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的种类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来看,行政裁判文书可分为五类。
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来看,行政裁判文书可分为五类。
1.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的行政裁判文书,主要包括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不予受理起诉的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书、管辖异议的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的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的行政裁定书、移送或者指定管辖的行政裁定书等。
2.适用于第二审程序的行政裁判文书,主要包括二审行政判决书、发回重审的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许撤回上诉的行政裁定书、对不服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作出的行政裁定书等。
3.适用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行政裁判文书,主要包括再审行政判决书和再审行政裁定书。(www.xing528.com)
4.通用的行政裁定书。这一类裁定书在各个审判程序中都有可能出现。常用的有终结诉讼的行政裁定书、中止诉讼的行政裁定书、财产保全的行政裁定书、证据保全的行政裁定书等。
5.适用于执行程序的行政裁定书,主要包括中止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终结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等。
由于行政判决方式的不断完善,对不具有可撤销性或不合理的行政行为等增加了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如此一来,行政裁判文书的表现形式变得更为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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