在劳工组织有组织的大罢工压力下,1988—1990年的三年里,制造业工人工资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9.6%、25.1%和20.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4%、19.3%和11.6%(见图13)。(4)
图13 1967—1990年韩国工人工资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的比较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针对经济迅速增长的过程中工资增长速度过快或过慢于GDP速度,实行了一系列工资政策,以确保“GDP增工资涨”的“两个同步”。1973—1978年期间,新加坡基本上实行有节制的工资政策,制定的加薪幅度较小且平稳,工资有节制而又缓慢地增长,这个时期的全国名义工资年均增长率为9.7%,实际增长率仅为1.7%。1979—1985年,新加坡政府实行“纠正性工资政策”,连续几年大幅度提高工资,希望通过高工资政策,提高劳动成本,促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这三年中,名义工资年均增长率为11.9%,1982—1984年间为11.2%,实际工资增长率高达8.3%。1985年,新加坡经济出现严重衰退,为促使经济好转,从1986—1987年,新加坡政府实行严厉的节制工资政策,以防工资过快地增长。1988年新加坡经济又出现强劲增长,加上劳工短缺,劳动力供不应求,导致工资增长幅度也较大。(5)
2.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它始终崇尚自由主义的市场,政府在“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两者间摇摆,这对其收入分配的总体趋势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6)20世纪后半叶,收入分配差距呈现出大—小—大的正“U”型变化曲线。1947—1973年美国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缩小。最富有的20%家庭占有全国总收入的比重由1947年的43.0%下降到1973年的41.0%,而最贫穷的20%家庭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比重由5%上升到6%。1973年以后,美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始呈现出扩大的趋势。1973—1995年的20多年中,最富有的20%家庭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73年的41.0%上升到1995年的48.7%;同期,最贫穷的20%家庭收入的比重从6.0%下降到3.7%。虽然美国在90年代有一个较长的繁荣期,贫困率仍反弹到13.8%。随着穷人收入比率的下降,富人的收入份额急剧上升。(7)不过,各个时期中间层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始终保持平衡,他们成为了美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定海神针”。
自1970年以来,美国私营非农业部门生产和非监督工人实际报酬趋于下降,从1978年到1995年已下降了12.5%;同时,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后逐渐加速,并于90年代中期开始迅速提高。在工人实际报酬趋于下降的同时,1978到1995年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仍然是正数,年平均达到1.3%;90年代后半期,生产率年平均增长率迅速提高到2.5%,此时工人的实际工资虽已开始回升,但1995—1999年间平均增长不超过1.2%,生产率增长与实际工资增长之间的差距甚至进一步扩大了。(8)由于实际工资的下降,美国工人要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就需要工作更长的时间,而且妇女参加工作的人数也在大幅提高。收入结构中不平等程度的扩大,加强了社会中的敌对情绪。工人就业不稳定,社会道德受到侵害,使犯罪率上升。
不过,总体而言,美国的收入增速并没有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的资料,2002年美国居民的人均收入与产出之比达到0.64∶1,经济增长的大部分(超过三分之二)成果由个人所分享。1990—2002年,美国人均GDP平均年增长速度为3.8%,而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年增长速度分别为3.9%和4.3%,收入和消费的增长从中期趋势看,快于经济的增长。(9)。收入的稳定增长,为扩大消费,实现收入分享、增强收入差距的社会承受力提供基础和条件。(www.xing528.com)
另外,与欧洲“福利国家”相比,美国没有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体系,但它非常强调家庭及个人的财产性收入。美国个人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等资产收益以及房屋租金收入。财产性收入是美国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重仅次于薪资收入。美国家庭投资分成两部分:保障性投资和积累性投资。美国个人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等资产收益以及房屋租金收入。据美国商务部最近公布的报告,2007年9月份美国个人收入经季节调整按年率计算总计11.83万亿美元。其中,包括利息、股息在内的资产收益为1.98万亿美元,仅次于薪资收入居第二位;租金收入为689亿美元。
3.北欧
斯堪得纳维亚国家(挪威、瑞典、丹麦、芬兰等)以“高福利、高税收、高均等化”而闻名世界。回顾北欧各国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不约而同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提倡社会公平的理念,特别强调社会发展与之相协调。正是实行了包括高福利、高税收等一系列社会政策,使得这些国家有效避免了落入“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工资报酬低于生产率”的困境。值得强调的是,北欧均等化的收入格局,为现代经济社会的顺利运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稳定基础,社会成员遵守规则和发挥创造力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出来,从而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降低了社会保险的风险,在制度的社会环境建设和经济持续增长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
