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几类典型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要点
(一)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要点
盗窃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勘验进出口;二是勘验中心现场;三是搜索勘验外围现场。因此,该类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要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勘验门窗等进出口的过程和结果
案发现场门窗的位置、数量应当记录准确,此外还应观察记录门窗的关闭或者开启情况,以便分析确定侵入方式,同时要注意识别并记录伪装及反常的情况;要全面发现、提取和记录现场手印、足迹、工具痕迹及微量物证的位置、特征及相互之间的空间关系,注意围墙、阳台等处的攀爬痕迹;察看与记录门窗等进出口周围是否有遗留的工具、伪装物品、坐卧痕迹、拖拉痕迹、交通工具痕迹,以及烟蒂、火柴杆、绳索、手套等物证。
2.全面展现中心现场的状态
盗窃案件的中心现场主要是指被盗财物的存放地点,也就是痕迹、物证和犯罪活动比较集中的区域。其描述和记录的重点包括:结合访问,重点观察、记录财物所在的原始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现场有无包装物、遮盖物、封闭物等;全面记录发现提取的指纹、足迹等各类痕迹与物证的特征、大小、位置,详细描写承痕体、痕迹形成物质、造痕体的特征;使用工具做案的,应仔细描述和记录工具痕迹的位置、数量和特征,以便分析确定犯罪工具的种类、特征和技能特点;完整而客观地描述和记录中心现场发生的各种变化,刻画现场的翻动特点及反常情况以及有无多余的痕迹和伪装迹象等。
3.勿遗漏外围现场所发现的有关痕迹和物品
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路线、来去路线上发现的痕迹、物证亦应予以记录,以判断犯罪嫌疑人有无踩点、逗留、窥探、隐蔽赃物的地点和各种迹象。记录者要认真寻找和记录围墙等墙体以及护栏上是否有翻墙时留下来的足迹、手印,有无挖洞痕迹以及是否有被害人物品遗留等内容。
(二)抢劫案件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要点
1.注重展示抢劫地点的环境特点
抢劫案件现场的环境特点及发案的具体位置要准确描述和记录,以便结合现场地形和地物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来去路线;另外,还应记录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进入现场的痕迹与现场状态,以便分析有无打斗、拖拉迹象,进而判明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熟识关系。为正确确定实施抢劫的地点,必要时可邀请被害人到场辨认。(www.xing528.com)
2.完整记录中心现场的状态
中心现场发现提取的各种痕迹物品,如手印、足迹、轮胎印迹、血迹等的位置、数量和特征应准确描述和记录;现场发现提取的遗留物品,如凶器、衣帽、交通工具、纽扣、烟蒂等的种类、数量和特征,也要交代清楚。
3.记录外围现场的相关痕迹物证
犯罪嫌疑人案前逗留、徘徊、预伏、尾随、潜伏等地点的相关痕迹,记录时不能遗漏;发现隐蔽的赃物时,应注意描述和记录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犯罪嫌疑人抛弃的个人物品、伪装物品、作案工具等的位置、特征和数量,同样必须以文字存留下来。
(三)放火案件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要点
1.全面记录起火点的特征
起火点是最先开始燃烧的地方。起火点的位置、数量是确定起火原因和性质的基础,是火灾现场勘验、检查的重点。现场勘验要依据物体燃烧的规律和燃烧痕迹寻找确定起火点,有多个起火点往往说明是人为纵火。因此记录者要全面描述和记录起火点与现场中其他重要物体的空间位置关系;准确记录起火点的位置、数量和特征;描述起火点周围现场的状态,是否有倒塌的建筑物、引火物或助燃物、尸体、焚毁的账册或文件等;说明起火点部位的碳化程度、烟熏程度以及有无炸点等情况。
2.客观显示引火物、助燃物的特征
常见的引火物主要有火柴、蜡烛、打火机、烟头、电路等,常见的助燃物有汽油、煤油、酒精、柴油、柴草等。文书制作者要记录清楚在进出口、中心现场、外围现场等部位寻找到的引火物、助燃物的数量和特征,还要全面描述引火物、助燃物的包裹及盛装物的特征,如空容器、摔碎的瓶子等,并注意写下上面发现的手印等。易燃液体具有流动性、渗透性,所以要留意在浸润的地板、地毯、破布、窗帘等部位提取的易燃液体。
3.直观表现现场的状态
火灾现场要在灭火后方能勘验、检查,现场状态由于灭火、抢救财物、救助伤员等行为,往往遭受严重破坏,这对现场勘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录时要全面描述和记录现场的状态,体现出起火点、焚毁物品、尸体、助燃物、引火物的空间位置关系;对焚烧的物品,应视情况妥善提取灰烬,记录其特征,如数量、体积,以便与原物对照确定其有无差异,财物有无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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