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事裁定书的制作
(一)首部
1.标题和文书编号
标题中制作机关名称的写作要求同于民事判决书。文书种类名称为“民事裁定书”。文书编号与民事判决书一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以及案件的顺序号组成。审判程序代字也与同级民事判决书相同。但有一些裁定书的程序代字比较特别,如: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代字为“保”;提起再审,程序代字为“监”;执行程序,程序代字为“执”;海事强制令类的民事裁定书,程序代字为“强”;海事证据保全类,程序代字为“证”等。
2.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通常情况下,与同级民事判决书写法相同。但由于处理的具体事项不同,有些情形下与同级民事判决书略有差异。如:不予受理起诉用的民事裁定书,只需写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诉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利害关系人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当事人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海事强制令类以及证据保全类的民事裁定书,当事人称为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海事仲裁机构提请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先写提请财产保全的仲裁机构,称谓为提请人,然后再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而提起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无须写出此项内容。
(二)正文
民事裁定书的正文大多先写明所要解决的程序事项,包括案件由来、引发裁定的原因和基本事实;然后说明裁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内容特别简单的,该部分不必分出段落,可写在一起。最后单独写明裁定结果。参看下面两个实例:
1.准许撤诉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科学院福建××××研究所、福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光电子公司、中国××××中心集团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科学院福建××××研究所、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以已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3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山东××光电子公司、中国××××中心集团公司的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科学院福建××××研究所、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国科学院福建××××研究所、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驳回起诉
本院认为,根据中共××市市委办公室×委办发[1999]43号文件,其标题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乡镇事业单位开展精减人员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事业单位精减人员工作。其精减的单位有农经站、水利站、计生站、土管所、教管办所属中小学、卫生院等全民集体事业单位及乡镇自行建立的其他单位,对象有未经人事、编制部门批准进编的人员等。中小学的精减按市教委的要求实施。该文件的下发,实际上是想通过上述所列单位的改制,达到减员增效、增强乡镇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为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本案原告朱××是被告处的编外人员,属精减的对象。另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2点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无论其是否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1)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事业单位的改制,可以比照适用该条规定。本案原告起诉被告给付其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根据上述两份文件的精神,属于用工制度的改革引起的纠纷,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对原告的起诉应当裁定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朱××的起诉。
(三)尾部
交代有关上诉或民事裁定书的生效等问题。文书签署的要求同于民事判决书。
思考题
1.试评述我国民事裁判文书的结构模式。
2.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正文由哪几部分组成?
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如何论证理由?
5.谈谈你对民事判决书繁简分流的看法。
6.试比较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与再审民事判决书结构之异同。
7.你认为民事调解书的正文部分如何表述更为合理?
8.试述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
9.你认为现行民事裁判文书存在哪些不足?
10.试论民事裁判文书的改革。
1.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www.xing528.com)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内容的通知》.
6.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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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王亚新著:《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3~284页。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工作的通知》。
[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内容的通知》。
[4]该判决书引自《中华商标》2006年第10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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