20世纪80年代以来,瑞典在五个20%等级居民收入所占比例中,大体上最低20%的居民收入占13.2%,最高20%的居民收入占36.9%,其均等化程度大大高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平均数。在工资政策上,瑞典采取同工同酬的工资政策,部分地区、企业和部门实行相同的工资标准。政府还采取累进所得税政策,这样税前瑞典年薪最高的前10位企业家平均年薪高于工人37倍,而税后则仅高于工人14倍左右。
20世纪70年代以前,挪威有过城乡、区域发展失衡的阶段。为解决这个问题,从1973年开始,挪威政府实施向农业部门投资倾斜政策,当年向农业投资29亿克朗(挪威货币单位),而向其他产业总投资只有19亿克朗。通过大量增加向农业的投资,很好地解决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与此同时,政府实施向相对不发达的北部挪威倾斜的“北挪威发展计划”,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2001年,挪威城乡居民的户均收入尽管随城市规模不同有所差别,其中居住在2000人以下的社区居民平均家庭收入与5万人口以上城市的户均年收入仅相差23%。
4.西欧
西欧聚集着世界上大多数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在工业化早期,主要通过城市化,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参与工业生产。由于劳资双方力量严重不均,加上技术进步和计件工资的施行,工人的劳动报酬增长缓慢,就业不稳定。期间,工人阶级斗争不断,工会对改善工人的经济水平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并未能改变劳动报酬与生产率水平的非同步的困境。而后,各国政府纷纷通过建立福利国家,政府倾向于为市场体系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劳工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教育条件以及弱势群体的保障方面都受到重视并逐渐得以改善。在福利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政府不仅仅是公共产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而且还是“交响乐团”的总指挥。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采取许多措施,为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强化劳动者的教育与职业培训、提供就业计划和社会安全保障,同时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得经济社会平衡发展。
英国工业化期间,工业化带来的收入增加效应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影响,总的趋势是向高收入者聚敛,表现在不同部门中劳动与资本收益的非均衡性,经济与社会利益趋于向资本倾斜,形成了人们之间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失衡,并且在工业化过程中进一步加剧。在工业化过程中,劳资双方日益扩大的差距不仅仅是表现在收入上,而且还表现在社会地位上的不平衡,这是由于法律强制力、政治控制力、社会压力以及与此相联系的雇主的权力惯性等一系列经常且持久地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9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工会力量的增强,双方之间出现了略有利于劳动者的调整,但这并未使低收入者的状况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即便自19世纪中期开始工人日益组织起来加入工会及其不断加强斗争,在1810—1900年近100年间,英国棉纺工人和建筑工人工资增长也不到一倍。
1990年以来,英国的GDP增长呈现缓慢减速的趋势。1990年的GDP增长速度为0.4个百分点,1995年为2.5个百分点,2000年和2005年分别为3.9和2.2。与此同时,制造业工人的平均小时工资从1990年的6.1英镑增长到2005年的11.2英镑,2008年达到12.3英镑。(10)从图14,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工资增速有下降趋势,但是,绝对速度上却远远高于同期的GDP增长速度。
图14 1990—2008年英国的GDP增速与制造业工人工资增速的比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际数据。
法国是市场经济机制发育完善的发达国家,经济高度开放,奉行自由的贸易和投资政策。据欧盟统计办公室的抽样调查,按照五等分法计算,2001年,法国最高20%人口的收入总额与最低20%人口的收入总额之比为4.0倍,比1995年的4.5倍降低了0.5倍,而同期欧盟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4倍。法国与欧元区及全部欧洲国家相比,属于较低水平。(11)法国赋予工资优先权的法律效力十分强大,它不仅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且优先于抵押权人。1804年《法国民法典》对工资的特别保护集中体现在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工资优先权,使工资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的财产上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的特殊权利。二战后,法国的工资水平随着经济的增长提高很快。1970—1990年,法国的GDP增长速度在-1.2%~4.5%之间徘徊,(12)而平均工资在1950—1995年间,实际增长3.3倍,其中1993—1997年,法国平均工资仅增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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