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公证书的概念
继承权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出具的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能够证明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避免继承纠纷的产生。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利于迅速、及时地解决继承纠纷。自2004年起,继承类公证在全国少数几个公证处进行要素式公证书试点。
(二)继承权公证书的结构样式
公 证 书
(××××)×证×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继承权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二、选择要素
附件:(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印章)
公证员(签名章)
××××年××月××日
(三)继承权公证书的制作
1.首部
(1)公证书名称应写为“公证书”,(2)公证书编号:编号由年度、公证处代码、公证书编码组成。一般书写为:(××××)×证×字第××号。
(3)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4)公证事项,写为:继承权。
2.正文
(1)证词内容的必备要素
Ⅰ.申请人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Ⅱ.公证处查明的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情况;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及其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及有关亲属关系;申请人对是否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Ⅲ.公证结论。
(2)证词内容的选择要素
Ⅰ.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www.xing528.com)
Ⅱ.有调查取证情节的,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Ⅲ.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Ⅳ.附件。
3.尾部
继承权公证书的尾部应加盖公证机构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章,表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
(四)继承权公证书的实例
公 证 书
(2008)×公证内字第126××号
申请人:陈××,女,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张×甲,男,一九五〇年四月十六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张×乙,男,一九五二年四月十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张×丙,男,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张×丁,男,一九六〇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张×戊,女,一九六二年十月一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张××,男,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出生,生前住××省××市。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陈××、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因继承被继承人张××的遗产,于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经查,申请人陈××、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依法制作了谈话笔录,现查明:
一、被继承人张××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在××省××市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张××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座落在××市××区××路××号的房屋(详见×房证字第××号××市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张××与配偶陈××的夫妻共有财产,各占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三、申请人称未发现被继承人张××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张××与其配偶陈××婚后共生育有五个子女: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无收养其他子女;被继承人张××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申请人陈××、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均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张××的上述遗产。
根据以上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为被继承人张××的遗产。被继承人张××的上述房屋遗产应由陈××、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共同继承。继承后,陈××占有上述房屋的十二分之七的产权份额;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戊各占十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特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〇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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