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起诉状的制作
(一)行政起诉状首部的制作
1.标题
写明“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分别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有关情况。
原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同于民事起诉状。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列写被告时,写明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列写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之后,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基本情况,要求均与原告一致。当事人有数人时,应根据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依次排列。
3.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原告(即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主张。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因此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必须针对行政诉讼的这一特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起履行之诉,请求法院判决限期履行;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提起变更之诉,请求法院予以合理变更;如果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提起给付之诉,请求行政赔偿。以下为实践中普遍采用的表述方法。
(1)撤销之诉。诉讼请求可写为“请求依法撤销×××单位××××年××月××日第××号×××”。
(2)履行之诉。诉讼请求可写为“请求依法判决×××单位于××××年××月××日之前履行×××”。
(3)变更之诉。诉讼请求可写为“请求依法变更×××单位(××××)×××字第××号×××”。
(4)给付之诉。诉讼请求可写为:“请求依法裁决×××单位赔偿原告×××损失×××元。”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同样应当明确、具体。诉讼请求如有多项,分行依次列出。
(二)行政起诉状正文的制作(www.xing528.com)
1.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行政起诉状的主体部分,在此要明确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并裁判案件的基础,起诉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不服复议结果提出起诉的,还要写清楚复议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过程和结果。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合法。具体可从被告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证据不充分;或者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被告有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的行为;或者该行政处罚过重,侵害了原告正当权益等方面进行阐述。
2.证据
有别于民事诉讼诉“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原则,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但原告仍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举证责任,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在证据一栏中,应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数量,并表明证据的来源。
(三)行政起诉状尾部的制作
1.致送机关
应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然后往下一行顶格写“××××人民法院”。
2.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写在致送机关的右下方。起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如系律师代书,则写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
3.起诉时间
写在起诉人签名下一行,写明年、月、日。
4.附项
应列明上诉状副本×份;证据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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